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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寧津歷史紀錄:大法洪傳民受益 惡黨迫害人蒙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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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0月13日】一九九二年,李洪志大師創立的法輪功在中國大陸開始洪傳。山東寧津縣一九九六年開始出現了修煉法輪功的群眾,比起其它地區,寧津縣的學員得法算是比較晚的。但法輪大法是正法,是以宇宙特性「真善忍」為標準的。凡有緣修煉法輪功者,心性會提高很快,祛病健身效果也非常明顯,因此,修煉法輪功的人日益增多,至1999年修煉法輪功的學員已達上千人,人們的思想得到了淨化,對寧津縣精神文明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大法直指人心,教誨我們必須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去修煉。李老師在人類歷史上第一次揭開了宇宙之謎,指出了做人的真正目地:返本歸真。大法的法理很快被中國的億萬群眾所接受,並很快出現了學煉法輪功的熱潮。人民群眾的素質在提高,道德在回升。寧津縣學員中,原來吸煙的人戒煙了,酗酒的,戒酒了。家庭關係、鄰里關係搞好了。有一個女學員,得法前婆媳關係搞的不好,得法後,她找出自己存在的問題,注意去克服,主動做好家裏的活,尊敬婆婆。婆婆有了病,耐心服侍,為婆婆端屎端尿,使婆媳關係越來越好,受到鄰里的好評。

還有一位學員買菜,對方多找給他5元錢,他發現後,馬上把多找給的錢退還給了對方,這位菜販感動的說:「哎呀,你真好,現在像你這樣的人,哪裏還有啊,謝謝你!」這位學員說:「我是修煉法輪功的,我們法輪功學員都是這樣的,都是按照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做的,人類道德回升後,人人都會這樣做的。」

學員李殿忠在柴胡店花廠上班,修煉大法以前,從廠裏往家拿東西,職工都拿。煉功後,他不但不拿了,還把以前拿的東西,合成錢退回了廠裏。這就是煉功人和常人不一樣的地方,煉功人處處事事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為別人著想,不傷害他人的利益。由於學煉法輪功以後,人們的道德水準普遍提高,好人好事大量湧現。

在祛病健身方面效果也非常明顯。如學員李洪芹(教師),因患婦科病在家長期修養,已3年不能上班,幾乎全國各大醫院都去看過,醫藥費花了幾萬元,也沒把病治好。一九九六年有幸接觸了法輪功,從此修煉起法輪大法,修煉一年後,奇蹟出現了:原來的病全好了,也能上班了。大法給了她一個健康的身體,每年還給國家節省了上萬元的藥費,這在寧津縣教育界影響很大,因此,很多人也學起了法輪大法。

土產職工王××患乳腺癌,得法後,嚴格按照大法「真、善、忍」要求自己,堅持學法煉功,思想得到了昇華,身體得到了淨化,至今身體健康。99年7.20後有位政府部門的人(他的家屬有此病),問她的病如何治好的,有甚麼秘方。她說:「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去做,學法煉功做好人,使自己的道德回升。」

學員王寶成患皮膚病,煉功前,花了很多錢,病也沒治好,得法後,堅持學法煉功,一天晚上覺得全身發熱,第二天發現自己的病全好了。

學員齊國水,以前煉過很多功,九六年發現法輪功講的才是真理,因此修煉起法輪功,並召集學員一起學法煉功。他為大家出去買書,多少錢買的就多少錢賣給大家,路費自己出。他自從煉了法輪功以後,紅光滿面、精神煥發,好像變了一個人似的。因此他的家人也煉起了法輪功。這樣的例子太多了。

法輪功自1992年洪傳至1999年,在中國大陸有上億人修煉法輪功,寧津縣也有上千人,真修弟子們自覺的同化宇宙特性真、善、忍,做一個更好的人,遇事首先找自己的不足,以善心對待不公的人和事。幹部們學了法輪功,就能自覺的克己奉公,不貪污腐化、不爭權奪利、兢兢業業的當好人民公僕;工人們學了法輪功,就能早來晚走、兢兢業業的幹活,領導分配甚麼活,從來不挑,利益上也不去爭了;做生意的學了法輪功,就能以德為本,不坑矇拐騙、不以假充真,不唯利是圖、不撈不義之財,真正做的公平交易;任何一個人學了法輪功都能自覺的做一個好人,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大法弟子就是這樣一群善良、和平的好人。

