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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九台飲馬河勞教所的罪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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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0月13日】吉林省九台飲馬河勞教所(位於吉林省九台市,以下簡稱飲馬河勞教所),原來是隸屬長春市司法局的一個勞教所。自1999年7月20日以來,該所追隨惡黨與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迫害,手段殘忍、毒辣。在2000年12月,飲馬河勞教所被吉林省委、省政府確定為全省非法勞教法輪功學員的洗腦基地,先後有四平市、吉林市、松原市、延吉市等地的幾百名男性法輪功學員被轉到飲馬河勞教所。另外,由於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太多,長春市各勞教所爆滿,2001年2月8日在飲馬河勞教所又成立了兩個女監大隊(五、六大隊),非法關押300多人,並從長春派去36名「洗腦人員」。在省「610」的指揮下,飲馬河勞教所對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有計劃的、全面的迫害,成為踐踏公民信仰自由和人身權利的恐怖洗腦基地。經查實,至少7名法輪功學員在這裏被迫害致死,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傷、致殘。

法輪功修煉者信仰的「真、善、忍」是宇宙大法,法輪功學員講清真象,為的就是維護人間正道,讓被惡黨謊言欺騙的中國民眾了解真象、明白真象。飲馬河勞教所的不法之徒,集古今中外最邪惡、最惡毒、最下流的方式施暴於這個善良的群體,其目的是欲摧毀法輪功修煉者的意志,放棄人類賴以生存的真理,使其成為頂禮中共邪教的順民。吉林省九台飲馬河勞教所成為吉林省人權迫害的重災區,具體實施迫害,不法獄警直接行兇迫害,從上到下,從裏到外,組成了一個網絡體系,對大法學員進行有計劃的迫害,以威逼大法學員放棄正信為最終目地。他們制定了最邪惡的一套方式,把獄警的獎金、晉級同「轉化率」掛鉤。「轉化率高」的惡警,受到表揚、獎勵、可以立功、獲得獎金、晉級;反之,挨批評、受處罰、降職、降級或改行。

於是,惡警為達到提高「轉化率」,竟然收買叛逆,利用罪犯,不擇手段。聽從惡警指使敢於毆打大法學員的普教犯人,得以減刑;洗腦積極的猶大,給以提前釋放。那裏的管教們不僅用歪理邪說,用惡黨毒素對正信者日以繼夜的洗腦,而且誘騙大法學員改信其它宗教。所以甚麼邪教邪說,在那裏都可以恣意橫行。他們實行封閉式管理,棍棒教育。

大法學員在暗無天日的魔窟裏煎熬,不但沒有信仰自由和最基本人權,甚至連通信的權利、與親人接見的權利、申訴的權利都被非法剝奪了。甚至連吃飯、上廁所時間都規定得死死的,必須在十分鐘之內完事,每天只許上廁所三次。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中國勞教所裏的善良和平的大法學員,卻每天每時都在邪惡的鐵蹄下遭受蹂躪。所謂的「人權最好時期」,每天每時都在發生著最淒慘的人間悲劇。

飲馬河勞教所是惡人、壞人橫行的天下。惡人對好人的施暴,都是最野蠻、最低級、最無恥、最凶殘、最下流的手段。好人遭受的酷刑折磨慘不忍睹。是善良的人們聞所未聞的,並且還在繼續著,這是對人類的犯罪,對社會文明的褻瀆。現將惡徒們所犯罪行中的冰山一角整理披露如下。

一、精神迫害

飲馬河勞教所以所長郭俊鵬為首的不法之徒,為了提高迫害大法學員的所謂「轉化率」,從中撈取政治資本和個人利益,自99年7月20日以來,一直對非法關押的幾百名法輪功學員採取無人道的極其殘忍的圍攻、包夾、剝奪睡眠及各種酷刑流氓手段強制洗腦,逼寫「三書」意在迫使修煉者放棄對法輪功「真、善、忍」的信仰,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精神洗腦。

1、強迫觀看誣陷電視。

強迫法輪功學員觀看誹謗法輪功的電視片,逼迫法輪功學員觀看十多種惡毒誹謗、詆毀法輪功的錄象資料。這是對修煉者的最大精神迫害,因為最不能容忍的是對大法和大法師父的誣蔑。2003年9月因法輪功學員姜威拒看洗腦錄像,被關小號。姜威累計被非法加期近一年。姜威家人到勞教所接人,管理科長鄭海令狡辯,搪塞,並且毫無人性地說:呆四年就回去了。在飲馬河勞教所,每一個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都受到這樣的迫害,和這樣的所謂「加期」,不「轉化」就加期是掛在警察嘴邊上的口頭語。

2、強迫談觀看的「感受」。

強迫觀看那些假新聞、假資料,還要談出感受來,如果你講了真話,不符合獄警要求,便大刑折磨。因為他們讓你談的都是他們希望的假話。法輪功學員修煉「真、善、忍」自然要講真話,而惡人則堅持謊言有用就是真理。

3、強迫灌輸謊言。

每天定時強制聽或唸誣蔑大法的書,不服從就遭到毒打許多法輪功學員因不配合邪惡的要求,遭受了許多迫害。一個法輪功學員說;我到二大隊後,有一個姓趙的幹警讓一名功友讀「轉化」材料,因他不讀被趙用電棍打得頭、臉、腦袋都腫脹起來,致使其4、5天連話都說不出來。

