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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人權被剝奪 百姓被迫離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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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16日】吳梅平是廣東省揭東縣月城鎮人,今年三十多歲,生性善良、誠實、自幼喜聞樂見於修道的人和事,所以青年時就喜歡習練氣功。1997年一位鄰居在外工作,回家探親時向梅平介紹了法輪大法,並放映了師父的錄像教功片給他看,借給他《轉法輪》和其他大法書籍,他一口氣閱讀起來,越讀越覺得這是本教人做好人的書,是本指導人修煉的寶書。從此以後,他專心致志的修煉起法輪大法。妻子看他修煉後待人處事都更加友善、寬容大度,也跟著學起法輪功來。

1999年7月20日之後,政府在江氏集團的操控下開始打壓法輪功,把法輪功學員進行登記造冊,沒收大法書籍,不時上門騷擾,對不放棄修煉的,輕則非法關禁、罰款,重則勞教、判刑。梅平百思不得其解:一個以「真、善、忍」為修煉宗旨的功法怎麼會是邪教?一群以「真、善、忍」為信仰的人怎麼會去殺人?又怎麼會去反對政府?難道是政府對法輪功有甚麼誤解?可能過一段時間,等政府了解法輪功的真象後,就會改變這種錯誤的做法。所以開始他只是默默的在家繼續修煉,可是到2000年末,迫害已持續了一年多,不但沒有絲毫緩解的跡象,反而還在步步升級。梅平覺得做為一個法輪功學員,有責任向政府說句真話,於是他決定到北京上訪、請願。

梅平到北京時,正趕上元旦,雖然時值寒冬,但首都還是非常熱鬧,到處充滿著節日的氣氛。可是誰能想到在這個中華民族的政治、文化中心,每天上演了多少幕血腥鎮壓,有多少大法學員因為上訪而被非法抓捕、毒打、拘禁呢?梅平來到天安門廣場,他看到除了荷槍實彈的武警外,還有不少便衣警察,手裏拿著電棍,虎視眈眈的注視著每一個遊客,他來到一處人多的地方,從身上掛出一條橫幅,邊跑邊高喊:「法輪大法好!」話音未落,一群惡警已將他按倒在地,一陣拳打腳踢,打得他遍體鱗傷,還踢斷了一根肋骨,痛得他幾乎昏了過去。這些身穿人民警服、花著納稅人血汗錢的執法人員,本來應該保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安定,可現在卻成了江氏集團用來對付人民的打手,這和舊社會的君主專制有甚麼兩樣?這不是社會的退步嗎?

後來梅平被塞上警車送到一家看守所,到了那兒他才知道裏面關了很多上訪、請願的法輪功學員。當時北京的氣溫是零下十幾度,但這些學員沒有棉衣棉被,每天只能吃兩頓飯(一個窩窩頭和一些涼水),上一次廁所,還經常遭到警察和其他犯人的毒打。

梅平剛進看守所時,身上多處淤傷,肋骨折斷,全身疼痛難忍,但他想想:我只要有一口氣,也要堅持修煉!於是他在牆角煉起功來,煉功時他聽到肋骨傷處發出啪啪的聲音,煉完第一套功法時,他覺得肋骨好像接上了,疼痛也減輕了許多,那些警察見他到了看守所還堅持煉功,每天都以提審為名,把他拉出去毒打,他不肯配合就反扣雙手,提著頭髮硬拉出去(連續幾天,他排出的小便都是血水)。

幾天後,梅平被轉到另一家看守所,在那裏警察聽出梅平是廣東口音,就找來一個廣東駐京辦事處工作人員,這個工作人員跟梅平說他在北京有熟人,要為他找熟人讓他早點出去,騙梅平說出了籍貫和姓名,隨後他們把梅平關進一間沒有窗戶、沒有燈光,只有一個三四十公分見方的排風窗的房間,裏面只有一隻小椅。那天晚上氣溫低至零下16度,他覺得又餓又冷,只好借煉功來減少寒意。但是儘管一遍一遍的煉下去,飢餓和寒冷還是一次又一次的向他襲來。梅平猛然一想:我是無罪的,不應該這樣承受著非人的折磨和迫害,我必須把這些酷刑折磨、迫害大法學員的行為告訴世人,使世人不再受矇騙!他用椅子做為墊腳,拆開排風窗的窗罩,但排風窗太窄,身子根本就擠不去,他把衣服脫下,使勁的往外擠,終於擠了出來,可是門外還有兩層門,不能出去,只好爬上二樓,找到一垛矮牆,順著矮牆跳了下來,這時他全身的骨頭都被凍得隱隱作痛,但他只有一個信念:我一定要闖出去!他三步一停,五步一歇,終於闖出魔窟。