這麼好的功法,江羅一夥編造謊言、栽贓陷害,於1999年7月20日發動了對法輪功的無理鎮壓,開動了整個國家機器,對法輪功進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群體滅絕」的邪惡恐怖政策。幾年來,寧津縣的大法弟子受到了嚴重的迫害:有三名被迫害致死,有十七名被非法判刑、勞教,被非法罰款四、五十萬元。

99年7.20後,寧津縣和全國一樣,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出於對政府的信任,去北京反映真實情況。可是信訪局變成了公安局,把上訪的學員都抓了起來,在家的學員也無故被抓。寧津縣學員被抓約100多人,罰款達3-5萬元。其中一部份人被關在新興旅館東西房,一間不到10平米的兩個房間,擠了六、七十個人,那時正值天氣炎熱,溫度高達37-38度,可想而知,他們那幾天是如何過的!令人無法想通的是:煉功做好人,因相信政府而依法上訪說真話,錯在哪裏?為甚麼要被關押?為甚麼要這樣對待這些好人?中國憲法第41條規定:中國公民有上訪申辯的權利。可是江××一夥,不允許這些善良的人講理,誰上訪講真話,就要被抓,輕者罰款,重者判刑。

2000年春,因為楊雲和荊金華去北京上訪,寧津縣又有12-15人被抓。侯廷仁事先知道了此事,也被縣公安局抓去關了好幾天,被罰款1萬元,其他被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也各被罰款5萬元。在場的人還說:「快把錢交上回家」。可是不給收據,連個白條都不給,點點錢就揣進了自己口袋裏。這次勒索性罰款達7-8萬元。

同年8月份,不法人員又非法抓捕大法弟子30多人,說辦學習班,讓人人都寫保證書,找保人,並交600百元人民幣,過了10月份又開始大搜查,凡是搜出法輪功書籍、資料的就被罰款,否則勞教。因此,又有8-10人被非法抓捕罰款。勒索性罰款達2萬元左右。

2001年12月份,他們又非法抓捕大法弟子20多人,每人勒索性罰款3千-5千元,總數達6-8萬元。他們說打就打,說罰就罰,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無視公民的任何權力,隨意的對一個好公民進行任意的處罰(包括拘留、罰款、抄家、判刑等)。

我們是一群善良的人,沒有任何政治訴求,只不過追求強身健體和精神境界的昇華,只求有個合法的修煉環境。我們不但沒得到支持,反而遭到了極不公正的對待,甚至遭到了瘋狂和殘暴的鎮壓。

寧津縣610辦張如臻、張過森,公安局副局長周付勇與政保科郭峰、高守山、張傑、劉燕超一夥,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不斷升級,給寧津縣的大法弟子及其家庭帶來了巨大的苦難。

大法弟子李殿忠,97年得法後,精進實修,改掉了過去的陋習,只做好事,不做壞事。可他因煉法輪功被勞教三年,於2003年在勞教所被迫害致死,年僅40歲。其家屬帶著兩個孩子艱難度日。

大法學員齊國水得法後,因自己受了益,便積極召集學員學法煉功。99年7.20後,因其是退休黨員,深知共產邪靈整人的厲害,而不敢召集大夥煉功,因公安常去他家騷擾。後來自己也不敢學不敢煉了。一年後,舊病復發去世。他兒子說:「俺父親煉法輪功時,一點病也沒有,只因江澤民鎮壓法輪功,才有此結果呀!」

法輪功學員李懷慶,是一位60多歲的退休教師,為人忠厚老實。98年得法,2001年被抓,在獄中天天不能睡覺,精神受到了很大的刺激,60多歲的人從沒犯過法,就因煉功做好人而被非法抓捕。因此患上了心臟病,於2003年含冤去世。

學員劉金龍在派出所惡警問他還煉不煉,他堅持自己的信仰,只說了一個「煉」字,就被公安打倒在地。王寶成煉功後一身牛皮癬全好了。2000被劫持在洗腦班,因堅持說「煉」,而被非法勞教三年,致使家屬帶著兩個孩子,還有多病的父親艱難度日。

