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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永清縣張振廣被非法勞教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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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29日】

河北省永清縣紀檢委:

我是河北省永清縣城關鎮養馬莊辦事處國太營村張振廣,是中國國土上的合法公民。我信仰法輪功,這是我人身權力自由,人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我被非法勞教情況如實說明如下。請縣紀委覆議此事。

2004年3月12日上午9點左右,我正在地裏勞動,突然養馬莊派出所找到了地裏,當時他們沒有說任何原因,強行把我綁架上車,同時把我的手機搶走並把我的雙手銬上,兩個人壓在我身體上。我和他們講道理:「你們沒有任何事實根據隨便抓人,還壓在我身上,你們已經在執法犯法。」通過我和他們講道理,他們下來了不再壓我,把我送到縣公安局,當時養馬莊派出所長對我說:「本來想找你了解一點事,因為你的態度不好,不配合我們,就對你強行鎮壓。」呆了一會兒,他們拿出一張紙給我造了一些假證,就這樣把我帶到縣看守所。

剛到看守所,所長梁成山指使號裏犯人曾紹波、劉老四等人把我按在地上連踢帶打,當時於所長、徐玉坤所長看守的武警和號裏的犯人都看到了這一切,到了晚上8點左右,梁成山所長喝酒後帶著外勞執勤的張洪策到了號裏,梁成山說「你認識我是誰嗎?今天我教你認識認識。」於是他對我連踢帶打帶罵,踢的特別很,主要踢打我的臉和腦袋,後來又用膠鞋打我的臉和腦袋,打了一段時間,他還用皮鞋使盡全身的力氣用腳後跟碾我的腳趾,當時我光著腳,惡徒還把我的上衣撕爛了,我向他講:「你喝酒打人,你在嚴重的執法犯法。這樣做對你不好,善惡必報這是天理。」他根本不聽,還罵了很多壞話。

第二天8點,看守所長他們都來到這裏,我向他們反映梁成山喝酒打人的情況,於建波所長、米鋼所長都說:「打人犯法,你可以向上級反映事實情況。」我絕食抗議迫害。梁成山喝酒後打人,因為他主要打的腦袋,他有些害怕,怕我出現生命問題,讓他擔責任。他強行灌藥、灌食。他們還搜了我全身,把我身上帶的855元錢搜去,外勞值勤的張洪策當時問過我:「你帶的現金是855元錢嗎?」我說:「是。」過了幾天他們把我雙手銬上抬上車,送到省第一勞動教養所。到了這裏,永清縣看守所的徐玉坤所長給我230元錢,我說不對,我的現金是855元錢,縣一科科長張振清說:「別跟他說了,你別管了。」這樣他們把230元錢交給省所七中隊王海朋隊長。

請縣紀檢委領導調查實際情況。他們給偽造的勞動教養書,我根本沒看到,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沒有我的任何法律文書,將我送省第一勞教所,在程序上是違法的,以偽造的所謂的事實將我勞教更是非法的。請按照法律規定,實事求是,根據實際情況糾正這個非法教養決定。

申訴人:張振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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