4、人格侮辱。

當眾辱罵法輪功學員,強迫法輪功學員罵師父、罵大法,強迫法輪功學員違心的寫對法輪功的揭批「心得體會」。由於法輪功學員堅強不屈,在酷刑面前毫不動搖,那些惡徒們一邊用刑,還一邊嘲罵,他們在侮辱別人的時候已經沒有了人格。

5、精神虐待。

飲馬河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的精神迫害手段很多,例如:在接見登記處有一姓江(或姜)的女惡警,專門負責盤問前來探視者是否是煉法輪功的,不許煉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接見,甚至逼迫前來探視者辱罵師父,不服從則視為態度不明確,不予接見;剝奪堅定大法學員的家屬探視權。有的家屬來自延吉、大連路途遙遠,千里跋涉來看望自己的親人,勞教所卻以「沒轉化」為由不許接見,很多親屬是在失望中哭著走的;辱罵,誣陷數不勝數。

6、非法洗腦班

2003年3月31日飲馬河勞教所非法舉辦洗腦班,採取一、二、三、四、五各大隊各將五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隔離性質的迫害。每天被送去迫害的人早4:30-晚10:00除吃飯、方便外強行坐板(面牆坐著)。邪惡管教開始用假善、哄騙等手段,看不管用就撕下偽善面具,對堅定的大法學員用電棍電,用刑事犯打等惡毒手段摧殘法輪功學員。

二、迫害手法

飲馬河勞教所的惡警多年來對大法學員進行著滅絕人性的迫害,手段瘋狂、陰毒、變態,而那些在惡警指使下起勁迫害大法學員的犯人,大多都是道德極其敗壞的惡人。他們想盡一切陰損的辦法迫害大法學員。

1、警察直接行兇

在飲馬河勞教所警察是最邪惡的兇手。飲馬河勞教所的警察沒有任何法律和道德的約束,享有張口就罵,舉手就打的「特權」,如:拳打腳踢、電棍電、木棒打、籐條抽、三角帶抽、床板砍等等,一切可以用於打人的工具都能被利用。每一個被摧殘的法輪功學員都是好好地進去,出來時都是被扶著的。有的還要被扔到水房裏,或者在澆了水的水泥地上長時間罰坐。惡警們打累了就指使犯人打。

飲馬河勞教所就是一個黑窩,是一個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匪巢。這裏僅以一個曾在第四大隊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揭露的事實為例,窺一斑可見全貌。

原四大隊的教導員鄭海令,他善於偽裝,工於心計,他的偽善面孔迷惑了很多人,他表面上好像在保護法輪功學員,不許勞教犯人打罵法輪功學員。而另一面卻利用邪悟者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欺騙和誘惑,當法輪功學員認清了其偽善的面目之後,他就撕下了假面具,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如法輪功學員韓得春一次欲從勞教所走脫沒有成功,鄭海令對韓大打出手,同時把韓關「嚴管」命令犯人對其殘酷迫害,並揚言要打折某某人的腿。該凶犯親自出手毆打法輪功學員外,大多數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都是他指使和操控的,所以他才是真正的首犯。後鄭調至管理科,曾下令四大隊必須達到百分之百「轉化」,這就是後來四大隊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原因之一。

2002年3月19日勞教所四大隊幹警張新、郭一平、張明才三人對法輪功學員張倍齊進行了一場慘無人道的折磨。張倍齊(關押於飲馬河四大隊二分隊)是從延吉勞教所轉到飲馬河勞教所的,在延吉勞教所被惡警毒打腰部嚴重損傷行走困難。為了保護自己的人身權利,在飲馬河勞教所裏張倍齊寫下了在延吉被迫害的情況(已在明慧網上發表),提出向法院申訴。四大隊幹警知道後把張叫到辦公室,惡警張新、郭一平各拿一把電棍猛擊張的頭部、臉部,毒打一陣後又扒光張的衣服大面積的電擊,打得張在地上亂滾,他們還覺得不夠勁。把張的雙手銬在暖氣管上,惡警張明才在一邊把著,張新、郭一平手持電棍更加瘋狂,足足電了張倍齊一個多小時才罷手。

2002年3月22日,飲馬河勞教所惡警盧顏輝、史春風、高春博、張遠秋對法輪功學員劉慶華進行了令人慘不忍睹的折磨,用盡了勞教所的各種警具、刑具,足足迫害了8個小時,看劉慶華已口吐白沫與鮮血,人實在不行了,才送進了醫院。3月23日劉慶華從醫院出來後,又被勞教犯人王偉龍用小白龍(白塑料管)毒打一頓。這時劉慶華已是遍體鱗傷,腳掌被電烙鐵烙得全是大泡,4月7日劉慶華身體傷勢有所好轉時,惡警對他又進行了上兩天大掛的酷刑。自3月22日至4月8日對劉慶華迫害期間,劉慶華滴水未進。

四大隊幹警張新也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兇手,在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都有他的陰影。下面是他和其他惡警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實:

3月25日,惡警張新、周凱明只因梨樹縣法輪功學員李榮學堅持修煉法輪功,不肯向邪惡妥協,其二人手持電棍又是一陣電擊與拳腳的毒打,直打到李榮學面部變形躺在地上起不來為止。

4月2日,惡警張新、周凱明把榆樹縣法輪功學員董學叫到辦公室強迫其與法輪功「決裂」,董學沒有答應他們的要求,就遭到他們二人的拳腳「伺候」,扒光衣服後又用電棍擊打,鼻血流了滿地。一個多小時後董學被打得滿身是傷,面部變形。董說你們如此這樣對待,我出去以後一定上告你們,周說你有能力你就告,反正我們是官官相護。真是不打自招啊!

