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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多個公安局同時行騙,綁架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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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0月8日】大慶市公安局、東湖公安分局、龍南公安分局、紅崗區公安分局、薩爾圖公安分局、開發區公安分局、新村東安公安分局、龍鳳公安分局同時非法抄家、綁架、拘押大法弟子。他們的行為嚴重違犯中國《憲法》,而且觸犯中國《刑法》 第238條:非法拘禁罪;第397條:濫用職權罪;第243條:構成誣陷罪;第245條:非法搜查罪;第251條: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給大法弟子和他們的家人帶來身體上和精神上的災難。

1.大慶市公安局

2005年9月23日晨5時起,大慶市公安局有關分局一齊出動大批幹警,以10人對1人的陣勢,粗暴野蠻的抄家、綁架正在家中的大法弟子。

東湖公安分局有關人表現得極其惡劣。其中一夥幹警包圍了東湖8-5號樓5單元402室大法弟子白玉福、張立新家,叫門不開就撬門,把防盜門撬的七零八落的,然後衝入室內綁架了白玉福夫婦並抄家。

與此同時一夥幹警來到東湖9區15號樓1單元102室中醫診所李慶祚家門前。其中女警察徐宏香以謊稱肚子痛叫門,李慶祚以一個醫生的應有職業道德把門開了。結果幾名警察一窩蜂上來,把近七十歲的李慶祚撲倒在地,扭胳膊、扳脖子,動作非常野蠻。驚醒了熟睡的孩子們,以為來了強盜。跑出臥室來看,結果女兒李俊秘、兒媳賈憲君也被綁架了。這伙幹警又要綁架李慶祚的妻子,這時5歲的小孫女嚇得大哭著跑出來,警察又改變了主意,沒綁架老太太。

2.龍南公安分局

龍南公安分局有關幹警從2005年9月23日晨5時開始分成5伙分別包圍、綁架、抄家。

悅園2-1號樓2單元101室,陳常秀,女,49歲,物業職工。當時警方謊稱她家水管漏水騙入室內。一群警察直奔陳常秀,綁架了她,隨之一群警察抄了她的家,抄走了大法書籍和部份真象資料。陳常秀曾疾病纏身,虛弱不堪,認識她的人都知道她是一個大病包子,藥吃了無數也不好,自修煉了法輪功不久所有的病全好了,性情更好了,周圍的人都很喜歡她,卻好端端的硬從家中綁走。鄰里們得知都無法接受,議論紛紛。

悅園3-11號樓2單元301室程金枝,女,43歲,會計師,銀行買斷職工。她自修煉法輪功後,她癱瘓重度肌無力、無藥可醫的病神奇般的好了。對親友們更加誠摯,是人所共知的賢妻良母,她非常善良,看到別人有難處常常落淚、傾囊相助。在她被綁架時丈夫很難過,她也非常難過……修大法行善助人,為甚麼要被迫害?從她家中抄走了大法書籍和資料,還有彩噴打印機。

樂園25號樓5單元202室李淑梅,女,65歲,是油城的老會戰,她丈夫早年過世,隻身含辛茹苦領著子女們生活,累得一身病,多虧大法救了她。這一早把她也綁架到龍南分局。

景園16號樓的鬱桂香,女,50歲,經濟師,買斷職工,也被綁架。家中被抄走電腦,害得她高燒、昏厥、抽搐,當時被送往醫院搶救,後被親友接走。

同時被綁架的還有西寨的於臣及其妻子、女婿(其妻子、女婿已放回)。

3.紅崗區公安分局

紅崗區公安分局抄家綁架了乘風莊地區紅衛村的鄭洪軍,男,38歲,是大慶買斷職工,與妻子離異,現隻身撫養一個發育不正常、生活不能自理的11歲女兒。因沒經濟來源,出租了僅有的住房,以期維持女兒的生活費用和醫療費用。他們寄居在其父母家。為了生活,艱難的開了一個電腦店,合法經營。可現在惡警無任何理由就綁架了他,並抄家、抄店,任意搬走店中的電腦及商品。

4.開發區公安分局

開發區公安分局綁架了開發區大慶石油學院的高桂芬,女,63歲。高桂芬退休前是人事科科長,當她聽到敲門聲,禮貌的開了門,卻竄進一幫警察,大部份著便衣。入室便把睡夢中各家人的臥室控制起來,不許家人走動、說話。連13歲的小外孫也不放過,把孩子嚇得直哭。同時切斷家中一切通訊工具。現填的搜捕令,大肆抄家,抄走了電腦、mp3、大法書籍和資料。7點多鐘,惡警把高桂芬女士強行帶走。

自99年7月。20日以後,由於警察不斷的上門騷擾,精神上的重壓使高桂芬的丈夫,一個68歲老實厚道的高級知識份子患上了「抑鬱症」,現仍在治療期間。這一次猛烈的衝擊,使他的精神幾乎崩潰,覺得生不如死。致使兒女十分緊張,只得在家中陪伴老父,工作都受到了影響。

5.新村東安分局

與此同時新村東安分局還綁架了陳慶麗。

6.薩爾圖公安分局

薩爾圖公安分局綁架了李業泉,男,38歲,工程師,家住九廠;袁密(家住外地)。

7.龍鳳公安分局

龍鳳公安分局綁架了廠西的劉麗,馮穎(已正念闖出)。

此次被綁架的大法弟子還有曹淑霞、張秀敏、宋文傑、畢××和採油三廠的唐增葉(女,39歲,高級會計師)、葛振明(男,50歲)、蘭素芳(女,教師),詳情待查。

這次非法抓捕據不完全統計,綁架了26名大法弟子。前幾天,在乘風莊還綁架了曹景棟、在測井綁架了張洪泉,在八百垧綁架了謝成秋、李文國、李向琴。共計31人。

這次大規模的非法抓捕,使大法弟子的親人(幾百人)受到精神摧殘。現在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正在絕食抗議非法關押。

眾所周知大法弟子們是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的最好的良民百姓,何罪之有?修煉法輪功是個人信仰,是我國憲法允許的,是應受國家法律保護的,我國《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言論、信仰自由。在第35條中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公安綁架大法弟子,說是甚麼「×教」,可是中國的任何一條法律都沒有認定法輪功是「×教」,所以罪名是不能成立的。沒有法律依據,公安綁架大法弟子是違法的。況且讓我們縱觀全球,有78個國家和地區的上億人修煉法輪功。法輪大法獲得世界各國政府和組織1300多項褒獎,創始人李洪志先生自2000年起連續4年獲得世界諾貝爾和平獎提名。唯獨中國大陸鎮壓,江氏集團因此已觸犯國際法,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酷刑罪受到全球公審,追隨的高官已有多人被判有罪,即將受到法辦。

大慶全體大法弟子要求:

1. 依法追究相關部門有關責任人法律責任。
2. 依法賠償給當事人及家人造成的一切物質和精神損失。
3. 立即無條件釋放綁架、關押的大法弟子、並恢復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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