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善之心化飛鴻──講真象信件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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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月10日】
  • 致四川資中市銀山鎮610人員的公開信

  • 致新華社工作人員的公開信

  • 致四川資中市銀山鎮610人員的公開信

    致資中市銀山鎮劉全國、周凱、何國祥、雷永剛、代堂章等「610辦公室」全體人員:

    早就想跟你們說說心裏話。從你們的職業看,你們應該最了解法律:《憲法》第五條規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而公安部發布的對法輪功的所謂「六不准」通告嚴重違反了《憲法》第五條、第三十五條、第四十一條和國務院《信訪條例》。《憲法》第五條還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而江××在99年10月接受法國《費加羅時報》記者採訪時就越對法輪功進行誹謗誣蔑。信仰自由是天賦人權,也是《憲法》規定的。法輪功修煉者堅持信仰、依法上訪恰恰是遵照憲法、捍衛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而你們對法輪功修煉者抄家、扣身份證、強行送「學習班」等行為都是違法的。

    也許你們會說:「這都是上級的指示。」可是你們有沒有想過:身為執法者,你們執行的應該是法律,還是違法的指示呢?二戰時期的納粹份子,他們對猶太民族進行種族滅絕時何嘗不是執行上級的指示?可是有幾個能躲得過法律的制裁?

    你們接觸的法輪功學員最多,應該是非常了解法輪功的。1993年12月,李洪志老師在北京東方健康博覽會上獲博覽會最高獎:「邊緣科學進步獎」和大會的「特別金獎」,及「受群眾歡迎氣功師」稱號。1993年12月27日,公安部所屬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授予李洪志先生榮譽證書。李洪志老師的《轉法輪》一書1995年由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出版,1996年1月被北京青年報評為北京十大暢銷書。98年國家老幹部喬石和原體總伍紹祖曾對廣大的法輪功修煉者作了深入調查,調查結果證明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現在大法洪傳60多個國家和地區,很多國家的學校都在教導學生學習法輪功,《轉法輪》被翻譯成近30種文字暢銷全世界,李老師與法輪大法在國際上獲得1200多項褒獎,人家老外都傻嗎?這是大法的美好贏得了人心!

    你們知道嗎?中國大陸大法弟子為甚麼雖慘遭迫害卻依然沒有停止講真象呢?法輪功學員發傳單、到群眾中講真象,真是為人們好,我們用自己的收入,省吃儉用省下的錢做真象資料,不就是為了你們別被謊言欺騙嗎?特別是農村的老百姓多苦啊!有病沒錢治,就得等死,修煉法輪功,身心都健康,有甚麼不好?我們許多人都是我們師父給予的第二次生命,我們修大法後真的得到了這麼大的福分,我們好了,當然要告訴你們法輪大法好。佛家是講慈悲的,是救度所有眾生的,大法弟子冒著生命危險給世人送真象資料、講真象就是叫人們得救。

    可是自從1999年7月20日以後,你們對待你們地區修煉法輪功的群眾,你們聲稱執行黨中央的決定,口頭上說為了挽救人,為了他們好,可實質上你們的幹的事都是見不得人的違法犯罪的事,你們的行為已違反了《憲法》第十三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等規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四章 第十九條等規定,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百三十九條、第二百五十一條等,已構成了違法犯罪行為。具體違法犯罪事實如下:

    1. 非法剋扣居民身份證:99年7月20日以後,銀山鎮派出所由原所長劉全國帶隊,強行要朱家公社幾十位法輪功修煉者交出居民身份證,並扣押;你們這些行為屬於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四章 第十九條等規定;

