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省五常市不法官吏殘害、虐殺大法弟子案例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7月8日】黑龍江省五常市委書記肖建春、五常鎮現任五常市公安局副局長陳樹森、五常市610頭目朱憲福在任職期間,命令、指使、部署,直接參與對信仰「真善忍」的民眾的迫害。致使兩位五常市的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多人被判刑、勞教。具體事實如下:

1、大法弟子張延超,於2000年初冬(約11月份)去北京上訪。被拉林分局,拉林鎮政法委,及惡警崔二抓回。當時崔二對張延超的岳母說:「你姑爺走的是反革命道路,我們去北京接人,你家得拿路費。」當時張的岳母在家中生活極其困難的情況下,給崔二拿了200元錢。把張延超從北京帶回來後,直接關押在五常市第二看守所。其岳父家托人找關係,賣了一頭老牛,花了1000元錢,才把張延超接回。


張延超

2002年初(農曆二月廿六)張延超坐出租車回家途中,被五常市紅旗鄉派出所所長賈繼偉等人非法綁架,當時張延超衣袋裏裝有三千多元賣掉自家金哇牌三輪農用車的錢,被賈繼偉強行搜去。抓到派出所後。張延超遭到賈繼偉等惡警的毒打,除拳打腳踢外,用白塑料管子(俗稱小白龍)毒打,此種刑具能使人立即七竅出血,但卻看不出外傷,毒打後,將張延超送往五常公安局。張延超被關押在市第二看守所,當時第二看守所經常毒打大法弟子及刑事犯人的管教劉××,看到張延超被打的慘狀,吃驚的說:「紅旗的賈繼偉比咱們還狠!」張延超被抓後,他的愛人關雲華(也是大法弟子,隨後被拉林分局非法綁架,關押在五常市第一看守所(監獄)後被送往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

張延超在警察沒通知家屬的情況下被送往哈爾濱市看守所(鴨子圈),農曆三月廿七,拉林分局給家屬送來張延超已死亡的消息。張延超的老嬸劉玉芹、叔叔張萬選問把門的警察,人被打死多少天了,警察說打死二十多天了。同去的還有張延超的舅舅張松民、哥哥張延武、弟弟張延彬,共同目睹了張延超被打死的慘狀:眼眶坍塌、眼球被挖掉、牙齒打沒了。惡警威脅所有的死者親屬不許出聲,不許鬧事,否則按反革命論處。要判三年徒刑。並逼迫家屬簽字。就這樣張延超的遺體被強行火化。拉林分局惡警大言不慚的說:張延超是絕食死的,並說:「一切費用由官方負責,你們別鬧事就行。」張延超的死有關部門並沒有調查張的死因,更沒有追究責任人的責任,這也正說明了這些惡徒是在上級領導和主管部門的指使、縱容下才敢這樣無法無天,才敢視法律如兒戲,肆意踐踏。才敢視人民的生命如草芥。可以任意虐殺。

2、高秀鳳,法輪大法修煉者2000年2月15日,因去北京上訪,在背蔭河火車站被強行綁架,並非法關押在五常市拘留所一個多月,罰款1500元。

2000年10月,高秀鳳進京上訪,在天津被非法綁架押回後關押在五常市拘留所,絕食絕水一個多月,家人托人找關係放回。

2000年12月31日,元旦前,高秀鳳去同修家串門,被惡人吳樹全盯梢舉報,再次被關押,絕食7天放回。

2001年初春,春節前,五常市610,公安局對法輪功學員大搜捕,行盛派出所所長劉英帶三名惡警,清晨闖入高秀鳳家,高秀鳳用智慧,正念將惡警反鎖在屋裏,倖免被抓,但從此以後惡警多次到家中騷擾,高秀鳳被迫流離失所,三個月後,於5月9日回家想幫家裏幹點農活,5月12日再次被惡警非法綁架。關押在五常市拘留所。高秀鳳以絕食絕水抗議迫害,被惡警強行灌食,於5月19日含冤而死。

高秀鳳被迫害致死後,五常市公安局將高秀鳳遺體直接送往火葬場,準備火化。五常公安局副局長陳樹森帶領數名惡警,警戒現場,並強迫家屬在火化書上簽字,家屬拒簽,陳樹森公開叫囂:你以為不簽字就不火化了,不簽照樣火化,全國這樣的事多了。就這樣高秀鳳的遺體被強行火化了。

3、孫紹民,法輪大法修煉者。

2000年2月15日去北京向政府反映自己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的真實情況,在五常火車站上車,當火車行駛到背蔭河車站,上來四五個惡警將孫紹民連同其他十八名大法弟子,非法綁架關押在五常拘留所。

2001年1月8日去杜家鎮散發真象資料,被杜家派出所非法綁架,關押在五常市第二看守所,被判勞教,送往長林子勞教所,絕食絕水90天,後被無條件釋放。

2002年初(農曆臘月二十八)去哈爾濱市,在一同修家被哈爾濱市惡警非法綁架,慘遭刑訊逼供,後被押回五常市公安局,被非法關押在五常監獄,被五常市法院非法判刑10年,現被非法關押在呼蘭縣(現哈爾濱市松北區)監獄。