這時梅平身上只有10元錢,他不敢去找吃的,只想打電話去找朋友幫忙,可是電話聯繫不上,只剩下5元錢了,他實在飢餓難忍,就吃了一碗熱麵湯。身無分文的梅平決定先找一份短工做,換口飯吃,再慢慢想辦法。他來到一家飯店,向老闆說明了自己是法輪功學員,因上京請願而遭到殘酷迫害的經過和自己的來意,老闆聽後同情的對他說:「我也知道法輪功是好的,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你就留下來幫忙吧!」就這樣梅平在飯店幫忙幾天後,老闆給了他十元錢,梅平用這錢和朋友聯繫上了,才借了路費回家。

當時梅平在福建廈門幫朋友做生意,有一次與另一個學員接觸時被警察盯上了,又被抓去迫害。它們使勁打他的耳光,把他雙手反綁在背後,掛在牆上預先安好的水管上,身體又無法伸直,不能坐也不能睡,蚊子又多,整整鎖了一夜,腳和手都酸痛,他絕食抵制它們的非法迫害,非常難受。警察從他們身上和搜不到任何證據,只好放人,梅平怕影響朋友的生意,就辭職回家了。

回到家後,梅平還經常受到派出所的騷擾,他為了堅持修煉,也為了養家糊口,帶著妻兒到東山區藍和市村親戚借了一間房子做點小生意。有一次他和磐東鎮一個村民談到了法輪功,送給這位村民一份真象資料,村民看後恍然大悟,明白了法輪大法是好的,電視、報紙的宣傳都是假的,他也表示要學習法輪功。正想把這些真象告訴其他人,誰知被當地治安員發現,把他關押在磐東派出所,惡警對他毒打,折磨,並逼他說出煉功人的名字。當時種蓮角的主人夫婦也被綁架到磐東派出所,梅平也受牽連。東陽派出所和藍和村治安員到他住處二話沒說便把他翻倒在地,就是一陣拳打腳踢,鄰居們被這突如其來的一幕嚇呆了,忙勸說:「你們有話好說,怎麼這樣毒打無辜,他們夫婦在這裏住了幾個月一直對人很好。」在村民七嘴八舌的勸說下,惡警才住手把他們夫婦一同帶到東陽辦事處,還抄走了他的大法書籍和做生意的錢,手機等,他的三個孩子(大的七虛歲,小的三虛歲)嚇得躲在牆角,連哭都不敢出聲,圍觀的村民都知道他們夫婦是法輪功學員,待人處事都非常善良、寬容,這樣的好人居然受到如此不公的對待,都敢怒不敢言,只能搖頭嘆息。

在東陽派出所,梅平遭到了十幾個警察的殘酷迫害,它們把他鎖上手銬,打倒在地上。惡警整個人踩在手銬上,踩在他身上,還惡狠狠的拽著手銬把他強拉起來,使勁打他的頭部,使他疼痛難忍。當晚,惡警又把梅平送到磐東派出所迫害。每次問話都遭到肉體上的折磨。黃(副所長)和惡警野蠻的毆打他,黃副所長手拿著一根粗大的木棒野蠻的毆打梅平,打得木棒折成了三截。而梅平的妻子則被關在東陽派出所,在被非法提審時,她不配合,遭到了惡警的打罵,一個又高又胖的惡警拽著她的頭髮,並使勁打她的臉部,幾外警察還強拉她簽名,被她拒絕,又再次遭到了打罵。梅平的父母和鄰居們再三向當地幹部和東陽派出所說明他們夫婦二人為人善良,加上他們上有父母,下有幼兒,在派出所二十多天後,「特殊處理」釋放他妻子。在這次迫害中,他們的親戚也受到了株連,其藉口是因為惡警在非法搶去的電話號碼簿中記錄有他們的聯繫電話,使他們也因此遭受了惡警突如其來的抄家。特別是借給他房子住的妹夫和妹妹,一群惡警不但抄了他的家,幾次叫他們去問話,恐嚇和威逼他們,還非法扣留了摩托車。而這輛車是他們做生意用的,每天都要靠它拉運貨物。後來經過了鄉親們證實他們沒煉功,才在一個星期後把車還給他們。

作為一名執法者,不說褻瀆法律,最起碼也應該知道肆意拘捕、濫施酷刑、暴力逼供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吧。可是這些人僅僅憑一句「這是上級的批示,煉法輪功的就是要抓、要打!」就如此明目張膽的執法犯法,這難道不是典型的以權代法、把《憲法》和法律視若無睹嗎?

