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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香河公安勒索、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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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0月4日】江氏集團及中共在中國大陸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中採用了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邪惡政策。河北香河縣安平鎮王家擺村農民張玉會被不法之徒非法抓捕,家人遭勒索,為湊夠4萬元錢的大額非法勒索四處拆借,結果張玉會還是在2005年 5月份被香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告知:「4萬元錢被沒收了,一分不退」。這些都是發生在我們身邊的實實在在的迫害。

2004年3月8日,香河縣公安局政保科和610辦公室以國家兩會召開為由,對他們認為的所謂的「重點人物」進行騷擾。傍晚時分,他們到香河縣工商局家屬樓張順、閆鳳霞夫婦家。張順原香河縣工商局職工,因學法輪功受迫害被辭退、勞教。妻子閆鳳霞是香河縣工業局職工,因煉法輪功,曾多次被抓進看守所,被非法勞教。夫婦二人因多次被迫害,所以這次不給他們開門。第二天,香河縣公安局政保科和610辦公室竟找來路邊修鎖匠,命令他把張順家的門撬開。這樣夫婦二人又被綁架。據說當時還有人還對此錄了像。

在張順、閆鳳霞被綁架後的幾個月,公安局政保科又先後綁架了閆雲霞(香河縣淑陽鎮農民)、孟淑玲(香河縣淑陽鎮白廟小學教師)、安淑琴(香河縣下崗職工)、李文深(香河縣香河縣水利局退休職工)、王建明(香河縣中醫院職工)、張玉會(香河縣安平鎮王家擺村農民)、張憲(原香河縣公安局民警,因學法輪功被辭退,後到香河縣縣城街道辦事處)、曹金娥(香河縣安平鎮扁城村人)等數人。

公安局政保科和610辦公室對這些人分別以取保候審、送廊坊市「洗腦班」的名目收錢,數額分別為:

張順5千元;
孟淑玲1萬元,5千取保,後又非法沒收;5千去向不明;
安淑琴1萬元,5千取保,後又非法沒收;5千去向不明。
李文深1萬元,1萬取保,後又非法沒收;
王建明5千元,5千取保,後又非法沒收;
張玉會4萬元,4萬取保,後又非法沒收。
張憲7千元,5千取保,後又非法沒收;2千未給任何收據;
曹金娥(被非法勞教)等等。

善良的人們,你可以向下面的人表示自己對迫害的抵制和對善良、正義與良知的支持,幫助他們清醒過來,不要再做傷天害理的事。

香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又稱政保科)大隊長:張子來,39歲。
原籍香河縣渠口鎮西河頭村香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電話:0316─8625642

香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又稱政保科)副大隊長:王修海,38歲,電話:0316─862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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