被關押在四大隊三分隊的九台市法輪功學員林顯臣因強行被所謂的「轉化」,後來他知道所做的一切愧對大法,並聲明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被惡警周凱明知道後,9月7日在出工現場林被扒掉上衣,用一米長的塑料管毒打半個小時以上,打得林遍體鱗傷,身上約有三十多道血痕。第二天又用了同樣手段對和龍市法輪功學員陳培忠進行了殘酷折磨與拷打。

4月11日,飲馬河勞教所四大隊發出指令,對所有堅修大法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一場慘無人道的折磨與體罰。每天坐板十四個小時以上,大小便僅給兩分鐘的時間,如若有差,就遭到拳打腳踢,其護舍人員稱這是政府的命令,護舍人員有楊佔純(三岔河人)、張寶柱(松原市人),被指使干擾睡覺的是張化舉(榆樹),所謂的兩名護舍人員每天晚上都要找幾名法輪功學員做強行洗腦,如若不從,就把學員帶到水房或者廁所裏拳打腳踢,不允許法輪功學員洗衣服,身上所穿的衣服達到三個多月不能洗,發出難聞的氣味。不允許與親友相見,除了每個月加期5-15天以外,到期不放還要加上三個月,有的六個月,汪清縣一名法輪功學員李優存被加期11個月,延吉法輪功學員張倍齊竟加期12個月以上。

10月20日在勞動現場因法輪功學員李強(蛟河縣人,被關押於四大隊三分隊)和劉慶(扶余市人,被關押於四大隊三分隊)只說了一句話,就被惡警郭一平聽到,當時給二人一頓拳打腳踢,收工後又把劉慶叫到辦公室,郭又把劉慶毒打一番,劉慶被打得臉部紅腫,腦部、腹部嚴重損傷。數日不能起床行走。

在飲馬河勞教所,第四大隊能做到的,一、二、三、五大隊,女子五、六大隊當然也能做到。這裏只是一個學員揭露在幾個月裏他所知道的一部份,而六年來在那裏發生了多少慘無人道的迫害我們難以想像。

衛生所的惡醫院長王X對法輪功學員非常邪惡。法輪功學員潘剛、趙喜順在被灌食時,他指使刑事犯把他們的門牙硬別下來。法輪功學員白鶴絕食抗議迫害20多天後,身體極度虛弱,被惡醫院長打得臉部嚴重變形,雙眼腫脹看不清物體。王X還把衛生所的抹布沾痰盂裏的痰液塞進白鶴的嘴裏,行為令人髮指。醫務工作者理應奉行「救死扶傷,治病救人」的人道主義天職,但在飲馬河勞教所獄醫成了打人的兇手,殺人的劊子手。變成了魔鬼。

2、教唆刑事犯作惡

眾所周知,刑事類人員多數是給社會造成危害者,諸如偷搶、詐騙、吸毒等,理應是勞教所管理教育的重點對像。可是刑事類人員在飲馬河勞教所備受青睞,成為勞教所管理工作中的得力打手和幫兇。勞教所的管理幹部與這類人員攜手並肩,結成「統一戰線」,共同殘害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法輪功學員。

惡警讓犯人當「值班」和「班長」,這個職位也得犯人花錢買,而且得能負責管教的吃、抽、用的,而這一切花銷又都可以從下面犯人身上搜刮回來的。無錢是行不通的,且處處受虐待,所以經過勞教所「改造」後的犯人返回社會後,沒有幾個能走正路學好的,甚至更貪、更滑、更惡,更狡詐、更壞。這一切都歸「功」勞教所警察的「言傳身教」。

惡警以減刑期為誘惑,指使刑事犯人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許諾使用甚麼辦法都行。可想而知,這些社會渣子會怎樣對待以「真善忍」為準則,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法輪功學員。在惡警的參與和指使下,刑事犯們把法輪功學員打得死去活來多少次。有的法輪功學員被折磨致殘,不能走路;有的遍體都有內外傷。惡警利用為數眾多的刑事犯對大法學員實施包夾,即兩個刑事犯看住一個煉功人,吃飯、睡覺、上廁所、洗漱都盯著,不許說話。而且對煉功人扣分(扣一分加期一天),月月進行,越加越多。而刑事犯因「轉化」有「功」,可以加分減期。

管教們無視法律踐踏人權的行為,使得值班的犯人們更加肆無忌憚、無所不為。勞教所使盡了邪惡的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不但非法關押,而且超期不放,繼續迫害。有很多法輪功學員超期不被釋放,而其他刑事犯提前釋放。警察李成舟對犯人林躍民說:「管法輪功是你的特權。」

一天晚上,德惠市法輪功學員王洪田和其他兩名功友互相之間說了幾句話,便遭到林躍民等犯人毒打。警察還指使犯人用超體力勞動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王洪田體弱瘦小,幾名犯人輪番與他抬土,抬不動就硬往肩頭上架。白鶴與另二名功友也沒有甚麼原因就被他們用牛皮腰帶打頭、臉,最後把皮帶打折了還不罷休,又去找打人的東西沒找到,就又一陣猛烈的拳打腳踢,打累了才罷休。

