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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話題系列:金錢怎能買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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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23日】99年7月20日以來,法輪功學員一直在反對這場迫害。一些海外的法輪功學員在超市發傳單,在中領館前靜坐,有的人會問,你這麼做是不是有人給你錢?

假如說你的親人需要你的幫助,你會向他要錢嗎?假如你的兄弟姐妹在國內受難,你在這邊為他們奔走呼號,你會要求報酬嗎?顯然不會。國內的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苦難,我們在這邊感同身受,他們是我們的兄弟姐妹,我們為他們呼籲,抗議江澤民集團的暴行,我們怎麼能要錢呢?

在基督教的早期,那些信徒們即使被扔進鬥獸場,被獅子咬死,也不屈服。難道這是因為有人給他們錢嗎?同樣,國內的法輪功學員冒著被抓、被酷刑逼供、坐牢甚至被害死的危險,去北京上訪、向民眾散發傳單,這又怎麼能用金錢來衡量呢?給你多少錢你願意去坐牢被酷刑折磨呢?

其實很多事情不能用金錢衡量。比如父母對孩子的愛,夫妻之間的感情,這些都不能用金錢衡量。孟子也講過: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義,或者說良心,每個人都有。我們看到國內的法輪功同修受迫害,幾乎每天都有迫害致死的案例傳出,我們如果不去譴責迫害、要求各界制止迫害,我們良心不安。這絕不是金錢所能驅使的。

假如在一個信仰中,人們幹甚麼都要求報酬,那麼這個信仰就成了名利場,這個信仰也就不會再有人相信了。所以如果法輪功學員是為錢在做著這一切,那麼他們根本不可能堅持到現在。而且我們也根本沒有任何經費,所有的活動都是法輪功學員們的自費。江澤民的喉舌媒體造謠說美國政府給法輪功撥款,其實任何一個政府、組織或個人為法輪功反迫害提供資助都是對人間正義的極大支持,我們當然歡迎,但是美國政府確實沒有給法輪功撥款。江澤民集團這麼說,就是為了挑起中國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是栽贓陷害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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