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執行傷天害理的「政策」,切勿參與迫害法輪功

——一位法輪功學員護照被剝奪後給中國大使館的信


【明慧網2004年8月10日】

尊敬的領事:

您好!

剛剛收到了移民局的通知,我被要求必須及時更新我的中國護照,否則我必須在護照有效期內離開該國,所以我不得不再次致函給您。

您已經知道我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在這遙遠的異國他鄉,我們互相愛護,互相幫助。而現在這樣一個彼此依賴非常強的家庭因為我的護照被剝奪將面臨著離散。我的孩子將面臨著失去母愛,我的先生將面臨著失去心愛的妻子。還不僅僅如此,如果我被迫返回中國將面臨著被非法關押、酷刑折磨,甚至失去生命的險境。已經有相當多的海外法輪功學員在抵達中國後有此遭遇了。

目前在中國對法輪功學員所使用的酷刑至少有40種以上:「連續多日剝奪睡眠;多根高壓電棍同時長時間電擊(其中包括放在大法弟子嘴裏放電,電擊胸部、腋下、乳房、陰部等等);形形色色的手銬、腳鐐、『煙桿銬』、『狼牙銬』、背銬;橡膠棍、狼牙棒、地牢、水牢、死人床、坐板;抽人的鞭子有皮的、銅絲擰成的、鋼筋條、荊條、全竹竿(帶刺)、上繩、鐵釘釘指甲縫、鐵鉗子擰肉、用鉗子拔指甲、蹲小號、坐鐵椅子、懲罰性灌食、用普通塑料管灌辣椒水、灌濃鹽水、灌大糞湯,冬天往頭上澆涼水、脫衣服在外面凍,數伏炎夏在太陽下暴曬;不讓大小便;注射和強迫大劑量服用破壞中樞神經藥物;超極限強度的電針摧殘,等等等等。」這段文字雖然不到1分鐘就可以讀完,然而它卻是根據5年多來,法輪功學員在付出了巨大的代價並且從未有一天間斷過的披露出來的不計其數的迫害案例而匯總的。

眾所周知,江澤民及其建立的「610辦公室」系統性的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而對居住在海外的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剝奪護照正是這種滅絕政策在海外延伸的體現,以剝奪最基本的生存權相威脅。今天我的遭遇使我深深的感受到了這一點,而我得到護照的唯一條件是認同鎮壓、失去良心和放棄信仰。然而,中國竟然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簽署國,其第十八條明確規定:「人人有權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任何人不得遭受足以損害他維持或改變他的宗教信仰自由的強迫。」

為了良心而不接受這種「強迫」,我有信心這樣走下去,而且這種信心也一直在受到鼓舞。這5年多來的鎮壓雖然殘暴而卑鄙,然而迫害的真象也不斷的在全世界範圍內曝光,這是從來都沒有過的。(納粹對猶太人的屠戮是在過後的幾十年裏才逐漸為人們所知的。)這至少說明鎮壓的不得人心。億萬法輪功學員因對「真、善、忍」法理的實踐而獲得健康,從而領悟健康與重德的關係,進而明白了人生的真實意義,誰還能把「真、善、忍」再從人們的心目中抹殺掉呢?而這些人又有無數親朋好友,現在在中國這場鎮壓已激怒了各個階層的人們。人們在私下裏、甚至公開場合紛紛譴責迫害的慘絕人寰,明慧網的「真象與人心」欄目在這方面已有大量報導;一些有良心的作家、學者也不再沉默;部份有正義感的官員在不同的層面上正在收集迫害的證據;越來越多的公安幹警在能力範圍內在抵制參與迫害,甚至暗中幫助法輪功學員,使其少受或免受迫害。而國際社會的譴責更是從未停止過,這也正是聲名狼藉的「610辦公室」更名的原因之一吧。

目前,江澤民及多位追隨其迫害法輪功的高官羅幹、李嵐清、吳官正、周永康、劉淇、夏德仁、趙志飛……在各國法庭的被起訴或被判有罪,說明他們無法逃脫歷史責任。去年1月20日海外成立了「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其使命為「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2003年9月30日,由四大洲50餘個團體加盟的「全球公審江澤民大聯盟」成立,其宗旨是:凝聚一切正義力量,揭露江氏所有罪行,把它送上良心、道德和法律的審判台。這所有的抵制迫害的正義之流從明處、從暗處,從善良人們的心底與日俱增的匯聚直至完完全全的噴湧而出,那就是善惡最終有報之時。

我一直是尊重您的,我也深深體會您的難處,但我還是想直言,您一旦決意執行這個傷天害理的「政策」也就在這段即將過去的歷史中參與迫害了法輪功,這樣做對您的未來並不好!其實,以您的閱歷,您會比我更清楚,在中國以往的50年歷史中,政策時常會變化。想想在歷次運動中那些從高官到平民被迫害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人們,再想想當時信以為真的忠實執行荒唐「政策」的人們日後的坎坷命運,我們到底有幾個中國人會在這些運動中受益呢?懇請您再仔細考慮,如果我還有可能更新護照,請在百忙之中給我一個回覆。

感謝您花時間讀此信,並致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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