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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需要父愛 我們需要一個團圓的家

——給公安局長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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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0月2日】我叫謝文瑞,我的丈夫和婆婆在去年年底被海珠區赤崗派出所警察非法帶走。以下是我親眼目睹的經過:

2004年11月22日上午10:30左右,赤崗派出所警察阮沛洪和居委會工作人員魏鴻青借查消防為名,進入我們的檔口──位於藝苑西街的飛虎窗簾店,警察詐稱上廁所,卻爬上木梯闖入閣樓,見我的婆婆劉懷英正在看法輪大法的書,未經老人同意就搶老人的書,老人不肯,要拿回自己的書,過程中我婆婆摔下閣樓,掙扎著爬起來跑到大馬路中間,惡警不顧老人死活,追到馬路上抓走老人,同時又把前來制止搶書的我丈夫朱任成也抓上警車,他們母子二人就這樣被強行帶走。

然後赤崗派出所又派了很多警察,保安把守店門,到晚上十點許,帶來一名開鎖匠把店門鎖強行打開,沒出示任何搜查令就查抄店裏的東西,到十二時才走。第二天上午又再次來抄查,店裏所有物品被翻個底兒朝天,將電腦和打印機等私人物品搬走,至今沒有查抄手續、清單或筆錄等回執給家屬。此後他們又派人把守該店一週左右。

就這樣我丈夫母子二人音信全無,我一個人帶著當時只兩個月大的吃奶孩子在寒冷的冬天,被迫停了檔口,生活難以為繼,在經濟困難的情況下,又要照顧孩子,又時時惦記著老人和丈夫,不知他們身在向處?有沒挨打、挨凍?

直到後來我收到了丈夫的來信,才知道他們母子二人被非法關押在海珠看守所,直到2005年1月22日被惡警強行劫往廣州女子槎頭勞教所和花都赤坭勞教所。在看守所的關押期限,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期限。

我原本不懂法律,但這一飛來橫禍使好端端的一家人被拆散,我背著孩子諮詢了一家又一家律師事務所,得到的答覆都說,警察所為是一種知法違法的行為,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第三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那麼赤崗派出所作為國家執法的基層機關,公然違反國家法律、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怎麼配做維護人民安全的警察機關?如果執法機關和國家公職人員都無視憲法,藐視法律,又怎麼能要求群眾守法?法律的尊嚴又在哪裏?難怪周邊百姓群眾議論紛紛:看書怎麼就能把人抓了?!這和土匪綁票有甚麼區別?應該告他們!

而我的婆婆看的又是一本甚麼書呢?那是一本教人向善遵循「真善忍」做好人的書。我親眼見證了我的婆婆因修煉法輪佛法而身強體健,一身的病痛沒有了,脾氣也好了很多,一家人能夠和睦相處,勤勉經營著小本生意生活。身體好了,不用花錢看病,這不僅是上年紀人的福音,也是我們作小輩的欣慰。誰不想身心健康,從善積德呢?為甚麼把這樣的人抓進監獄呢?難道這世上真的顛倒黑白了嗎?!

我婆婆被強行送到槎頭勞教所之後,警察一直不給親人探望,這又是哪一家的規定呢?據說凡是不所謂「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就不允許家屬接見。我的婆婆煉了法輪功之後身心受益,善待他人,讓她往哪兒轉?非得逼迫她違背良心嗎?!而她不願說假話。一把年紀的老人在那種地方受著非人的待遇,天理何在啊!這種「轉化」不就是在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折磨下逼人放棄良知嗎?!

法輪功在國外70多個國家和地區廣受讚譽,許多西方人都煉,弘揚了中國傳統的修煉文化,是中國人的驕傲,而在國內卻受到打壓,難怪國內造假之風盛行,說真話信仰「真善忍」就受到迫害,這社會風氣能好嗎?人與人之間不能以誠相待,人吃的用的甚麼都可以造假,人們生活在沒有安全感的社會中,每個人在其中都受到傷害。新聞媒體也不講真話,電視上播放的「天安門自焚偽案」,如果修煉法輪功就導致自焚,那中國那麼多人煉,早成一片火海了,國外那麼多國家怎麼沒聽說有自焚的? !況且佛家功是禁止殺生的,怎麼會煉到最後點火殺自己? 這不是這個功法教人這樣幹的,就像清華大學和北京大學也出現過學生自殺的,能說是學校和老師教導學生自殺嗎?用這麼一個造假案例來說明「法輪功是X教」因此而導致這麼多煉功人無辜被抓被非法勞教,這不荒唐嗎?

我的婆婆本來是來檔口幫我帶小孩的,我照看檔口需要老人幫忙看孩子,結果不到一個月就被帶走,我的丈夫在勞教所身體不太好,我聽了心裏很難受,孩子現在快一歲了,還不認識爸爸,小孩斷奶後要吃奶粉,這又增加了經濟負擔,遇到孩子生病,沒有人可以幫我,深更半夜也是我一個人抱著孩子去醫院。我因照顧孩子,無法做生意,生活早就沒有了來源。我的丈夫和婆婆他們母子二人現在一個被勞教兩年,一個兩年半,是依據哪一條法律?請局長依法秉公辦事。

我的孩子需要父愛,我們需要一個團圓的家。

公民:謝文瑞
2005年8月16日


案件背景:2004年11月22日,赤崗街派出所警察阮沛洪和居委會工作人員魏鴻青借查消防為名,非法搜查拘捕了朱任成和其母親劉懷英。朱任成後被非法判刑兩年半,劉懷英被非法判刑一年。

現朱任成被非法關押在廣州市花都區赤坭第一勞教所第三大隊
電話: 86-20-8671-3653

劉懷英被非法關押在廣州市槎頭小島,其獄中的隊長名叫盧冬梅,
電話: 86-20-8173-0813, 86-20-8173-0790轉8801

有關機構的聯繫電話(區號20):

赤崗街派出所 3410-5040 3410-5078 地址:廣州濱江東路883號 郵編510230

所長:鐘浩輝、林紹洪,
副所長:郭平、許培傑、葉壯輝、任慶亮
教導員: 楊錦標
警察麥吉林、阮沛洪

海珠區公安分局 8311-7713 地址:廣州市同福中路

海珠區看守所 8417-6963

廣州市公安局 地址:廣州市起義路200號 郵編510030
總機 8311-6688
局長專線8334-7347

廣州市各單位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公共服務行為規範監督電話 8334-7347

廣州市花都區赤坭第一勞教所第三大隊 8671-3653

廣州市槎頭監獄
梁姓所長 8173-0792 8173-0633,
隊長盧冬梅 8173-0813 8173-0790轉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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