    2. 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2001年7月23日,銀山鎮派出所原所長劉全國、警察鄧××以及銀山鎮朱家公社「610」人員雷永剛將銀山鎮朱家公社一大五隊修煉法輪功的村民袁恩厚強行從家帶走,並抄家,沒收了袁恩厚的法輪功書籍、煉功帶和收放機等私人財產,當晚將人關押於資中看守所內,不顧當時正是農村農忙季節;由於沒人收割苞穀和穀子,袁恩厚的愛人向銀山鎮派出所要人,派出所聲稱,放人可以,但要在資中縣農業銀行交1000元保證金,只要袁恩厚保證回去後不再煉功,保證金就退還,袁恩厚的愛人到親戚家借到錢交了後,後,才將袁恩厚放回。但當袁恩厚拿著交款收據去銀行取錢時,銀行工作人員卻說錢已被人取走了,後來一打聽原來是銀山鎮「610」的人用袁的身份證取走的,袁的身份證早在99年7月時就被沒收了。就這樣2002年11月二十幾號,雷永剛、何國祥(銀山鎮「610」工作人員)、劉全國又將袁恩厚非法綁架至內江市舉辦的「學習班」進行洗腦。你們這些行為已經違反了《憲法》第十三條、第三十七條等規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百三十九條,已構成了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

    3. 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法律是針對人的行為和行為所帶來的後果的,思想的問題根本不是法律所管轄的範圍。而你們對煉法輪功的群眾實施的非法剋扣居民身份證、派人非法監視(如現居住在重慶市九龍坡區楊家坪正街民主村,老家住在銀山鎮朱家公社七大二隊的袁素仙, 2001年10月因為在重慶講真象,被非法送到重慶市茅家山女子勞教所勞教一年,在勞教所內受盡酷刑折磨後,由銀山鎮派人接回老家後,朱家公社大隊長代堂章對她經常監視至今)和「幫教」、綁架到「學習班」強行轉化,甚至送去看守所等方式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他們放棄信仰法輪功,只要誰說一句「不煉法輪功了」或寫一些不煉的保證和攻擊法輪功的假話,你們就可以不再用這種方式迫害他們了,這種以思想認識作為是否處罰的方式是明顯的思想定罪,這些行為跟文化大革命是多麼的相似啊!你們這些行為已經觸犯了《憲法》第三十六條和《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構成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

    在依法治國的今天,你們卻為何非要執行上面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強權?時至今日你們仍不知悔改的為江澤民賣命,依舊瘋狂的迫害著銀山鎮朱家公社的法輪功修煉者。

    你們知道嗎?現在江××因為酷刑罪、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等罪行,已經在世界十多個國家被起訴;他已經日暮途窮,想用你們下層公安和「610」工作人員為它抵命,像「非典」時找孟學農、張文康替罪一樣。到今天,你們有些人為甚麼還要為他搖旗吶喊呢?江已經下台了,你們為甚麼依舊變本加厲的迫害法輪功呢?江不給自己留後路,難道你們也不給自己留條後路嗎?

    近日,大陸上級「610」責令下級「610」緊急內部收回非法鎮壓法輪功的所有「文件」及材料,想銷毀罪證,為自己留後路。這些「文件」一旦收回,你們的執行上級命令之說就是空口無憑,很明顯「上邊」的犯罪分子,無疑是想把所有罪責全部推給你們這些具體執行者。你們真的願意為他們賣命嗎?前段時間盛傳中共擬平反法輪功以疏導社會危機。如今,民間、個體的反迫害行動已經走在了最高決策層的面前。其實,平不平反只是執政者個人的選擇。但是,天象變化的規律是邪不壓正。當奇冤昭雪時,將逐一清算迫害好人的行惡者,屆時清算到你們頭上,除了承擔刑事責任外,根據《國家賠償法》規定,即使單位承擔了賠償費用,單位還有權向你們追償部份或者全部賠償費用。

    面對這即將發生的事實,你們怎麼想?又能怎麼辦?最近,在海外針對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的各類訴訟案層出不窮,從加拿大訴江案全面啟動到中共甘肅省委書記蘇榮在讚比亞遭到通緝,甚至在迫害依然沒有停止的中國大陸,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也開始運用法律手段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湖南已有241位法輪功學員家屬具名上書全國人大、最高檢察院、司法部及湖南省高級檢察院、司法廳、湖南省各級地市檢察院、司法局,狀告以湖南省沅江赤山監獄副監獄長資煒為首的惡警酷刑折磨他們的親人,強烈要求懲處41名涉案兇手。明眼人都看得出來,現在的形勢和99年迫害開始的時候大不相同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你們應該清楚,天理自有威嚴,鎮壓必然會以失敗告終,迫害善良的惡人最終無法逃脫歷史的審判與制裁。

