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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穴市直機關黨委與市直各主管局簽訂責任狀迫害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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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8月21日】最近湖北省武穴市直機關黨委與市直各主管局簽訂了責任狀,制定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一系列措施。以下是一份市直主管局與其二級單位簽訂的目標管理責任狀,同時也是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又一證據,全文如下:

目標管理責任狀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江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與時俱進的精神,把握同「法輪功」鬥爭不斷變化的新形勢,進一步做好防範處理「法輪功」問題的各項工作,奪取同「法輪功」教組織鬥爭的新勝利,根據中央、省、市委和武穴市委有關處理「法輪功」問題工作目標管理的責任要求,特製定本責任狀。

組織領導各分局一把手為本單位第一責任人。要建立健全領導責任制、部門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健全解決「法輪功」問題的長效機制,形成全黨動員、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各分局要把同「法輪功」教組織的鬥爭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納入工作日程,切實加強領導,及時督促檢查,狠抓落實。對重大問題,重大行動,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過問,親自抓。

按照中央、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各分局要切實解決好防範和處理「法輪功」問題的經費,對該項工作用車給予保證。重視從事該項工作幹部的教育培訓,建立規範的工作運行機制,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責任目標

認真做好教育轉化工作,全力打好教育轉化攻堅戰。要強化責任制,舉辦各類法制教育學習班,要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教育轉化隊伍,形成一套科學、規範、嚴格的教育和管理制度。

以「四個納入」為載體,抓好基層基礎工作,把解決「法輪功」問題由專門機構向全社會延伸、實現專群結合;把防範邪教向經常性工作延伸,實現解決「法輪功」問題與消除「法輪功」死灰復燃的社會基礎相結合,在全社會形成崇尚科學、抵制邪教的良好氛圍。

及時打擊和挫敗境內外「法輪功」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重點打擊對像是以下五種人:①進京滋事的;②製作、散發反動宣傳品或製造重大惡劣影響事件的;③抗拒轉化並有現行違法活動的;④進行地下串聯搞「反轉化」活動的;⑤經核實在網上公開發表所謂「嚴正聲明」的。

增強宣傳揭批工作的主動性和針對性。要充份利用本地宣傳資源,主動開展全方位,多手段的宣傳揭批,精心組織好宣傳戰役,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責任追究

凡該單位發現有反動宣傳品未及時處理的,取消該分局評優評先資格。

凡年內有一名「法輪功」人員進京滋事和出現重大影響事件的分局,其單位主要負責人向市局寫出書面檢查,並誡免3個月;

年度累計有2名以上(含2名)或一次有2名「法輪功」人員進京的分局,該分局必須向市局寫出書面檢查,其單位主要負責人誡免6個月,並給予紀律處分。


武穴市局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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