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揭露邪惡的一點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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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8月27日】在揭露邪惡時,個人認為不應僅停留在講述受迫害上,我們的目地是揭露邪惡,兩者基點是不同的,本質更不同,這一點在前一段時間的正法工作中略有體悟。

近期向當地民眾揭露當地邪惡中,不少同修寫了自己受迫害的經歷,需要匯總、製作傳單向當地民眾散發,在整理這些文章時,一個片區的每個同修把自己受到的每次迫害的詳細時間、過程都寫了下來,而且每一次迫害的施暴者的姓、或姓名(派出所的幾個警察)都寫了出來。整理時匯總成為了一篇揭露某某派出所某幾名警察惡行的文章,把犯罪事實分類:殘酷施暴、勒索罰款、株連家人等,在每一項中再相應列舉每個同修詳細的事例。結果傳達給人的主要信息是派出所的這幾名警察迫害大法弟子的殘酷、流氓。人們直接看到其行徑,會覺得真邪惡!會發自內心的認為他們是確確實實的「惡警」,起到很好的揭露邪惡的作用。

同樣另一個片區的同修寫的揭露文章,大部份比較籠統類似:我叫XXX,X年X月我在XXX被非法關押。有的沒寫明詳細過程,有的寫了過程但沒有寫明施暴者,最終該片區的文章只把每個同修的迫害情況羅列散發給世人,傳達給人更多的信息是大法弟子被迫害,人們會覺得被迫害得真厲害,真慘。雖然也起到了作用,但兩者的區別躍然紙上。

類似的情況很多:非法關押沒有關押地點,勞教不清楚是哪個勞教所,邪惡施暴細節不清,施暴者不清……排除信息封鎖等因素,我們內心不夠重視是一個主要方面。我們的揭露是突顯我們受到了迫害,還是真正揭露了邪惡,反映的是我們的心態和基點問題。作為大法弟子雖然受到了迫害,但我們不承認這一切,我們揭露邪惡的一方面目地是讓世人認識邪惡迫害的殘酷,直接在清除它們。這樣本身也展現給世人一個堂堂正正的修煉者的形像,才會引發世人的正念,人們會譴責迫害,會感到憤怒。對邪惡的詳盡揭露也能促使對邪惡進行法律起訴,在人的表面這一層制止、追查惡人,揭露邪惡也更顯力度,根本上是大法弟子理智、堅定的正念在人間的體現。

如果我們的揭露體現的僅是一個受迫害者的形像,那效果就會削減很多。為甚麼有的常人對迫害一提到就怕,當然有常人怕心的因素,主要是我們修煉人的心態。為甚麼我們散發揭露文章有的會令邪惡膽寒,而有的邪惡反倒無所顧忌、甚至報復,除其它多方面原因外,重要的一點我們是否基點站正,真正把邪惡揭露了出來,起到了清除、震懾邪惡的作用,而不僅是站在受迫害者的角度講述迫害的基點上,反讓邪惡鑽了空子。

這方面在法上不明確的時候還帶來一個問題,長期以來我們對搜集迫害者的信息這方面重視不起來,這在向當地民眾揭露當地邪惡方面是個很大的障礙,尤其是隱藏在幕後的黑手卻遲遲不能深入的揭露。因為沒有在法上認識到,有難度也沒有去突破,往往同修能夠從自身的角度講述受迫害的情況,就覺得該做的做完了。為甚麼那些迫害的責任人不敢自己露面、百般隱藏自己的身份、電話呢?是害怕!當我們觸及不到他們的時候他們才能繼續藏在背後指使打手行惡。這方面更主要的是整體配合,把迫害情況匯總、整理,更深入的去揭露。

另外《明慧週刊》第135期中的《建議更多大陸大法弟子將提供酷刑演示為己任》,酷刑演示最直觀、形像的揭露邪惡,不僅可以對國外同修進行酷刑展提供翔實的素材和依據。在大陸如果把酷刑演示和揭露當地邪惡結合起來,作用、意義同樣很大。我們把揭露當地邪惡的酷刑場面,編排到小冊子、傳單中,會更直觀、更容易讓當地民眾明白邪惡的迫害,會有震動的效果。酷刑演示把揭露邪惡這方面推向更進一步,希望我們大陸大法弟子都能夠重視起來。

個人體悟,如有不妥請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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