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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李文軍被非法勞教折磨 家屬上告無門(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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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月20日】吉林市高新區大法弟子李文軍,男,38歲,家住吉林市高新區二委,電話:0432-4657658。2004年3月16日,李文軍被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維昌派出所惡警綁架並遭毒打,2004年4月16日維昌派出所惡警在沒有走任何法律的情況下,用捏造的假材料非法將李文軍判勞教三年並送往九台飲馬河勞教所。李文軍在勞教所被關進「嚴管隊」遭受殘酷迫害。下面是大法弟子李文軍遭遇的迫害及家屬投訴無門的過程,圖片是根據他當時所受的迫害而演示的。

1、非法綁架、刑訊逼供

2004年3月16日下午,李文軍和其他兩名女大法弟子在吉林市客運站去哈爾濱市的公共汽車上被不明身份的五六個惡徒(吉林市國保支隊惡警)以坐錯座位為由強行將他們架下車並拖至值班室,惡人均未出示任何證件,也未表明身份就對他們進行非法搜身,將李文軍身上的500元錢搶走,然後將他們蒙面架到車上送往昌邑區維昌派出所。(演示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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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圖1

在當晚5點多鐘,吉林市昌邑區維昌派出所惡警白剛、副所長徐新革及其警校實習生等多人對李文軍進行非法審訊。因李文軍沒有任何違法行為,所以拒不配合邪惡的要求。惡人對李文軍開始採取瘋狂的刑訊逼供,毒打李文軍的臉,致使其臉部全部成青紫、紫紅色,惡警們仍不罷手,將李文軍打倒在地,有的用腳猛踩、踏頭部 (演示圖2) ,有的用腳渾身亂踢 (演示圖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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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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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圖3

這樣惡警們還覺不夠勁,於是又用多層塑料口袋套在李文軍的頭上,封得嚴嚴的,不讓他喘氣,反覆折磨生命幾乎窒息 (演示圖4) ,同時抓著李文軍的頭狠命的往牆上撞 (演示圖5) 。7點鐘後惡警們將李文軍關到昌邑公安分局大鐵籠子裏,17日送進吉林市第三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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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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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圖5

李文軍被毒打之後身體極度虛弱,經常出現頭暈、渾身無力,肺、腎臟等部位經常異常疼痛。面對無理傷害,他依法提出法律訴訟並採取最和平的絕食方式抵制抗議迫害。而維昌派出所惡警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用捏造的假材料匆匆將李文軍非法判勞教三年並送往九台勞教所。

2、遭遇野蠻灌食及非人虐待

勞教所將李文軍送進「嚴管隊」。所謂的嚴管隊是專門動用各種酷刑來強制攻堅大法弟子的「酷刑隊」。 這裏,毒打是家常便飯,不讓睡覺、超長時間直立坐板、抻床、吊銬,有的法輪功學員被護舍捏生殖器、摳眼睛、用針扎等。

勞教所的管理科長鄭海令將李文軍的絕食以自傷自殘定論,不但沒有將李文軍的不公的違法勞教決定和法律訴訟情況向上級反映,而且對李文軍進行野蠻的強制灌食,將李文軍固定在專用的鐵椅子上,手腳全身全部固定,一動不能動。然後強行下鼻飼,灌苞米麵粥加大量鹽。直接插管到胃裏,鼻子和胃裏出大量的血(演示圖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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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圖6

李文軍噁心嘔吐,胃裏被灌得直往外返。這樣每天被插管兩次,反覆折磨。80多天的強制灌食把李文軍折磨得死去活來,同時李文軍遭受嚴管隊管教犯人的非人虐待。

由於身心和肉體承受巨大傷害,李文軍的身體出現電解質紊亂,隨時都有生命危險,而此時勞教所堅決阻止家屬及律師對李文軍的身體進行調查取證,不允許進行身體檢查,更不讓家屬見李文軍。而私下裏,惡警們迅速將李文軍進行隔離治療,並以買營養品為由從李文軍的賬上擅自支出500元錢,並將所有的醫院診斷、病例及化驗單據全部藏匿。

3、母子相見無路,上告無門

俗話說:「母子連心」,心力交瘁、焦慮萬分的李文軍父母面對兒子慘遭迫害被折磨得死去活來的消息寢食難安,心急如焚。他們四處奔走相告,希望能為兒子討回公道,還復正義。這位年近七旬母親在一年來幾乎踏遍了吉林地區所有的相關單位和部門,同時不辭辛勞,乘車幾百里之遙先後奔波了近20次去勞教所至今未能見到日夜掛念的兒子。勞教所管理科長鄭海令揚言:你們願上哪告就上哪告!

