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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山東諸城市電廠不法之徒迫害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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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8月12日】我叫張善香,今年65歲,是諸城市電廠的家屬。修煉前我是一個患有多種疾病如:腦動脈硬化、胃病、頭痛、頸椎炎、肩周炎的人,每天吃藥打針,一年通兩次血管,去過青島、本市的醫院醫治,但都沒有見效,那時的我病魔纏身,真是生不如死。

一、喜得大法

1996年春天,在我極度痛苦之時,鄰居向我介紹了法輪功,她說:法輪功是教人向善,能達到強身健體的好功法。從此以後我就跟著學、煉,隨著煉功時間的推移,身體也一天比一天好。自從煉了法輪功我一粒藥也沒吃,一次針也沒打,漸漸的我的病全好了。太神奇了!我幾乎想上大街上喊。我的身體好了,心情也好了,還能幹很多活了,也節約了開支,家庭也從此和睦了。是師父給了我新生。

二、風雲突變

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開始了。自從1999年7月份,我去濰坊證實法以後,電力局張崇德領人非法抄了我家,一年多不叫我女兒上班。逼著家人給寫所謂的「保證書」,電廠派人在傳達室監控,不准我出大門。張崇德說:煉法輪功的人,如果出大門就打斷腿。有一次我小女兒的孩子病了,我要去幫助給帶孩子看病,被保衛科的人攔著不准出去。張崇德帶人來我家,大發雷霆,說了一些誣蔑大法的話。

1999年12月20日,我和功友第一次進京證實法,回來後,電力局、電廠所有煉法輪功的人包括他們的子女全部不讓上班了。我和功友也被拉到電廠關在了一間破房子裏,進來一幫人準備打我們,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王同堯只打了我一個耳光、踢了功友一腳,王同堯說了一些誣蔑大法的話,逼迫家人交上1000元錢罰款,逼迫家人替寫了所謂的「保證書」後,放回家。

2000年12月,我第二次進京上訪,長期被關押在家裏,一出門就看到有人盯梢。我利用智慧,在師父的保護下,堂堂正正的來到了北京,在天安門廣場,打開了「法輪大法好」的橫幅,這時惡警蜂擁而上,連踢帶打,把我拖上警車,拉到派出所。逼問我來幹甚麼?叫甚麼名?我說:我來證實法,姓名不告訴你們。晚上6點多把我們拉到離北京很遠的一個地方,強迫法輪功學員按手印、照相。我既不按手印也不照相、不告訴惡警姓名。就這樣,我被關了兩天兩夜,它們不給飯吃,不給水喝。最後向我要了錢,買了車票,把我拉到了沙城,惡警不管了,我自己買車票回來了。

2000年秋天,我回娘家,箭口派出所惡警半路攔住我,逼迫我到派出所去說是問點兒事。到了派出所,惡警問我:你回家帶沒帶東西?張善明去北京幹甚麼?我回答他們:回娘家哪有不帶東西的;張善明去北京證實大法。派出所的惡警們,說了一些誣蔑大法、誣蔑師父的話。我不配合他們,不給其市場,他們就走了。

2000年5月份,我姪子的孩子過生日,電力局保衛科的人不讓我回去娘家(每次去都得請假)。我也不管他們,推著車硬去了。剛到娘家,我妹妹也在,大隊書記,就強行把我妹妹帶回她家,她回家一看,四週都是警察包圍著,惡警非法抄了她的家,抄走我兩本大法書,把她帶到國安大酒店(迫害大法弟子的地方),進行了非法關押。下午打電話叫我回來,我剛到家,就把我帶到國安大酒店二樓,那裏已經關了幾位大法弟子,由曹錦輝進行審問。到了晚上12點,惡警曹錦輝喝上酒來到關押我們的房間,對我們進行審訊。大法弟子不配合,他就動手打。

國安大酒店二樓設了三個審訊室,對被非法關押大法弟子進行迫害。第二天,曹錦輝通知電廠保衛科叫家人帶3000元錢去領人,因我家困難只交了2000元。曹錦輝沒給開任何收據。隨後又關押了我大女兒,當天晚上在師父的保護下她正念闖出。

註﹕國安大酒店是公安局招待所,是迫害大法弟子的地方,現已更名。

參與迫害的有:前任電力局局長 萬勝長
電力局保衛科 張崇德 王同堯
電廠 孫建國 劉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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