八里堂李建國因發真象資料在北京被抓,被非法判刑5年,家中還有幾個月大的孩子。

李萬村呂憲芝老太太2000年也因堅持煉功被抓入獄,60多歲在獄中受苦2個多月。

2001年4-5月份,楊雲、曹寧玉、王秀英被抓、勒索性罰款2萬多元。

2002年1月份610協同國安又進行了大抓捕,這一次更加瘋狂,他們把一些堅定的大法弟子送往德州洗腦班繼續迫害,每人被罰款3000元,這次送往德州的有:柴紅芬、楊雲、董建軍、王福利、曹少雲、柴軍致、宋顏平,還有一個王石村的老太太。這些人都是學法做好人的,叫他們往哪裏轉啊。在轉化班上,你說不煉了,就放你回來,如果說煉,就永遠不讓回來,強迫讓學員放棄自己的信仰。

學員張志娟跟政保科的人講:「我以前身患多種疾病,就因煉了法輪功,我的病才全好了,你說法輪功哪裏不好?」610張如臻與政保科郭峰一夥說:「我知道你們是好人,但上級有令不許煉,就不能煉。我們是共產黨的一桿槍,讓打誰就打誰,你是有理也沒理,沒罪也有罪,輕者罰款,重者判刑」。這叫甚麼邏輯?我國刑法哪有這樣的條款?這是誰在違法?

2002年4-5月份,610協同國安科再次綁架了30多名大法弟子,說辦所謂的學習班,每人交400元錢。當時學員李懷慶因患心臟病住院,張如臻、郭峰一夥便將其女兒(不煉功,已懷孕8-9個月)綁架到洗腦班,並交了400元錢。

2003年8月份,陳萬侯村陳書德,因被惡人舉報,遭國安科綁架,並被非法勒索性罰款3000-5000元。

2003年12月份,610協同國安科郭峰一夥,又非法抓捕大法弟子王洪海,致使王洪海有家不能回,流離在外。

2004年3月份,王洪海、張繼成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無故被抓,並被非法勞教一年。張秀芹(王洪海之妻)、張豔華因寫信與國安說理,也因此被抓捕。王洪海夫妻二人被抓,其孩子無人照料。而國安科郭峰、姚立國卻說:「沒有證據,我們照樣勞教她們。」這不和土匪一樣了嗎?

同年7-8月份不法人員因懷疑在建行工作的王福利傳遞經文資料,藉口綁架王福利,他因不放棄修煉,那些邪惡的人說,交上5萬元才可以放人。其父母因疼愛孩子,借錢、托人、送禮,按他們的要求交上了錢,但他們並不放人,又要勒索1萬2千元,把王福利強行送往濟南洗腦班,強迫王福利違心的說了不煉功,才放回家。

2004年11月份,國安科找藉口要非法抓捕劉春來,劉春來沒有配合他們,被迫離家出走。因此,劉春來的妻子張豔華找縣信訪辦反映情況:為甚麼一次又一次的騙我們,抓我們,我們犯了甚麼法?一次次的罰我們,且連個字條也沒有……公安局周付勇、郭峰等人惱羞成怒,他們利用手中的權力,歪曲事實,栽贓陷害,非法抓捕了張豔華,並非法判刑3年。家人受不了這樣的打擊,借錢、托人送禮達4-5萬元左右,臘月23日交上錢才放人回家。

幾年來,被610、國安科非法抓捕勞教、判刑的有:李成剛(小店姜莊)、東野生芝,李憲銅、李憲勝、王寶成、李殿忠、王國恩、王海堂;罰款在家所謂服役的有:曹少雲、鄭慶華、荊金華、王洪海、張繼成、王福利、張豔華等。但是無論不法人員採用任何邪惡的手段進行迫害,都無法改變大法弟子對師父和大法的正信、對真善忍真理的堅持。幾年來,我們用和平的方式,用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向人們講清真象,告訴著人們法輪功是甚麼?這有錯嗎?希望每一個善良的人都來了解一下法輪功,了解一下迫害真象。

在這裏也奉勸不明真象的人們,不要再相信那些謊言的欺騙,分清是非,明辨善惡,真心相信法輪大法好,善待大法弟子,你一定會得到福報的,會有一個美好的未來。同時也正告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不要再充當江氏流氓集團的幫兇和打手,不要再繼續對好人行惡。懸崖勒馬吧,善惡必報是天理!因為聰明的人都知道給自己和家人留一條後路,希望你們都會給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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