3月22日,李文軍的父母去看守所看望遭拒絕。

4月19日,李文軍的母親找到吉林市昌邑分局國保大隊長惡警都興澤,都興澤百般抵賴,推托不知此事。讓去找維昌派出所,其母到維昌派出所找到辦案人惡警楊再弟,問為甚麼送勞教?法律依據是甚麼?楊再弟欺騙其母在勞教通知書上簽字。

4月20日,其母去九台勞教所看望遭拒絕。九台勞教所聲稱:嚴管的法輪功學員沒有接見權利,法輪功學員家屬也修煉的更不允許接見。而且探視家屬要表明對法輪功的立場等等。

4月23日,其父母擔心李文軍出生命危險,到吉林省委找王雲坤書記,不讓見。出面的是省610辦公室李興輝副處長和姓黃的工作人員,同時來了10多名警察手持電棍和報話機,擺出馬上抓捕的邪惡陣勢。兒子被封殺生死難料,家人是抱著對政府的高度信任才來到這裏,這人間最起碼的道義之理難道也要剝奪嗎?由於李文軍的父母義正辭嚴、據理力爭,10多名警察才退去。

5月11日,其母和李文軍的妹夫去勞教所探望,不讓其母見面,只准其妹夫接見。當時李文軍臉沒有血色發黃,頭暈、渾身無力,肺、腎臟等部位經常異常疼痛。提出要求檢查身體。

5月21日,其母和律師去見李文軍,只准律師見,不讓其母見。李文軍提出法律訴訟:1、在公安機關遭到刑訊逼供;2、勞教決定書所提證據是造假的。

5月26日,其母和律師去勞教所提出給李文軍檢查身體,調查取證。被勞教所應付,讓明天來去公安醫院檢查。

5月27日,其母和律師要求去省公安醫院檢查,勞教所推說得駐所檢察官簽字,現在他不在,讓下週來。

6月3日,其母和律師到勞教所要求檢查,當時來了三個隊長,高隊長和另一人把律師叫到一邊談話,趙隊長和其母談話。趙隊長威脅其母說不要再告了,告不明白還得給李文軍加期三分之一的時間。而當律師和他們談一個小時話之後回來和其母說:他們問律師為甚麼接這個案子?並威脅說:你身為律師吃公安飯的,你不想做了。律師說:我盡律師的職責。又問:你能打贏這場官司嗎?律師說這是當事人的權利。在雙方威脅利誘無效的情況下,勞教所要求家屬存款1000元,此事以後再議。

6月14日,律師給高隊長去電話要求檢查,高隊長回話說現在不能檢查了,因李文軍絕食已送嚴管隊了,我不管了。

6月15日,其母和律師去勞教所,被告知李文軍絕食現在嚴管隊,不准接見,不准檢查身體,律師也不准見了。

6月15日下午,其母到九台法院去上告,法院的人員說法輪功問題不收,回當地去告。

7月6日,其父母去勞教所要求見人被拒絕,家屬追問李文軍的情況,被告知一天灌食三次,並打小針,身體出現電解質紊亂,隨時有生命危險。

7月8日,其父母到勞教所找所長要求見人,並質問:人身體都被折磨到這種程度了,你們到底在隱瞞甚麼?你們對他做了甚麼?到底有甚麼見不得人的?經過爭論後同意見面:當時李文軍身體特別弱,臉色蒼白,沒有一點血色。說每天給灌食兩次。會見後家長提出保外就醫,管理科長鄭海令說:「無理絕食,是屬於自傷自殘,不能保外就醫。」