在那裏犯人看管好人,勞教所給犯人減刑,法輪功學員在這裏連走路、說話的自由都沒有了。有一次功友王小虎正在走路,後面的犯人就連踢帶打。功友之間要是說一句話,每個人就得挨一頓暴打。學員李強被打得不能正常走路。法輪功學員李天耀,犯人讓他腳尖點地直立身子,把額頭靠著暖氣片(當時暖氣片60度),他的額頭被燙掉一塊皮,惡人覺得還不過癮,還把他拖到管教室用電棍電,迫害這名法輪功學員的刑事犯惡人是敦化市的朱永剛,還有德惠市的惡人外號叫大剛。他們為了提前釋放用錢買通了這裏的管教,而且還不擇手段的迫害、折磨法輪功學員,以討好管教。在這裏法輪功學員被打是常事,在這裏只要不「轉化」就打,警察邪惡,犯人邪惡,法輪功學員在暗無天日中。這裏真是邪惡勢力的黑窩!

3、成立教育大隊、嚴管隊,實為酷刑隊

2002年元旦過後,勞教所進行新一輪的殘酷迫害,成立所謂「教育大隊」,對新來的法輪功學員動酷刑進行迫害,強行逼迫他們放棄修煉,把學員捆綁起來毒打。其中有一個刑事犯外號叫朱老六的毒打法輪功學員,竟一次打斷了兩根鍬把,那麼耐用的農具都打斷了,可想而知法輪功學員的血肉之軀該承受多大的傷害,2002年4月19日,松原市法輪功學員孫世忠就被兇手活活打死在教育大隊。

酷刑逼妥協、政匪勾結「嚴管隊「。2003年2月─3月份期間,勞教所還先後成立了嚴管隊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迫害,他們把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關押在嚴管隊,嚴管隊的隊長是孟所長,還有原四大隊的張新,還有迫害死法輪功學員的惡警高金山。所謂的「嚴管隊」,是專門用來強制攻堅法輪功學員的「酷刑隊」。

在「嚴管隊」,惡警和犯人相互勾結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是飲馬河勞教所最具特色的隱晦手段。惡警們授特權於最惡毒的犯人毒打法輪功學員,並托出「底牌」:內傷沒事,只要不出外傷,怎麼打都行,惡警們給犯人提供刑具,並且可以隨意使用,甚至被「護舍」(刑事犯人)當成玩具。天下無奇不有,被關押的受懲罰者搖身一變成了「執法者」真是說不盡的荒唐和嘲弄。

飲馬河勞教所嚴管隊的管制手段是專門動用各種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如:不讓睡覺、超長時間直立坐板、抻床、吊銬,有的法輪功學員被護舍捏生殖器、摳眼睛、用針扎等,毒打是家常便飯。

在嚴管隊,每個牢房三個人,即每個牢房兩名「護舍」,一名被嚴管的法輪功學員。「護舍」是勞教所專門挑選的勞教慣犯,他們有的被教養6-7次,有的甚至有重罪而沒被發現。他們很多人心狠手辣,性情極端惡劣敗壞,所有被嚴管的法輪功學員被一個牢房一個牢房的單獨隔離。在這裏,勞教所可以對嚴管的法輪功學員任意施暴而無需遮掩,死無對證。「護舍」最慣用的話「就是打你了!誰看見了,你去告也告不贏,我們護舍是倆人,證詞是二比一的官詞,而且幹部(惡警)也在我們一邊,都是有話的,內傷沒事,只要不出外傷,打你們就是白打、你們有招想去」。這些出自犯人之口的話,正是惡警們要表達的潛台詞。法律在這裏失去了威嚴,人權成為兒戲。

嚴管隊強迫法輪功學員不允許睡覺,超長時間直立坐板,面朝牆,手放在膝蓋上,身體一動不許動,除吃飯、上廁所,其餘時間全部直立坐板、稍有不滿,便拳腳相加,遭毒打。有很多法輪功學員腳都磨壞了,並被犯人以「不服從管理,思想不穩定,不坐好」等記錄上交。之後將嚴管的法輪功學員上「抻床」或「吊銬」吊起來。惡警和犯人強行將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固定在床上,手和腳成大字型,用手銬和繩套固定在四個床角上,身體抻的直直的,一動不能動,肌肉被繃得緊緊的,高度緊張。這種酷刑是不間斷的,拉尿在床上,沒人管,吃飯睡覺也不鬆開,身體長時間一個姿勢,肌肉被抻得繃直,其痛苦無法形容。這期間有的法輪功學員被護舍捏生殖器、摳眼睛、用針扎等各種方式進行威逼迫害。

還有就是將法輪功學員用「吊銬」吊起來,雙手銬在床的橫樑上,既站不起來,又坐不下,處於半蹲狀態,肌肉高度緊張,一會兒就大汗淋漓,全身濕透了。所有來到嚴管隊的法輪功學員都遭受過以上酷刑。然而嚴管隊的惡警管教們卻說,這已經是最輕的了。

在這裏法輪功學員被騙搶和勒索錢物是惡警庇護下犯人的慣伎,也是犯人為討好、靠近「政府」、掙分「立功」 行賞的一種方式。

勞教所之所以專門成立「嚴管隊」,就是要把他們迫害的對像──法輪功學員與其他人分開,既達到殘酷迫害的目的,又能掩蓋事實真象,這就是「嚴管隊」對法輪功學員「嚴管」的最實質迫害。嚴管隊名義上由勞教所改造所長負責,具體事情的直接指揮是勞教所管理科科長惡警鄭海令。人員編制有教育科幹事惡警李雲波,管理科幹事惡警俞明珠,教育大隊惡警高輝,五大隊惡警張新、四大隊惡警馮偉、二大隊惡警張明才,教育科惡警楊幹事等。