    停止作惡,並善待法輪功學員吧,「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有些人說:「我們知道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但我們在這個位上,這是我們的工作,我們是執行任務。」其實你們是在助紂為虐!你們中有親身經歷過的,也有耳聞目睹的,我們國家哪一次政治運動不是上級的指令,運動過後,有哪一個兇手是因為執行上級的命令而得到豁免的?就說文化大革命,平反時在雲南秘密槍決了當時的兇手810人,其中軍管幹部17人,警察793人,他們中哪一個不是在執行命令,又有哪一個因執行命令而得到豁免呢?江××要完了,還要找幾個墊背的「替罪羊」。

    歷史的教訓還不能讓你們清醒嗎?為自己和孩子想想吧!為家庭和親人想想吧!我的鄉親、我的同胞、我的兄弟姐妹…… 請千萬不要錯過腳下每一個彌補、贖罪的機會,提供與迫害相關的人證、物證,揭露罪大惡極的迫害責任者們,保護和善待法輪功學員,立即歸還你們地段法輪功群眾自己的法輪功書籍、煉功帶、居民身份證、錢財等……這樣才可能避免成為替罪羊的可悲命運,才是真正光明的選擇。

    最後送你們幾句話:

    善惡有報是天理,
    天災人禍有原因,
    了解真象心眼明,
    是非正邪看得清,
    善待大法福報至,
    惡念一出起禍根,
    敬告你們早覺醒,
    大法衡量每個人,
    我盡善意是本份,
    你的一念定終身。

    法輪功修煉者

    2004年12月

    附:資中縣銀山鎮部份「610」工作人員名單:
    劉全國 原銀山鎮派出所所長 周凱 現銀山鎮派出所所長
    何國祥 銀山鎮「610」工作人員 雷永剛 銀山鎮朱家公社「610」人員
    代堂章 銀山鎮朱家公社大隊長


    致新華社工作人員的公開信

    新華社各位領導、記者、工作人員:

    新聞的特點就是要求報導的內容要「真實」,如實的傳遞信息。由此,我提出幾個問題想與你們探討:

    一、自99年7月20日至2004年12月20日,新華社所報導的關於「法輪功」的每一則新聞是否真實?如天安門自焚、京城殺人案、投毒案、豪宅、催產素、自殺升天等等,你們親自採訪現場了嗎?

    二、為何從92年法輪功傳出至99年開始迫害法輪功學員之前長達7年時間中,無人自焚,李洪志先生當初被邀請到全國各地傳法傳功?

    三、法輪功洪傳歐、亞、澳60多個國家獲得1200多次褒獎,中華傳統文化被世界廣泛認知,新華社為何從不報導?

    四、江氏集團利用人力、物力、利用黨和政府迫害法輪功(致死1200多人,數萬人被迫勞教,判刑,無數學員被迫流離失所,無家可歸)犯了群體滅絕罪,江××已在許多國家告上國際法庭,新華社為何封鎖這一消息?反而還助紂為虐、欺騙中國十幾億人?

    五、前幾天又不知用多少重金收買了兩個年輕人詆毀「明慧網」?究竟誰在造假?媒體在欺騙百姓,其罪之大,還不清。

    六、正是因為像新華社這樣的媒體甘願被江氏一夥利用著欺騙中國十幾億人,法輪功學員才會冒著生命危險去講真象,散傳單,為的是讓百姓不受矇蔽。法輪功學員受到再殘酷的迫害,始終都是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所以五年多時間鎮壓不倒、迫害不垮!

    七、各位工作人員:也許你們的分工不同,未必了解詳情,也許你們敢怒而不敢言,但是你們都知道「善惡有報」,無論誰執政,無論誰當權,也都受天理大道的制約,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任的。

    八、真正的修煉者從來沒有動搖過自己堅定的信念。短短幾年法輪大法洪傳五大洲,60多個國家。而今「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已於2003年成立,「全球公審江澤民」呼聲震撼天地。歷史將作出公正的裁決,請你們擦亮眼睛,重新認識法輪功,為自己及家人長遠的利益作出正確的選擇。

    謹致

    一位真心為你們好的法輪大法修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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