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長春大法弟子朱丹遭酷刑折磨並被非法判刑10年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9月27日】2004年6月3日,長春綠園法院對大法弟子朱丹非法判刑10年。開庭那天只允許朱丹的1個親屬旁聽,其餘人員皆為司法人員,還有很多公安便衣冒充旁聽人員,朱丹的父親被便衣緊緊銬住。法庭上能看到朱丹的牙齒已經被打掉幾個。

朱丹的親屬花幾千元請來的律師是屬於見利忘義,不能支持正義的那種人,面對江氏及其打手屈膝媚強,在法庭上不但不為朱丹辯護,反而不斷指責朱丹反對政府、不服從政府規定等等,滿口是「政府」「政府」的,從沒見過這樣的替對方辯護的律師,可嘆朱丹父母為人老實,救女心切,上了當,並且被此律師在開庭前就把律師費哄騙到手。

這裏也提醒大法弟子及家人,請律師一定要選好人,看人品,現在國內所謂律師多如牛毛,但真正有正義感、按法律辦事的極少。

迫害朱丹的惡人,其中有長春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四大隊隊長王立文,四大隊警察王華,王華是一個剛畢業參加工作的警察,家在農村。但一點中國農民的善良本性也沒有,為了自己個人的所謂前途、利益,親自動手毒打、酷刑折磨朱丹。其他警察知道法輪功是怎麼回事,都留個心眼,只是口頭狠,動手也是象徵性的那麼幾下子。還有的也樂得看有人親自動手,自己在一邊看熱鬧,出了事情也和自己無關。所以這個叫王華的農民出身新警察為了在老警察面前顯示自己,上竄下跳,對一個弱女子狠下毒手進行刑訊逼供。

希望大法弟子慈悲的向不明真象的人講清真象,如王華這類無知的年輕人,告訴他們為了自己的未來,不要幹愚蠢的事情了。同時,請大法弟子發正念,積極營救被迫害的弟子。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