4、酷刑示威 威逼脅迫

2001年4月份的一天,管教於力(女大隊長)看見法輪功學員王茵(女)看經文,就一把搶過經文,把王茵帶到管教室追問經文來源。王茵想經文不能落到邪惡手裏,就對於力說:「你給我經文,我看是哪一天寫的。」於力給了,她接過經文看後就放到嘴裏吃了。於力氣急敗壞,就找來宋、曲、金、大小張等管教和王教導員、張幹事等七八個惡警,拿著電棍對王茵輪番電擊。

打罵聲從管教室傳出來,這期間還把那些堅定信仰的法輪功學員一批一批地提出去到管教室看王茵是怎麼被電的。並威脅說,你們怕不怕?看到王茵的頭、臉、腰都電糊了,青一塊、紫一塊,都是水泡,電了兩個多小時。這群惡徒們又氣又累,王茵就是死也不說經文是哪來的。

惡警們沒辦法就停下來,惡警們就又想一個壞主意,說經文是她母親(也修煉)送來的,準備去抓她母親,但給她一個條件,如果寫「保證」就不抓她母親。惡警們竟然用如此下流、歹毒的手段威脅王茵,第4天,王茵怕連累媽媽就寫了所謂的「保證書」。惡警把她單關了起來,不讓出來,因為邪惡怕曝光,怕我們大家看到。連上廁所都得和大家錯開時間(定點上廁所)。但路過別的宿舍時,功友看到她臉腫得已變形,滿臉水泡,脖子又青又紫,真是慘不忍睹。這時,打王茵最兇的那個張幹事的臉也無故腫得像個大窩瓜,她自己也知道是遭報了,就用紗巾包著臉不敢見人。一個月後,王茵就寫聲明「保證書」作廢,她因此又被非法加期三個月並嚴管起來。

對堅修大法、拒不妥協的法輪功學員施行嚴管,用刑事犯包夾,不讓說話,沒有行動自由。一天三頓都是玉米麵發糕,每頓限量兩小塊。除了吃飯時間,早4點起床就開始坐板體罰,看誹謗大法的電教片。中午不讓休息,強制洗腦。

5、長期體罰

長期體懲折磨的方法很多。如禁止睡眠,不讓大小便,整日坐在冰冷的水泥地面上,盤腿,坐小板凳,高強度體力勞動等,難以一一列舉,各大隊有各大隊的「高招」、「絕技」。

飲馬河勞教所利用勞教所內小偷流氓等勞教人員採用多種方法直接迫害,管教鼓勵這些爪牙創造折磨法輪功學員的點子,心黑手辣點子邪的有獎勵,就是獎分,獎一分減一天教期,有的人就昧著良心幹這勾當。

法輪功學員與犯人混居,法輪功學員時時處於被迫害的環境中。2001年是邪惡迫害全面升級的一年。法輪功學員剛被綁架至飲馬河勞教所,首先面對的就是一頓拳打腳踢,妥協者靠牆坐,堅定者坐在最前排,一動不許動;稍有一動,哪怕低一下頭都會招致一頓毒打,就是坐板「包夾」嚴加管束;不許說一句話,從白天到黑夜,惡警不是最骯髒的罵人話,就是對大法的攻擊、誹謗與謾罵。法輪功學員在暗無天日的勞教所裏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度日如年。

6、集中迫害(也稱「攻堅戰」)

2002年3月5日(電視插播法輪功真象)之後,邪惡瘋狂了。從3月末起,所有法輪功學員均不准接見。由於恐怖頭子羅幹來長春檢查迫害法輪功的情況,對「轉化率」大為不滿,使洪虎(吉林省省長)驚恐萬狀。

4月5日,吉林省副省長王國發親自到飲馬河勞教所視察,實為迫害督察,下達了「強行轉化」的命令,飲馬河勞教所開始了強制洗腦的迫害,被關押在這裏的法輪功修煉者遭受了滅絕人性的、慘不忍睹的酷刑折磨。

勞教所的各大隊接到指令開始採用暴力手段「強行轉化」。觸目驚心的暴惡事件一件接著一件,惡警們把法輪功學員一個一個地叫到辦公室內,凡是堅定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都被拉出去上刑,少則幾十分鐘,多則幾小時、幾天。他們被送回來時,輕的鼻青臉腫,面目皆非,無法辨認;重的全身是傷、是血,或不能行走,或處於昏迷狀態,最為慘烈的是當場被活活打死。用電警棍、木棒、塑料管、電纜線(又叫白龍、黑龍)等毆打法輪功學員,還有直接用拳打腳踢等方式逼迫法輪功學員寫「決裂書」。有被銬在床上七天之久,被用木棍打的昏過去的;有被打的大小便失禁的……。據一位受害者自己說,他感到自己的肋骨都被打斷了。當暴徒用木棒行兇時,農用鎬把都被打折了。

