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師父的慈悲呵護使我能夠堅定的正念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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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22日】我是河南省南陽市的一名大法弟子,98年3月得法,從修煉至今本人和全家在大法中的受益和所有大法弟子一樣,是無法用語言形容的。這些都要感謝師尊對弟子的呵護與苦度!

經過很長時間的正邪鬥爭,我終於戰勝邪魔的干擾,決心寫出我這幾年當中所遭受迫害的經過,揭露邪惡。

99年7月20日凌晨,我被河南省南陽市鐵西派出所非法抓捕,並被抄家,他們從我家中搶走大量的大法書籍和師父的講法錄音、錄像帶、煉功帶、教功錄像帶《轉法輪》十幾本、《洪吟》二十幾本、濟南講法錄像帶、濟南講法錄音帶、教功錄像帶各一套)把我帶到派出所問了一些問題。當時因我沒有怕心,堂堂正正的給警察講清真象、洪揚大法,說明因為我煉法輪功被抓,國家絕對錯了,我們煉功當好人,對國家、對家庭只有好處,我不應該被你們抓到這兒,我要回家。在派出所呆了7、8個小時,我被放回家了。

2001年3月中旬的一天上午,(星期天)我和大女兒出去講真象,家中只有兩個孩子,鐵西派出所的惡人又闖入我家中,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抄家,搶走家中少量的真象資料,一本《轉法輪》,一本《新西蘭講法》和一台復讀機,下午再次闖入我家中抓人,把我抓進派出所,5個小時後在師父的加持下,我堂堂正正的闖出。

2001年6 月12號,南陽市公安局臥龍分局的邪惡在我單位保衛科科長的帶領下,闖進我辦公室抓人,並非法抄家,因為我當時正念正行,並請師父加持,保住家裏的大量大法書籍沒受損失。之後把我帶進南陽市臥龍區臥龍分局,逼供,我沒向邪惡妥協。晚上,把我送入我單位招待所,白天、晚上不讓睡覺,受到非人的折磨,在招待所呆了兩天半,又被關進南陽市鴻雁賓館,在這期間單位保衛科招待公安所用的一切費用(餐費、住宿費、煙酒費)都讓我出,共700多元,因當時我身無分文,以後在我工資中扣,有單位保衛科長辛明先、科員劉洋簽字為證。他們又讓家人交了3000元錢才放人,這次我共被非法關押了7天。

2001年10月份,(具體日子記不太清了)我又一次在辦公室遭到臥龍區公安分局的惡人迫害,上午10點多鐘進到分局,下午審問一下午,因我不配合邪惡,晚上9點多被關進南陽市第一看守所。這兒真是人間地獄,凡是修大法的只要進來就受到非人的對待:強迫幹活、看誹謗大法的錄像,強制洗腦,精神受到摧殘和折磨。吃的是豬狗食,喝的是長蟲子的冷水。晚上值班,經常遭到猶大和獄警的打罵,在看守所呆了45天,家人找關係、托熟人,交了3000元錢(沒給開發票)才放回家。

從看守所回家後,仍經常受到南陽市臥龍分局和我單位保衛科騷擾,特別是所謂的敏感日或國家開甚麼會,都來騷擾,我都正念正行和他們講清真象,排除一切干擾,否定一切邪惡爛鬼的考驗,終於贏得了領導和同事的支持,在工作之餘能堂堂正正的學法,而且凡是我認識的人都知道大法的神奇和超常。

從99年7.20邪惡迫害,我能夠堅定的正念正行於世間,都是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闖出的,在證實法的路上我和全世界大法弟子一樣,有過很多神奇的故事,以後我會陸續的寫出來,證實大法的神奇和超常,證實師尊的偉大!

個人所悟,不妥之處,敬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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