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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高要市610惡徒對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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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31日】我是廣東省大法學員,出生於貧窮山村,只上了3年學。我一生坎坷,感覺在此世界裏看不到陽光,沒人講道理,有強權就沒有真理的存在。而且身體有病,身心很苦。

97年初離婚後,我想一了百了,轉念一想,兩個兒子怎麼辦?身上的病痛讓我想起氣功能強身健體,於是我就去找氣功練,幸運的找到了法輪功。當時我買回了幾本大法書,坐下來一看:我終於找到有人講道理了!我就一直堅定修煉下去,身體的病不知不覺沒了,身心輕鬆極了!

2001年初,我和同修出去講真象,被綁架送拘留所15天,後再轉到廣州市沙河收容所5天,被惡管教隨時隨地用電棍電。收容所裏面有兩間不到6平方米的房間,廁所也包括在內,每個房間住著十多位法輪功學員。這些同修說她們在這裏已經9個多月了,都沒有水洗身、頭,連沖廁都沒有水,每天只有兩頓飯,每頓一兩飯左右,地方小睡不下。我幫她們打水,管教知道後把我關禁閉。裏面吃的飯是黃色的,發出很大味,很難吃。後來我們地區610和派出所來接我,收容所還要索取460元錢才放人,回到本市公安局他們關了我24小時才放人。

我在廣州市一家醫院食堂打工,回來後食堂經理不讓我上班,只因為我煉法輪功,還扣了我的獎金,後來我一直也沒找到工作。2001年10月我和同修合租一間房,住了十多天後,海珠區610的5、6個人晚7點多,像恐怖分子一樣衝入屋。當時我正在吃麵,他們進來後不讓我吃,還把我的雙手綁住,關到隔壁房,把房子全翻了個遍,土匪一樣。並把我的錢包內所有的錢、手機、BB機全收走了,這些都是不合法行為。然後我被綁架到海珠區公安分局逼供,關閉了24小時再送看守所。2個多月後我被送到槎頭勞教所,判1年半,當時我沒有簽名,不承認這種迫害。勞教所的那些管教很偽善,把我們強送到其它勞教所去轉化。

2002年10月初,惡警們使用了殘酷手段迫害我們。他們把幾間房的窗口、門用報紙封閉起來,不見天日,叫兩個最狠毒的吸毒犯天天24小時不分日夜地打、罵、侮辱我,不給坐、睡,看見我一閉眼就拳打腳踢,還把我的雙手綁在兩邊床架上,不分晝夜的連續綁了我15天。他們看還達不到逼我放棄修煉的目地,就把我雙手向兩邊分,拉開吊起,一隻腳吊在窗口,一米半多高,一隻腳綁在地下床腳,不著地,用封箱膠封住我的嘴不能出聲。我的雙腳腫得不能走路了。

2003年初走出勞教所後,我一直都沒找到工作,也沒有地方住。直到2003年10月份,同修們介紹我到一間沖印店工作(可以住人)。只做了3個多月,2004年2月23日晚8點多鐘,突然衝出幾個像恐怖分子一樣的人,叫我們拿出身份證,說有案要我們回去調查。把我們4個人全綁架到海珠區分局,可是甚麼也沒查到,後來把我們送廣州市洗腦班。第二天我不能進食,吐。十多天後,惡警強行帶我到醫院檢查,結果沒事。

他們天天強行給我注射藥物,越注射越重,十多天後610來人,再把我送到廣東省三水法制洗腦班,那裏面有很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到後繼續強行給我注射藥物,幾天後我的親屬要求放人。高要市610強迫我哥、妹交1500元,說是廣州市洗腦班的學習費、醫療費,但給的發票是無效的。現在派出所還來騷擾打電話,說是了解情況。我都被迫害得一無所有了,工作、生活費都沒有了,連身上僅有的1495元現金都被惡警抄去了,還來騷擾我,讓我覺得惡警比黑社會還黑!

迫害大法學員犯罪惡人榜:
廣東省高要市南岸鎮公安局國保大隊電話:0758-8392295、0758-82216198轉315
科長:烏祈民
廣東省、高要市、水南鎮派出所電話:0758-823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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