邪惡畢竟是見不得人的,當他們行兇時,命令各舍都把門關上,而且不允許其他人走動,包括上便所都被禁止。在這期間各舍的一些罪犯(小偷,騙子,惡棍等)也用威逼利用、恐嚇毆打等手段配合惡警的行動。因為這一切是以減期和得到其它好處作為交換條件的。所內整天戒備森嚴,包夾24小時對法輪功學員嚴加看守,主抓改造的楊副所長及下屬科長親自上陣,督促各大隊深入所謂的「揭批」,逼迫大法學員寫「五書」和「揭批材料」,不妥協的就用酷刑,要把大法學員打得「決裂」。面對法輪功學員的毫不妥協,暴徒們的迫害逐步升級,愈演愈烈。這一次幹警全部上陣,親自拿起電警棍對法輪功學員電擊。電棍使用數量在一次次增多,有時用四個電棍一起電擊,沒電了充電後繼續施暴。

有一位受害者說:特別是2002年3月份,勞教所施行強制洗腦,瘋狂地迫害法輪功學員。整個勞教所每天都聽到法輪功學員的慘叫聲、電棍的電擊聲。勞教所副所長孟祥民,管理科長鄭海令,教育隊指導員高克,後勤的林科長,幹事趙久勝,惡警隊長趙鳳山、郭一平、唐波都相當邪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極其殘忍。惡警們用多把電棍長時間電擊法輪功學員的嘴唇、臉部、脖子、大腿等敏感部位。用煙頭烤,用皮帶抽完再往傷口上抹鹽水。法輪功學員鄭鳳祥被惡警打得管教室地上都是鮮血。勞教所的不法惡警們,不僅手上沾滿了法輪功學員的鮮血,他們的辦公室也留下了劊子手的印記。

2002年4月19日,在飲馬河勞教所的教育大隊,從松原市來的法輪功學員孫世忠,由於堅定信仰不動搖,入所僅三天就被惡徒們活活打死。事後四名罪犯被帶走,不知去向,內中實情沒人知道。事件發生後勞教所停止了一切接見、打電話,不許出工等方式來封鎖消息,並禁止談論此事。惡警岳鋒山說,當時給了「死亡名額」。「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千百年來童叟皆知的社會法則,作為執法機關的警察竟然沒有這個概念,殺了人竟然是一個數字概念,可以想像,民主、法制在他們的工作中早已變了味,走了調。

7、重體力勞動

飲馬河勞教所強迫關押的人員做重體力勞動,受惡警指使,犯人林躍民、張鐵、高玉成等人,在2001年4月用超體力勞動強迫幾名法輪功學員「決裂」(放棄信仰),雖然沒有得逞,但極盡瘋狂。

法輪功學員由於不服從他們的惡意迫害而被毒打,潘剛被犯人林躍民用木棒將兩個大腳趾蓋杵掉,身上傷痕累累;松原市法輪功學員楊立東被犯人林躍民用鐵鉤子刨在後腦上,鮮血直流;吉林市法輪功學員白鶴因找幹警李成舟反映情況,被犯人一人拽一隻腳,在坑窪不平的地上飛奔;前來制止暴行的法輪功學員姜立德大喊「救命啊」,又被人打入水中……。

姜貴林和裴吉林兩位老功友都60多歲了,還逼迫他們幹重體力活,用麻袋抬土,老人把腳、腿、膝蓋等處都累的腫起多高,走路都困難。

由於長期坐板,加上營養不良,幹這活並不輕鬆,而且這裏幹活都是鬼催命,要速度,幹慢的非打即罵。

8、生活條件惡劣

飲馬河勞教所裏勞教人員吃的是沒有多少油的菜湯,平時根本不見葷腥,主食早晚是玉米麵發糕,菜湯常年幾乎就是土豆、白菜、蘿蔔、冬瓜、茄子這幾樣。由於長期營養不良,衛生環境極差,許多人得了肺結核。勞教所限制或不讓洗澡,使得患病的大法學員生命受到極大的威脅,結核病沒有及時醫治,加之酷刑迫害。這也是飲馬河勞教所沒有人道的罪證。

9、超期關押

飲馬河勞教所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除酷刑折磨外,還要對其實行超期關押。長的有超期近一年、半年的、短的幾個月。用管教和犯人的話講:不決裂你就在這裏呆著吧,三年你照四年呆。只要堅持修煉就不放回到社會中去,說這是國家政策,教期滿了,你不決裂,再給你續張票子,重新教養,期滿如還堅持就直接送長刑監獄。

10、剝奪親屬接見權利

飲馬河勞教所私定家屬會見制度,嚴管的法輪功學員沒有接見權利,法輪功學員家屬也修煉的更不允許接見。而且探視家屬要表明對法輪功的立場等等。

最典型的例子: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李文軍的父母都是年近七旬的老人,因兒子被抓時遭一群惡警毒打,身體極度虛弱,被打之後經常出現頭暈、渾身無力、肺、腎臟等各部器官均出現異常。但是公安機關沒有走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用捏造的假材料匆匆將李文軍勞教。在這種情況下,李文軍提出法律訴訟並用最和平的方式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而勞教所的管理科長鄭海令卻將李文軍的絕食以自傷自殘定論,並將李文軍送進「嚴管隊」。

由於加重迫害,身心和肉體承受巨大傷害的李文軍身體出現電解質紊亂,隨時都有生命危險,而此時勞教所堅決阻止家屬及律師對李文軍的身體進行調查取證,不允許進行身體檢查,更不得家屬見李文軍。而私下裏,惡警們將李文軍進行隔離治療,並從李文軍的賬上擅自支出500元錢以買營養品為由,而將所有的醫院診斷、病例及化驗單據全部藏匿。心力交瘁、焦慮萬分的李文軍父母奔波百里多路,先後奔波了16次去勞教所都未見到他們日夜掛念的兒子,勞教所管理科長鄭海令揚言,你們願上哪告就上哪告!

