最早的迫害來自於本單位。2000年4月初,在鎮原縣工商局董建福(原局長)和韓吉祥(原書記)的策劃下,張峰被關到鎮原縣工商局裏內強制與外界隔離一個月,被他們派去的專人看管,進行所謂「幫教」。
出來後,張峰立即去北京證實大法,返回家就被慶陽市鎮原縣公安局非法拘留一個月,罰款200元。鎮原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呂正品藉機向張峰勒索所謂「押金」7000元,這麼大的一筆錢,沒有正規手續,收據落款只是呂正品私人簽字,沒有日期,當然更沒有依據。之後張峰多次向呂歸索還,呂正品卻無理狡辯,至今未還。
之後,鎮原縣三岔鄉派出所惡警侯正傑(所長)以張峰沒配合他為藉口,非法搜了張峰的家,搶走了張峰的摩托車(沒給任何扣押憑證),並毆打他,使張峰腿部受傷,行走困難。
2001年1月1日,張峰再次去天安門證實法,被邪惡綁架到北京市東城區看守所。當時張峰和其他大法弟子一塊絕食抗議。看守所惡警前後兩次在晚上12點把張峰和其他大法弟子分別叫到辦公室拳打腳踢,並用骯髒語言攻擊師父和大法,還強迫張峰跪下。張峰不配合邪惡,惡警就教唆其他犯人打他,一吸毒犯用皮鞋底打,將張峰的頭上打了一個大腫包。1月14日,甘肅駐京辦事處把張峰和其他另兩名大法弟子押到天水市駐京辦事處,每個人索要租車費100元,天水市駐京辦事處一名工作人員又非法搜去張峰身上僅剩的120元錢,並叫一名服務員看著張峰等。當晚張峰正念離開了魔窟,徒步討飯23天才回到家中。
張峰剛回到家中不久,惡警呂正品領一幫人闖入張峰家,把張峰綁架到鎮原縣看守所,並對他非法勞教1年半。張峰被送到甘肅蘭州市平安台第一勞教所。
勞教所的邪惡氣燄囂張,採用多種卑鄙手段迫害大法弟子,有一名惡警用粉筆把大法師尊名字寫在廁所尿池邊上,以發洩私憤。在此期間,5月2日大法弟子孫彥召被迫害致死。
2001年7月1日,張峰和一些大法弟子在住室煉功,惡警鄭濟化(隊長)、「大頭魚」(是所謂指導員,只知綽號不知姓名)指使一幫吸毒犯把張峰和其他四名大法弟子綁架到一個偏僻院內,進行邪惡的「禁閉」。張峰被背銬在床頭上,蹲不下去站不直,這樣一直被迫害了14天。期間因張峰和另一名大法弟子李文明絕食抗議,兩次被強迫拉到醫院灌食。
2001年10月2日,惡警鄭濟化以張峰不遵守所規隊規為由,在辦公室把張峰打了十幾個耳光,並指派惡警「大頭魚」把張峰背銬在床頭上,半蹲半就姿勢。後來由於全體大法弟子共同抗議對張峰的酷刑,鄭濟光害怕局面難以收拾,24小時後把張峰放下。
10月23日,張峰和大法弟子李文明、張露禪等絕食抗議給大法弟子單獨制定的所謂所規隊紀,被「大頭魚」等惡警強行拉到地裏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到10月25日早上,在把他們拉到地裏幹活的途中,張峰不願配合邪惡,掙脫吸毒犯,跳到迎面急駛來的一輛大客車上,當時褲子被掛破。邪惡又以張峰不遵守所規隊紀為由,把他背銬在床頭上,又是半蹲半就姿勢,共銬了26天。當時張峰手腕已嚴重潰爛、化膿。在第27天,鄭濟光教唆四名吸毒犯用架子車內胎的一端拴住張峰的手銬,另一端用腳蹬著拉緊將他以背銬半蹲半就姿勢拴在床頭,從早晨八點到下午六點。張峰胳膊一直劇烈疼痛,汗水濕透了衣服並淌濕了地面。酷刑使張峰胳膊嚴重損傷,浮腫、疼痛,一個月後才慢慢恢復。
2002年2月21日,張峰在惡警讓學員集合時喊 「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指導員李振剛把張峰吊銬在高架床上,腳尖點地。第二天李振剛用電棍電擊張峰全身二十多分鐘。張峰脖子被嚴重燒傷,在附近的人都能聞到一股頭髮被燒焦似的難聞氣味。吊銬期間,吃飯也不放下,由吸毒犯馬貴德等餵吃。張峰的腿腫得不能行走,上廁所由吸毒犯背著。這還不算,惡警還指使吸毒犯馬貴德不斷給張峰讀詆毀大法和師父的文章,直到4月20日張峰才被放下。張峰被酷刑折磨整整兩個月。
一年半時間的勞教期滿,它們又以張峰要在勞教所累計關「禁閉」到100天為藉口,又非法延期32天。2002年9月9日,鎮原縣公安局派人把張峰從勞教所押到慶陽市戒毒所(邪惡610的「轉化」基地),邪惡的慶陽市610頭子文士信(現已調離)夥同五惡人以幫教為名又非法關押張峰80天。
2004年5月16日晚上10點左右,孟壩派出所惡警張軍(所長)領著鎮原縣刑警隊一幫惡警闖入張峰妻子房間(因張峰晚上住在張峰妻子單位)非法抄家,搜走大法書籍3本,索要罰款200元(無任何收據)。
從那以後,廟渠派出所惡警田柏、楊琛多次到張峰所在單位騷擾,孟壩派出所惡警張軍、李明琦、翟樹科等多次到張峰妻子單位騷擾。2005年7月30日,張峰附近的兩位大法弟子在發放真象資料時遭惡警綁架,廟渠派出所惡警田柏又到張峰單位強迫張峰寫「保證」。為抗議邪惡非法迫害,張峰只好離家出走,被迫流離失所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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