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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歲張彤彤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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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16日】張彤彤是山東省蒙陰縣一名大法弟子,今年十七歲。2003年7月20日,張彤彤因依法進京上訪和平請願,被北京市天安門公安分局非法關押,當日下午被蒙陰縣610辦公室的類延成(當時是610辦公室的主任,現為旅遊局局長)等人帶回本縣關押在縣610強化洗腦班。張彤彤絕食抗議對她進行的非法關押,要求無罪釋放,同時要求見她的家人。第三天中午,他們把張彤彤父親(不修煉)叫來。類延成脅迫她父親說:「如果你女兒不吃飯,你就別想回去!」張彤彤對他們說:「如果不讓我父親回家,我就不吃。」女惡徒焦玉香(610辦公室副主任)陰陽怪氣的說:「到了這裏,你以為還有資格跟我們講條件嗎?」在邪惡勢力的黑窩裏,大法弟子不但失去了人身自由,而且就連說話的權利也被剝奪了。

沒過幾天,父親又來看張彤彤。這一次邪惡之徒類延成趁機逼迫她父親道:「如果你女兒不轉化,你就別想回去了!」她父親說:「如果你非法關押我24小時,我就可以到法庭去告你濫用職權非法關押。」類延成厚顏無恥地奸笑道:「笑話!你告我?在這兒,我就是法,我說了算。再說老江有密令,對法輪功相關人員可以不講法律,你告去吧,沒人理的。」

類延成竟把她父親強行非法關押了整整十天。

在他們父女二人被關押期間,受盡了惡棍類延成、房思敏(縣610辦公室副主任,頭號打人兇手)、焦玉香、王欣(610工作人員兼打手)等人的羞辱。他們不僅動輒打罵,還逼迫他們看誣蔑大法的錄像和天安門自焚偽片。每天逼寫所謂體會上交,每天晚上給他們輪番洗腦,軟硬兼施,任意剝奪他們應有的睡眠時間。尤其是本縣610頭子類延成對張彤彤的父親極盡哄騙、恐嚇之能事,他一會兒對她父親假惺惺的說:「我們不打你女兒,她才是個孩子嘛,咱們相互配合,共同教育挽救她。」一會兒又恐嚇她父親:「老江有令,修煉法輪功的在這兒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我雖然沒有權力殺你,但判你女兒十年、八年的刑,只是我一句話的事。」只弄得她父親心力交瘁。

他們非法關押了張彤彤父親十天後,讓他回家拿了15000元現金來領人。否則的話,就把張彤彤送濟南勞教兩年,並說勞教書已批了。後來,便不讓任何家人來看望張彤彤,類延成恐嚇張彤彤說:「你已被判兩年勞教,如果再不轉化,就把你送去。」類延成等人一方面對張彤彤家人用謊言、勞教進行欺騙、恐嚇、勒索,一方面對張彤彤強行洗腦迫害。

2003年8月26日,張彤彤的父親被逼無奈,東借西湊弄來15000元鉅款。類延成等人喜不自勝的把錢瓜分後揣進了各自的腰包,連個白條都沒給,也沒留下任何字據。

現在,張彤彤本就貧困的家生活在農村已是負債累累,生活沒有了著落。父親不理解時,指責她給家庭造成的負累,給張彤彤心理上帶來很大的壓力。一個原本和睦的家庭,就這樣被江氏集團的迫害得雞犬不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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