11、造假

造假是飲馬河勞教所的強項,說假話,造假象,讓犯人編假口供,只要是需要,真的可以說成是假的,假的也可以說成是真的。比比皆是。例如:2002年2月9日,吉林省九台市電視台和飲馬河勞教所聯合錄像,內容是如何做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的洗腦工作,錄像中說有30名被洗腦的法輪功學員,這個「30」名被轉化教育的數字是虛假不實的數字,這30名法輪功人員中只有17名是法輪功學員,其餘的13名是刑事犯來代替的,充當說是被轉化和決裂的法輪功學員。而這17名法輪功學員絕大多數人都是在管教幹部和心狠手辣的刑事犯罪分子威逼強迫,打罵折磨下違心地妥協了,這都不是他們的真實心理寫照。而作為一個省直屬部門的勞教所和九台市電視台聯合錄製這樣虛假錄像,真是讓人難以想像,你們要把人民誤導向何方?

2002年4月5日,吉林省副省長王國發親自到九台勞教所視察,實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督察。飲馬河勞教所把打傷、打殘的法輪功學員轉移到無人知道的地方,把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圍在一個僻靜的角落,並有幹警來回通告。等領導視察完畢走後,再把隱藏的法輪功學員帶回所裏。那些所謂的上級其實也明知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但他們寧願聽到、看到勞教所製造的假象,相互欺騙。

三、酷刑手段

酷刑施暴的手段很多,其殘忍、狠毒、沒有人性是善良的人們想都不敢想像的事,有人說是百種酷刑,何止百種,他們極盡各種駭人聽聞的非人方式迫害法輪功學員:不許睡覺,罰站,罰蹶著,拳打腳踢,棒打火烤,水澆冰凍,烈日曝曬,上警繩,電刑等等。主要的酷刑手段有:

1、剝奪睡眠

凡是不按照勞教所邪惡的要求放棄自己的信仰或抵制奴役迫害的大法學員,惡警均採取長期吊銬、罰蹲、罰站、坐鐵刑椅、坐塑料凳、不給時間吃飯、限制大小便等手段,直至不讓睡覺。有的人幾天幾夜不讓睡覺,由刑事犯人看管,閉上眼睛便遭毆打。人蹲在那裏就暈過去了,有人蹲在那就睡著了。修煉人幾乎都受到這樣的迫害,而且是多次反復的折磨。飲馬河勞教所還以安全檢查為名,不讓學員睡覺。惡警讓犯人每二十分鐘一次掀開抵制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被子,還有意推醒入睡的學員,致使學員嚴重睡眠不足。有一個女學員說:我於2002年2月中旬被送到飲馬河勞教所的,一進所就被逼寫「五書」。不寫就不讓睡覺,用車輪戰術沒完沒了地洗腦。不寫「五書」就讓在走廊裏面壁站著,又黑又冷,不讓動,不讓睡覺,連吃飯都讓人送,一站就是20多天。腳都站腫了,後來都站不住了。

2、形形色色的罰站

這是飲馬河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貫穿始終的邪惡手段。主要有:

「面壁站」。將學員固定在一個地方不准動,面牆而立。這種手段看似簡單,但對身體的損傷力相當大,時間稍長,頭暈眼花。特別是對年歲較大的學員,很難站得住。

「日曬站」。在驕陽似火的七、八月間,強制法輪功學員在烈日下曝曬。曝曬之後是到澆了水的水泥地上罰坐。

「瞻容站」。就是站在眾人面前讓大家都知道被罰者是甚麼原因站在這,一般都是不配合邪惡的要求,如不報數、不喊口號、不戴胸簽的大法學員。

3、罰蹲

罰蹲是飲馬河勞教所對新綁架來的法輪功學員的常規性酷刑迫害,美其名曰「面壁思過」。雙手合十抱在腦後,兩腳離牆一鞋距離,面牆而蹲。最少四個小時,很多人都會兩腿酸麻直至暈倒。

4、罰坐

「罰坐凳」。是飲馬河勞教所強制迫害的一種方法,讓人坐在小板凳上,一動不動,兩手放在膝蓋上,抬著頭,腰要繃直,板凳為20公分高,一般從早上5:30分開始,一直坐到晚上9點鐘,除吃飯、上廁所外,每天要坐長達14個小時,也有從早上2點到晚上12點長達20小時,而且還要規定坐姿,一動不能動,活動一下就會招致毒打。有的大法學員皮肉坐開了,有的坐殘了。即使致殘的,惡警們也一樣不放過。勞教所的惡警們無論甚麼情況都不允許活動一下。長期坐小板凳,把屁股尖都坐淤血了,最後硬把人坐得骨軟筋麻。

「罰盤腿坐」。強迫法輪功學員長時間盤腿,不許活動。多個小時盤腿坐在床板上,一個姿勢一點不能動,否則就遭毒打。罰盤腿。每天起床後,強制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長時間坐板,每天早上4點剛過就起床,除吃飯和上便所外,其餘時間都要盤腿坐好,直到晚上8點30分,坐板時間一天長達14~15個小時,不決裂的法輪功學員由於長期盤腿不活動,最後走路都很艱難。

