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洗腦班的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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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11日】正法已經到了最後,可有些地區的洗腦班依然猖獗,這其中原因眾多。比如:本地區整體正法環境開創的不好;當地學員沒有重視針對洗腦班發正念;給邪惡曝光、在當地民眾中揭露邪惡做的不夠;營救同修措施不力等。除此之外,個人認為還有兩個重要原因:一是被強制洗腦的同修做的不好,給了邪惡勢力「辦洗腦班管用」的希望;二是沒有重視從法律角度反迫害和講清真象,更廣義的說也就是沒有向當地民眾揭露當地這方面的邪惡。

洗腦班是邪惡聚集的地方,被綁架的同修在邪惡中心直接與邪惡較量,這些同修做的好與壞就至關重要。如果他們能正念正行,不僅能破除對自己的迫害,還能有力的震懾邪惡,消除邪惡因素,改善洗腦班的環境,甚至能使邪悟的學員清醒過來。相反,如果被綁架的同修做的不好,不僅不能消除邪惡,反而助長了邪惡的氣燄,迫害更多的同修。事實上許多被綁架的同修是因為本身有漏才被鑽了空子,才被綁架到了洗腦班,在洗腦班那種邪惡的環境和迫害中,有的同修做的很好,正念闖出,但有許多同修不能正念正行,有的被所謂的轉化,有的違心的向邪惡妥協,有的邪悟甚至走向了反面。全國各地的洗腦班之所以能夠盛行,一些單位和政法部門熱衷於把學員送到洗腦班,一是因為這種方式不像勞教或判刑,操作起來簡單、靈活,完全不走法律程序,不需要任何罪名和證據,還可以堂而皇之的收取高額「學費」;還有一個主要原因就是這種方式有效、轉化率高,有的學員或家屬還被迫交了「學費」,有的被榨取錢財,更滋養了邪惡。如果被綁架的同修都不轉化,都採取絕食或其它方式反迫害,也不交甚麼「學費」,那洗腦班還能辦下去嗎?

洗腦班之所以能長期存在,一些惡警和壞人敢於肆無忌憚的行惡,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大法學員沒有注意從法律角度反迫害和講真象。全國各地的洗腦班是自上而下建立的、系統的迫害大法學員的非法機構和場所,違反和觸犯了多項法律,是對憲法、法律和人權的嚴重踐踏,只要稍有些法律常識的人都能清楚這一點,而參與其中的大多是警察和政法人員,自然也心知肚明。他們之所以敢知法犯法,有恃無恐,一是他們覺得可以不受法律制裁,可以逍遙法外;一是受利益驅使,可以向上爬,可以多得到獎金。對他們中許多人來講,大法的真象、輿論的譴責可能不起太大作用,但大法弟子如果能注意從法律角度講真象,通過法律途徑和使用法律武器反迫害,讓他們清醒的意識到、看到迫害大法弟子也可能受到法律制裁,並因此可能坐牢、丟掉工作或受到處理,會有力的震懾、消除邪惡,他們會大為收斂或不敢再為之。如果做的好還能從根本上解體洗腦班或使其處於有名無實的狀態,沒有能力再繼續迫害大法學員。

目前大陸一些大法弟子和家屬紛紛行動起來,將迫害大法學員的惡人和邪惡場所告上法庭,這是破除邪惡、講清真象的需要,也是天象變化的必然。曾在洗腦班受過迫害的同修也應該行動起來,可以正式起訴,也可以給上級部門和有關人員寫檢舉信、控告信,注意寫明洗腦班的非法性和邪惡,我們的目地不但要讓迫害大法學員的惡人受到應有的懲罰,還要解體洗腦班,搗毀邪惡的老巢,不讓它再迫害其他同修。更多的同修也應該參與進來、配合好,給政法部門或權力機關寫信或講真象時,應擴大範圍,讓更多的人了解洗腦班的真實情況,因為參與洗腦班和迫害學員的只是一小部份人,即使在內部他們也在隱瞞、欺騙,更多的人是不知情或受矇蔽的。

還有,大法學員不能只是被迫害後採取行動,如果能在迫害前或迫害中從法律角度講真象和反迫害,能起到很好的效果,能減少很多損失。有位大法弟子,單位迫於上面的壓力幾次想把他送到洗腦班,該大法弟子正告單位的有關領導:這是犯罪行為,是綁架、是非法拘禁,他們要為此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後果,並講了大法的真象和洗腦班的種種邪惡。該大法弟子的家屬也正告單位的領導:可能出現的一切後果由他們負責。單位領導最終頂住了壓力,沒有把大法弟子送到洗腦班,邪惡的陰謀沒有得逞。但有時邪惡往往強行把大法學員綁架到洗腦班,事先不通知大法學員和家屬,這時被綁架的學員也應該正告有關人員、惡警和猶大:他們的行為是犯罪,並要求立即放人;大法學員的家屬和同修在給有關部門和人員講真象、營救同修的行動中也要指出其行為的違法性,必要時可以將洗腦班和有關責任人告上法庭,這樣能有力的震懾邪惡,使同修儘早獲釋。

以上是個人的一些體會,不對之處,請同修指正。作為瀋陽的大法弟子,瀋陽地區的正法形勢還不容樂觀,張士洗腦班幾年來迫害了眾多的大法學員,到現在還在不斷綁架、迫害大法學員,其它幾個臭名昭著的邪惡場所也還在行惡。希望瀋陽地區的大法弟子能按照師父的要求做,人人行動起來,在正法中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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