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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協會』正式成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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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31日】台灣和大陸皆是炎黃子孫,一樣是中國人,所遭受的待遇卻天差地別──在台灣修煉法輪功和在世界六十幾個國家一樣是合法,但是在中國大陸法輪大法弟子卻變成被迫害勒索的對像。為了營救被江氏集團迫害的大法弟子,為了讓世界各國更多的人了解這場發生在中國大陸的民族浩劫,為了使那些迫害法輪功無可救藥的惡人皆被繩之以法,台灣法輪功學員依照法律自發性成立以非營利為目地的『台灣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協會』,全力營救現行國內外受江氏集團迫害之大法弟子,直至這場迫害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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