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王兆華到當地派出所說明真象,被非法抓捕,被4次非法抄家。
2002年4月王兆華被非法抓捕,非法抄走現金3150元,被非法劫持到南麻勞教所。
後來王兆華被轉到博山秋谷勞教所,因不放棄修煉,2002年6月22日--6月30日被惡警用電棍電擊5次,12月23日一個月電了3次,還被關入小號10天。
2003年3月8日-3月18日10天內被電擊了5次。
2004年4月晚上遭毒打、用電棍電。王兆華被迫害的吃不下飯,胸口發悶,身體日漸消瘦。
犯罪責任人:張兆貴(大隊長);王立軍(中隊長);蒲本先(輔導);張本焱(副中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