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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葫蘆島大法弟子就王桂芬被綁架事件進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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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8月1日】葫蘆島市綏中縣大法弟子王桂芬於2004年7月19日下午遭綏中縣不法警察綁架並抄家,第二天即被送到了瀋陽馬三家教養院,不法警察沒有通知家人。

王桂芬,女,50歲左右,2000年曾被非法勞教,關在馬三家。之後,王桂芬又被綁架4次,均憑借正念化解。7月19日,王桂芬第6次被非法綁架。

此前,不法官員曾揚言:「王桂芬早就判勞教了,一切手續都辦好了,就等著甚麼時候找點事兒抓住後直接送馬三家。」此言證明,7月19日對王桂芬的綁架是不法官員蓄謀已久的。

針對此事,葫蘆島市全體大法弟子對在此次綁架中涉嫌負有主要責任、犯有嚴重罪行的下列犯罪嫌疑單位的責任人進行追查:

葫蘆島市610、葫蘆島市政法委、葫蘆島市公安局;綏中縣610,綏中縣政法委、綏中縣公安局、綏中縣公安局政保科。

請正義人士提供以上單位主要責任人名單和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犯罪事實。

在此正告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不法之徒:文革和二戰的歷史均已證明,不管是主動行惡還是被迫參與,法律不會漏過任何一個做壞事的人,文革後自殺的、槍斃的、判刑的官員、警察不計其數。萬不可為一時的名利而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做代價。

迫害修煉的人其罪大之無邊。江××在今年六月五日到九華山向地藏王菩薩敬香禱告,迫害法輪功後,它還在家抄《地藏經》。這些都證明首犯的惶惶不可終日,以及對自己未來下場的恐懼。犯罪頭子都自身都難保了,作嘍囉的又能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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