梅平在磐東派出所被折磨了一個星期後被送到揭陽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裏,警察也經常以提審為名把梅平拉出去毒打。由於從被抓那天開始幾乎每天都遭受酷刑折磨,在這種無法無天的情況下,梅平只有絕食抗議。隨後,一個姓黃的所長安排了四個犯人強行給他灌食,它們捂住他的鼻子和嘴進行灌食,這樣梅平很快就被折磨得皮包骨頭。但他想:「我上有七十多歲的父母,下有2、3歲的兒子,更重要的是現在世人還在受矇騙,我還不能死,應該活著出去把法輪功的真象告訴世人!」他就站起來煉功了,可是被發現,一個姓黃的管教把他的腳手鎖在一起(俗稱鎖鵝)。這樣既不能睡又不能坐,整整四天四夜,直到全身發腫,不像人樣,牢房裏的犯人向管教請求才給開鎖,沒等他恢復健康,就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被送到三水勞教所,勞教二年。

大家想想,法輪功學員因為不肯放棄信仰「真善忍」而受到這麼殘酷的對待,有冤無處申,連跟人講一名真話、送一份傳單都要遭受如此的酷刑折磨,還要被勞教。《憲法》賦予公民的人身自由、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等權利到哪裏去了?究竟是誰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剝奪了他們這些合法權利呢?

到了勞教所,因為梅平始終不肯放棄修煉,勞教所安排了四個犯人輪流看管他,不許他跟人說話。由於在揭陽本地警察對他的迫害心狠手辣,到了勞教所,他的身體極度虛弱,特別是雙腳浮腫,痛得不能走路,連上廁所都困難,而且越來越越嚴重。在三水所留醫部治療四個月之久。警察為了瞞上欺下,叫醫生拿跌打藥給他吃,一位姓吳的醫生說:「這種藥不能吃(是一種跌打藥粉),吃後會影響身體的其它部位,他身體這麼虛弱,更不能吃。」警察說:「管他的內部,只要外表浮腫能退就可以了。」吃了這藥後,使他昏迷幾個小時,警察看他確實傷得很重,才把他送到三水市中心醫院。經過醫生搶救才慢慢醒過來。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他的腳不但沒有好轉,而且腫得更加厲害,腳掌腫得發黑,小腿也腫得發紅,連大腿也開始腫起來,下身已經動彈不了,生活都不能自理。醫院找了全市有名專家對他進行會診,留醫部幾十個醫生開了三次研討會也研究不出他患的是甚麼病。因怕承擔責任,勞教所決定給他辦保外就醫,並安慰其家屬說:「他的腿並不是沒法治的,是我們這裏醫生水平不夠,你們回家去另請高明。」當時一同去接梅平回家的有村幹部、鎮幹部,他們都感到很吃驚。一個身體健康,充滿活力的人居然被折磨得快不成人形了,這勞教所不比舊社會的監獄還厲害嗎?

梅平回家後經過一段時間的煉功學法,身體很快恢復了健康,可是月城鎮派出所的惡警還經常上門騷擾、抄家。使家人、親戚都生活在恐怖之中。2002年中央召開十六大會議,法輪功學員又再次遭受迫害。9月15日晚,惡警又闖到他家叫開門後,三個惡警手提著手銬就要銬他們夫婦。梅平說:「我們做好人沒有錯,你們憑甚麼抓我們?」惡警大打出手,拳打腳踢,拽著他的頭髮從左邊拖到右邊,使勁打他的臉部。然後把他夫婦鎖上手銬,強拉上警車。家中只剩下三個小孩,直哭,驚醒了左鄰右舍。第二天,警察冒著大雨又闖到他家,撬掉門上的鎖頭,威脅、恐嚇他70多歲的父親交出摩托車鎖匙。他父親說:「摩托車是我們的血汗錢買來的。」惡警說:如果不交出鎖匙,就連你也抓進去監禁。在警察的威逼下,無奈只好拿出摩托車鎖匙。就這樣,一個MP3播放器和一輛摩托車被搶走,現場看到的鄉親都說:它們執法犯法,比強盜土匪還兇。

誰都知道,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和手續,半夜抄家,搶走私人財產,還肆意抓人,這些都是違反法律的行為。難道中央要召開會議,這些相關的法律條文就可以不被遵守嗎?如果這樣,那這些執法者還能要求誰去遵守法律呢?