孫紹民在被歷次關押中,都遭到極其殘忍的刑訊逼供,遭毒打,僅被插管灌食就達到常人無法忍受的程度,超粗的塑料管反覆在食道中抽插,食道被插變形,導致胸部肌肉僵硬,至今也沒恢復。更多詳情不能一一贅述。

4、蘭洪英,法輪大法修煉者。2000年6月22日去北京上訪,被北京信訪辦給抓送到五常駐京辦事處,後由五常市公安局政保科王志明、戰志剛於6月28日從北京押回,直接非法關押到五常市拘留所,後轉押到五常市第二看守所,被關押了52天,後來絕食四天被放回,罰款1000元。公安局政保科去北京領人,4天花了7000元所謂費用,也全部由財政局從蘭洪英的工資中扣去,從此蘭洪英再次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遭到警察電棍擊打,由於身體狀況不好,從北京放回來。12月13日財政局以談話名義將蘭洪英騙到財政局,在單位呆了一個多小時,局長也沒找她談話,結果派出所楊大朋等人上樓把蘭洪英抓到五常第一看守所,抓人沒有任何手續,也不通知家屬。關押11天,因絕食,被灌食二次,鼻管插破出血,身體不行了,才勉強放人。同時被罰款500元,沒開收據。12月26日,被迫流離失所。

2002年8月30日,又被榆樹市公安局在五常市臨時居住地綁架,榆樹市公安局惡警對蘭洪英用針扎手指、電棍電、打耳光,臉都被打得變了型。強迫勞動,不讓家屬接見,迫害三個月後,於2002年11月29日送回五常市第一看守所,又關押了8個月,後被非法判刑8年。現仍被非法關押在哈市女子監獄。期間經常受到凍冰棍、蹲小號,不讓睡覺,不讓吃飯等酷刑折磨。

5、王文利,法輪大法修煉者。1999年10月份,被杜家派出所非法抓到五常市第二看守所,關押4個月後罰款4000元釋放。期間曾遭到坐老虎凳等酷刑折磨2001年7月份,被五常市巡警隊抓到,非法關押在五常第二看守所,罰款4000元,關了三個月後釋放。

2002年8月30日被榆樹市公安局在五常市臨時居住所非法綁架到榆樹市拘留所,關押三個月。期間受到邪惡警察用拳頭猛打頭部、胸部、臉、胃、鼻子,打得地上全是鮮血。還用手銬將雙臂一上一下反鎖在背後,然後用酒瓶子腮上使勁往後拽,直到疼暈等摧殘。還用電棍電等刑罰折磨。11月29日榆樹市公安局將王文利送回五常市公安局,關押在第一看守所,8個月後,於2003年7月17日送往哈爾濱市女子監獄,被非法判刑11年。

在王文利、蘭洪英被榆樹市公安局在居住地綁架的同時,惡警將王文利、蘭洪英的私有財產,包括平時穿的衣物、用品、鍋、碗等餐具洗劫一空,包括現金3400元左右,136卡手機兩部,傳呼兩個,2萬元存摺一個,摩托車一台。全部抄走,不知去向。

6、孫亞芳,法輪大法修煉者。2000年11月份上,北京上訪,被五常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所非法關押7天後釋放。

2002年7月被五常團結派出所惡警陷害,將她家在花園小區的一處空房打開,擺上真象傳單和條幅,逼迫她承認。拒絕承認,在所長孫英傑的指使下惡警楊大鵬、趙延陶將她關押在一個小屋裏吊起來毒打,她的乳房、陰部被擊打,之後惡警又將她從二樓推下一樓,後腦勺朝下,當時她被摔得昏迷不醒,惡警強行趁機在他們編造的筆錄上按了手印。後又被拖到五常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2003年4月五常法院對孫亞芳非法判刑三年,現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綜上所述,我們不難看出,各派出所、看守所、勞教所、監獄裏的惡警,之所以如此膽大妄為,是因為有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和各級黨委的主要領導為撐腰,縱容指使、甚至直接參與。

他們才敢這樣執法犯法、視法如兒戲、肆意踐踏;他們才敢視人民的生命如草芥,任意殘害、迫害還在繼續。所以,我們要求依法追究上述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將其繩之以法。

惡人電話:

五常市市委書記肖建春:b-0451-53522219
五常市公安局副局長陳樹森:b-0451-53537676
五常市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長楊松朋:w-0451-53527987
五常市公安局辦公室:b-0451-53538998
五常市第二看守所所長呂波:b-0451-53540928
哈爾濱市長林子勞教所所長辦公室:b-0451-82037079

五常市拉林鎮公安分局指導員郝國富:0451-55883888
五常市拉林鎮公安分局幹警李廣會:0451-55887377;李洪宇:0451-55884852;張靜波:0451-55887220;胡彥晶: 0451-55860358、手機:13115419469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