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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學院教師危建玉的申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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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8月8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賈檢察長並控申廳負責同志:

我叫危建玉,女,今年39歲,福建省邵武市人。1986年畢業於天津大學,原為福建工程學院講師。我沒有任何違法行為,但因為修煉法輪功,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自1999年7月20日以來,我多次被非法拘禁、抄家、判刑,無辜遭受噩夢般的殘酷迫害。現將我被迫害的情況向有關部門申訴,呼籲良知,申請調查,以作出公正的審定。

1999年10月25日早上,我在福州六一公園晨煉,打坐時被警察帶走。在派出所,經詢問我是煉法輪功後,便以「擾亂社會秩序」將我送進拘留所拘留15天。

此後,我回到學校,就不讓我上講台授課。為此,我感到情況嚴重,不是地方上所能解決,於是我於1999年12月上北京信訪辦上訪,又被公安帶回,將我送入福州第一看守所拘留一個月。返校後,我一直處於單位的嚴密監視看管中。

2000年4月19日,公安突然在我上班時,到我學校將我帶走,並抄了我的家。這是對基本人權的踐踏。我因為堅持「真善忍」的信仰,決心做一個好人,卻遭受到如此非法對待。在上訪無門的情況下,我迫不得已向聯合國人權組織請求幫助。不法人員在我家被搜出一封有學員簽名的明慧網上公開的聯名信「致聯合國人權組織的一封公開信」,我因此被判四年,至2004年4月18日四年期滿時才被釋放。

我回家後仍被當地公安要求不能向他人談及法輪功,並要求我上外地找工作必須先告知公安。我無辜坐牢四年多,回到社會仍沒有正常人的行動自由和言論自由。抄家、被抓如陰影般使我在自己熱愛的國土上失去安全感。其實自1999年7月20日至今,已整整五年了。五年來無數的法輪功學員被抓、被污辱、被毆打。我們是一群心地善良的普通百姓,如此傷害我們的善良,對國家、對人民、對任何人都毫無益處。

我們信仰「真善忍」,所以我們更加真心的愛祖國,愛人民。我們不執於個人的親情,對所有的人民都視如親人。我熱愛生活,希望家庭美滿,而我丈夫由於害怕遭受株連被抓,而與我離婚。儘管我熱愛自己的事業,工作兢兢業業,然而學校卻因我修煉法輪功而將我開除。我珍惜親情,有的親人擔心自己遭受株連迫害,對我避之不及,沒有文化的哥哥見我被迫害得兩手空空,聲明要與我脫離兄妹關係。迫害使我失去了賴以生存的生活環境,我孤身一人回到家鄉與一同修煉法輪功的70歲老母親相依為命。如果說這一切都僅僅是我個人的遭遇,我都能依靠自己堅強的意志頑強的生存下去。我是八十年代國家培養出的大學生,如今正是我有能力,有信心為國家做貢獻的時候,我被推入這樣的絕境,對國家是一個損失。

無論單位同事、鄰居都了解我的為人,我心地善良而誠實,我的處境,令親人們心寒,使善良的百姓籠罩在恐怖的氣象中,看到這些我感到十分痛心。這種把好人宣傳成惡徒的迫害行為對整個社會、整個國家和人民都意味著一場災難,它扭曲了人類的道德,吞噬著人的良知,摧毀著人的本性,將人推向毀滅的邊緣。

多少個日日夜夜,我反覆思考著這樣一個問題:我們對社會負責任,向有關部門反映自己真實情況是自私的嗎?是邪的嗎?維護人權,伸張正義不僅沒有違法,正是自覺地遵守和維護國家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體現,所以我更感到法輪功學員的冤案不僅僅是我們個人的利益問題,每一個有良知的人都有責任幫助澄清事實。儘管我們冒著被抓的風險在申訴著,但是我堅信申訴事實並不違法,所以我心裏坦然,感到有責任感、有義務,也出於對人心深處良知的責任,向有關部門申訴我的冤案,希望有關部門能夠還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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