「罰坐水泥地」。通常是酷刑迫害的繼續。一般是先毒打後罰坐,也有先曝曬後到水池或澆水的水泥地上罰坐,罰坐的時間特別長,有的一天長達14、15個小時之久,有的是數日罰坐,苦不堪言。。

「坐角鐵」。強迫大法學員長時間坐在角鐵上,使人疼痛難忍,大汗淋漓。這時惡警還要坐在大法學員的懷裏加壓,角鐵深深的扣在肉裏,臀部留下的溝痕十天半月不能平復。受刑後只能俯臥,不能翻身,不能走;

5、電刑

飲馬河勞教所大小電棍有多少,我們不知道,他們還配備了3500瓦高壓鳴笛電棍,對大法弟子進行迫害,點上立即電翻於地,卻只有內傷,不見外傷。電警棍成為某些獄警手中的「玩物」,那裏的犯人也常常能過上一把癮,把大法弟子的身體當作試驗體,用各種型號的電棍擊打,膠帶封嘴,或破布堵嘴,身體被電得疤痕累累,皮膚焦糊,部位變形。施暴時,弧光閃閃、咝咝作響,滿屋都是皮肉的焦煳味;

演示圖

「吊掛電」。吊起後用大電棍電身體的各個部位。

「背掛電」。將雙手反背銬在一起懸吊起來,再電擊。

「刑椅背銬電」。這是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經常採用的一種酷刑。有多少人被多次這樣迫害過,只要堅持信仰真、善、忍的大法學員,無一倖免。有的法輪功學員竟5次遭到這樣的迫害,手和腳被電得腫脹潰爛,走路困難。

「水中電」。兇手們先往地上潑一盆水,讓學員光腳站在裏面,然後電擊,學員站立不住,撲倒在地,他們繼續電擊,學員滿地打滾……。然後再用鎬把打,皮鞭打。

「部位電」。惡警用電棍專門電擊要害部位:耳朵、頭、脖子、腋窩、小便、肛門等處。

「毀容電」。這是法律上絕對禁止的手段。許多法輪功學員的臉都被電的面目全非。

「全身電」。對法輪功學員的整個身體從頭到腳不斷地電擊。為了抵制迫害,前郭縣法輪功學員徐豔剛多次被電擊和手銬抻拉;吉林市法輪功學員肖勁松因絕食被惡警們用多個電棍電擊,最終被迫害致死。

「體表電」。專門電擊學員身體外表的敏感處。在鐵椅上多根電棍同時電擊,專門電擊鼻子尖、眼皮、腦門、嘴唇和手腳尖,腳心、雙腿內側。

「電生殖器」。有一次管教強行讓法輪功學員鼓掌,法輪功學員沒有一個人鼓掌。有一個幹警見一法輪功學員不鼓掌打了他,法輪功學員王雲良當場質問他為甚麼打人,上來幾個惡警把他整進樓。改造所長孟祥民和管理科長鄭海令等其他惡警,把他用破衣服蒙住頭,扒光衣服,用手銬把身體伸開,全身上下、嘴唇、生殖器等其他身體脆弱部位使用電棍一頓電,邪惡殘忍至極。

「電烙鐵烙」。2003年3月23日劉慶華從醫院出來後,又被勞教犯人王偉龍用小白龍(白塑料管)毒打一頓。這時劉慶華已是遍體鱗傷,腳掌被電烙鐵烙得全是大泡,

「口中電」。惡警將電棍插入口中電擊。許多學員臉變形了,口腔潰爛了,都是因為口腔被電擊的結果。

6、各式各樣的毒打

在飲馬河勞教所,毒打法輪功學員,已成為一些警察的家常便飯,而且手段極其惡劣。電棍的劈啪聲、惡警的謾罵恐嚇聲、搧嘴巴的聲隨處可聞,惡徒們強制放棄修煉必須認罪認錯,不從就打。惡警和犯人經常用打耳光傷害法輪功學員。具體手段:

演示圖

「腳踢式」,這是不用準備的進攻手段,抬腳就踢,特別是穿很硬的皮鞋,踢到身上輕者淤血,重者流血。

「拳打式」,這是行兇者舉手之勞,主要打向頭、臉、腰等要害部位。

「手掌式」,主要採用立掌砍脖子、砍喉嚨,砍幾下就會呼吸困難。平掌打人時,一掌下去臉上就腫起來。一些惡警打人專用手掌擊打。

「棍棒式」,獄警用棍棒打人最邪惡、棍棒式的打法幾乎是他們常用的迫害手段,無論甚麼部位,操起木棒便打,毫不留情。椅子腿、拖布桿、笤帚把、圓木棒、三角帶、鐵鎬鈀、狼牙棒(警棍)、小白龍(白色塑料管)、木棒、鐵管、黑龍(八號線鐵絲擰成綹)、竹板(用到打碎為止,受刑者身體裏紮的都是竹刺,然後又往身上抹洗衣粉、鹽,再用涼水澆)等等一切可以用來擊打的工具。

7、「五馬分屍」

強制戴手銬,銬在兩張上下床的床欄杆上,然後兩張雙床猛然向兩側拉開,人立即拽起呈大字形。兩手銬分別陷進肉裏,手呈黑紫色,如同五馬分屍。

8、懸空吊

雙手反背到背後,將雙手綁在一起,然後用繩子繫在手上,另一端搭在鐵管上,用鐵管代替滑輪,只要一拽繩,人就被懸在空中。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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