7月19日,其父母去勞教所要求放人,而鄭海令說他屬於自己絕食,你們到哪去告也不會放的。

7月26日,其父母找到吉林市檢察院上告,接待室人員說得先去公安局,然後再找他們。

7月29日,給吉林省瀆職科寫掛號信上告,結果杳無音信。

8月4日,其父母去吉林市公安局申訴辦公室,遞申訴狀,說一個星期後聽電話。

8月10日,去公安局申訴辦公室,說沒批回來。

8月13日,給公安局申訴辦掛電話說已批給昌邑公安分局了,讓找昌邑公安分局。

8月17日,其母去找昌邑公安分局,讓去找市司法局勞教處。

8月25日,其父母去勞教所沒讓見。

8月25日,其父母去吉林市司法局找局長,結果是白科長和一位姓李的接待的,讓回家等電話。

9月13日,其母去勞教所沒讓見,被告知李文軍正在隔離治療。

9月13日下午,其母到吉林省勞教局找局長,結果是辦公室白亮科長接待的,其母問為甚麼不給掛電話,回答說8月25日已給勞教所鄭海令掛電話了,說不絕食了。其母說不對是騙人,9月4日還在絕食呢!你們政府機關怎麼騙人呢?

9月17日,吉林省勞教局姓李的來電話說,他昨天下午去勞教所看李文軍,談話半個小時,現在隔離是身體恢復階段,具體事宜和勞教所談。

9月21日,其父母去勞教所看望,鄭海令不讓看,要求要診斷書複印件也不給,並說診斷只對公不對個人。其母說死刑犯都讓看,為甚麼我們不讓看?有法律規定嗎?鄭海令說:不是憲法規定的也不讓看,上告你們也告了,願意找哪都行,他有事就走了。

10月10日,其父母去昌邑區維昌派出所找所長要人時,李所長說人已勞教和我們沒有甚麼關係了,我們甚麼都管不了,你們去找市610辦公室。

10月10日,去市610辦公室,他們說我們只管政策,不管具體抓人的事,讓找公安局。

10月10日,到市司法局,接待人員說已過期,讓到公安局去。

10月10日,到市公安局覆議辦公室,說已過期,我們沒辦法,你去申訴辦吧。

10月18日,其父母去勞教所要求見李文軍,要求保外就醫。鄭海令說:不讓見,找省長也不好使。

10月24日,其父母去吉林人大信訪辦公室,把申訴材料留下,讓回家聽電話。

10月26日,給吉林省勞教局白科長掛電話,問為甚麼不讓見,有甚麼文件,白說他給問一問,讓聽回話。

11月11日,其父母去吉林市人大信訪辦問,姓劉的工作人員說在10月27日已轉吉林市司法局勞教管理委員會了,於是其父母馬上去市司法局勞教管理委員會,一位姓於的接待的說,材料我看了是很冤的,但不屬於他們的管轄範圍,已把材料退回給人大了,並告訴讓到市政法委執法監督處找王處長。

11月12日,到市政法委執法監督處,王處長說已過覆議期不管。讓找法院。當天其父母到市法院,法院說已過規定的覆議期了,沒覆議上告等於是自動放棄默認了,現在法律不管了。

11月15日,其父母到勞教所,鄭海令說不讓見就是不讓見,其父母要身體檢查結果,鄭說家屬要不給。

11月23日,其母去吉林市公安局查立案情況,接待員說公安局不管。

11月23日,其母去吉林市司法局勞教管理處,說解決不了,讓找省公安廳。

11月25日,其母去吉林省公安廳覆議科,接待人員說已過期不能管。

11月25日,其母去吉林省勞教局找局長,說煉法輪功就是不讓見,是他們規定的,不服找檢察院和人大錯案糾正辦公室。

11月26日,其母去吉林省檢察院信訪辦交申訴材料他們不接,說他們不管。

12月10日,給吉林省瀆職處掛電話,說他們不直接受理。

12月10日,去吉林市公安局控訴辦公室,說不管。讓去司法局。到司法局,說不是他們管轄範圍,管不了。讓找公安局。到公安局申控辦,說不管,抓人是公安局抓的,不能自己管自己,要找吉林市監查科。到市監查科說,管不了,讓找吉林市法院監執科。

