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延邊地區孫麗紅遭迫害,父親不堪打擊離開人世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1月7日】吉林省延邊地區的大法弟子孫麗紅,2003年4月當眾撕下龍井市610指使惡警貼到電線桿上誹謗大法的標語。第二天不法人員們再次貼,孫麗紅又去當眾撕下,被早已蹲坑的惡警非法綁架。不法警察強行把孫麗紅拖到龍井市110,又派人到她家進行非法抄家。

孫麗紅年邁的父親,在惡警抄家的過程中受到了嚴重的驚嚇,又聽說女兒又一次被非法綁架,從那天開始吃不進東西,躺在炕上眼睛不時的盯著門,盼著女兒回家。

然而孫麗紅被非法關押在110遭迫害,不法人員們七天七夜不讓她睡覺、吃飯、喝水。政保科、派出所、110的執法犯法的人員輪流對她刑訊逼供,打她嘴,用皮鞋踢,逼承認根本沒有的事情。不法人員們的威脅逼迫沒有任何效果,最後為了判她勞教,把莫須有的事情強制的給她扣上,並說:「誰讓你不承認的?」

孫麗紅嚴肅拒絕在勞教書上簽字,但不法人員們還是強行非法判她勞教兩年,孫麗紅父親在極度的精神打擊下承受不住,不久便含冤離開了人世。


吉林省龍井市區號:0433 郵編:133400

參加迫害的單位:
吉林省龍井市610
吉林省龍井市公安局政保科
吉林省龍井市110
參加迫害我的部份人員
龍井市610辦:
專職書記 許敦頤 3223757(辦) 3221356(住宅)
副書記 許正浩 3223757(辦) 3253446(住宅)
龍井市公安局:
副局長 趙鴻雷 3226713(辦公室)3226714(辦公室) 3220647(住宅)
政保科長 姜英勞 3223843(辦公室) 3225834 (住宅)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