十六大會議召開了幾天,可梅平的妻子被關了兩個多月才釋放。梅平因為是保外就醫的,就要強迫他寫三書(悔過書、保證書、決裂書),他堅決不肯寫,被關進一間有幾個搶劫犯的牢房。揭東縣拘留所所長鄭銳鵬(三十多歲,個子很小)指使兩個老監犯嚴密看管他,一個是(外省)李輝揚,二、三十歲,胖胖的,另一個是曲溪人,他們在拘留所關押快二年了,是警察的幫兇。李輝揚經常毒打煉功人,鄭銳鵬指使他毒打吳梅平。拳打腳踢,梅平善意的對他說:我們煉功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你打善良人會遭到懲罰的。」它說:「是所長鄭銳鵬命令叫打你的,所長說:打得越狠就可以提前出去。」它們拿著鞋拼命的毆打梅平,打得他全身都青一塊、紫一塊,臉部被打破皮,流出血來,腫得程青紫色。在同室的人看得敢怒不敢言。果然有一個打他的犯人第二天就被釋放了。

梅平受到種種殘酷折磨,但他心中對這些人始終無怨無恨,反而對他們的無知和作惡感到很可憐,對那些為了職位、工資而受矇騙、助紂為虐,到頭來害人害己的警察們感到很可悲,所以他還是以一個修煉人寬容大度的心態對待周圍的人,跟他們講法輪功的真象,勸他們重德從善,並講了善惡有報的道理,使很多人深受感動,表示以後不再作惡了,有的還表示以後要跟梅平學法輪功。

由於梅平始終不肯轉化,被視為「頑固分子」,調過一個又一個牢房。長時間的酷刑折磨使梅平骨瘦如柴,身體非常虛弱,各種疾病隨之而來,如嘔吐、感冒、咳嗽等,說話的聲音很小,起不了床,連上廁所都要兩個人攙扶。他的妻子和父母親戚多次向村幹部要求釋放梅平,他的父母幾次到月城派出所找所長,要求無條件放人,並要求摩托車交還,家人向所長講梅平自從學習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的經過,他在家無辜被綁架到拘留所迫害,現在傳出來被迫害得身體極其虛弱,飯也吃不下,如果有甚麼問題,你們一定要承擔起責任。所長幾次都推開責任,說是上級的命令。他父親說:「人是你們抓走的,車也是你們搶走的,我就是要找你要人。」他的父親又到拘留所,縣610有關人員要求它們釋放梅平。現在人已經被迫害得生命垂危,如果再不放人,一切後果你們一定要負責。610的人員說:「就是他太頑固了,一直堅持要學習法輪功。」家人再三找它們放人,警察也看他的身體確實很危險了,怕承擔責任,在2002年農曆12月23日才讓村治安員和家屬到拘留所領梅平出來。當時已被迫害得奄奄一息了,由兩個犯人攙扶出來,再由家人送回家。

一個七口之家的主要勞力兩次被折磨得險些送命,多次被關禁,抄家,早就一貧如洗。梅平只想快點恢復健康,找份工作養家,所以他剛能下地就到外邊找工作做。派出所惡警見他身體好了,又要來騷擾他。正月初九傍晚,妻子正為小兒子洗澡,梅平外出未歸,一群惡警又要來迫害,要她交出梅平,妻子義正辭嚴的質問道:「老百姓還有沒有生存的權利了?你們肆意抄家,搶走我家的東西,還要抓人,憑的是哪條法律?《憲法》哪一條說信仰『真、善、忍』是違法的呢?」惡警被質問得張口結舌,無言以對,只好離去,妻子估計惡警不罷甘休,還要來騷擾,只好帶著孩子託付公婆,也匆匆離開了家。果然不出所料,後來聽鄰居說那夥人當晚來了幾遍,過後還經常有治安員在他家附近監視。

誰家的父母不想晚年有兒媳在身邊奉養?誰家的兒女不想在父母身邊受寵愛?誰不想自己有個安樂、幸福的家庭?梅平夫婦堅持信仰「真、善、忍」,與人為善,無爭無鬥,卻因屢遭迫害被迫離開家園。而江氏集團利用手中的權力,置《憲法》和有關法律不顧,操控了整個政府對法輪功及其修煉者進行如此慘無人道的殘酷鎮壓,究竟是誰在犯罪?

歷史將會對這一切是非功過做出公正的判決,而真正的犯罪者必將受到道德的審判和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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