12月10日,到吉林市檢察院,說這是公安局執法過程中的問題,讓找公安局或中院,他們不管法輪功的問題。

12月15日,其母去吉林市法院監查立案辦公室,答覆說法輪功問題不管,黨有政策,其母說黨不執行憲法也不行呀!他說我們不管,你去找省,省不行找中央上北京。

12月24日,其母去勞教所沒讓見。

12月27日,其母去勞教所要求見李文軍,鄭海令不讓見。問是否有根據,回答說沒這個責任。其母讓說出誰規定的請告訴我們,鄭海令說沒這個責任。並說就是不讓見,你們省也去了。你們上告我還支持,你們願上哪告就上哪告。

在10月份其父給市長辦公室掛電話,聽完述說後,說你這個問題是法輪功的問題,市政府管不了。

4、李文軍寫給勞教所駐所檢查室檢察官的一封公開信

下面是李文軍寫給勞教所駐所檢查室檢察官的一封公開信中的一段話:

「我叫李文軍,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現被非法關押在九台飲馬河勞教所。2004年4月16日,我被吉林市的警察強行送到九台勞教所。由於失去自由,我的身心和肉體都受到嚴重傷害。原本我和社會有著方方面面的聯繫,如果沒有這場迫害,我和廣大人民群眾一樣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用自己的勞動為社會的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一場惡毒的政治風暴改變了一切,億萬無辜民眾正常美好的信仰被惡意的謊言攻擊和打壓,用來強身健體的煉功活動被禁止。然而正是法輪功使成千上萬人獲得了身體和精神上的健康。」

「由於堅持對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我同眾多修煉者為了讓不了解真象的政府幹部和廣大世人知道事實真象,走上了上訪和向世人講真話的道路。可是等待修煉者的卻是手銬和鐵窗。如果出於自私的思想,修煉人完全可以不再管人世間的一切事物,就像你好心告訴一個走向深淵的人前路危險他卻打你一樣,隨他自生自滅好了。然而善良終是善良,即使自己遭受再大的苦難也要把真理洒向四方,因為本性的覺醒才是人類真正的希望。」

「我對將我非法勞教教養決定不服和提出異議的理由:

1、我個人的道德修養要遠遠高於那些判定我過錯和抓我的人,我是一名高尚的法輪大法修煉者,他們無權決定我的命運。

2、整個過程,先是警察毫無法律依據的對我非法抓捕,並對我進行刑訊逼供,侵犯我的人身權利,是他們在執法犯法。

3、對我的勞教決定沒有合法的法律依據。

4、面對無理傷害,我依法提出法律訴訟並採取最和平的絕食方式抵制抗議迫害。勞教所並沒有將我不公的違法勞教決定和法律訴訟情況向上級反映,而是將我的絕食以自傷自殘定論送進嚴管隊加重迫害,對我進行野蠻的強制灌食。每天插管兩次,80多天的強制灌食我被折磨得死去活來,同時遭受嚴管隊管教犯人的非人虐待。

5、由於遭受毒打迫害身心和肉體承受巨大壓力,時常頭暈,肺、腎臟經常疼痛。我的家人曾提出檢查身體,便於提取證據,勞教所拖著不給檢查,耽誤了取證時間。後來檢查完身體後家人向勞教所索要醫院診斷、病例及化驗單據以做物證,但勞教所堅決拒絕,不給我的家人。

6、在給我灌食期間,勞教所管理科在未經我本人同意的情況下,未通過正常手續,私自從我的存錢賬上取走500元錢款。這種不道德的違法侵權行為應該制止和追究。」

「我衷心的企盼自己的國家和人民幸福安康、國富民強。然而這一切必然是建立在真誠與善良之上。希望中國的民主與法制逐步健全完備。再也不是讓人看不起的獨裁和專制的地方。讓世界各國都以羨慕的目光注視東方,找回久違了的文明禮義。一個民族的精神和信仰就是國家的脊梁。為了自己,也為子孫後代,讓我們全社會的人一起拋棄邪惡,重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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