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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最高法院控訴江澤民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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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19日】我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公民,也是法輪功修煉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公民有向國家機關,個人提出批評的權利。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和示威的自由。」

我們依法控告:「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國共產黨總書記,現任中央軍委主席的江澤民。」

控告的理由:「被告以職權利用軍警、公安、國安、法庭、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等國家機器非法禁止法輪功在國內傳播;操控全國宣傳機器、新聞媒體造謠,顛倒是非、栽贓陷害法輪功及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對依法進京上訪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的修煉者,進行非法抓捕、關押、勞教、判刑,導致自1999年7月20日至上告之日,有上千名法輪功修煉者在被關押處被非法迫害致死(已知有姓名、住址者),被非法關押、勞教、判刑的修煉者有十萬之眾。他(她)們的死亡和失去的自由、被侵犯的權益和權利,我們認為是被告利用手中的職權,發動了一場恐怖主義迫害造成的。因此,我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

訴訟的要求:「依法責令被告立即停止對在押的所有法輪功修煉者的非法迫害,無條件釋放在押的全部法輪功修煉者。」
「依法在全國展開對法輪功非法迫害案件的全面調查。」
「依法追究被告利用職權非法迫害法輪功及修煉者的法律責任。」
「依法追究參與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依法允許被非法關押、勞教、判刑過的法輪功修煉者出庭作證,控告曾經非法迫害過他(她)們的有關責任人。」
「依法公開審理非法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所有案件。」
「通告地方各級法院受理法輪功修煉者及家屬的訴訟要求。」
「要求新聞媒體監督審理非法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案件。」
「依法澄清法輪功的事實真象,還法輪功及創始人的清白。」
「依法追究參與造謠、誣蔑、誹謗法輪功及創始人的文教、宗教、新聞媒體、體育、科技等社會各界參與者的法律責任。」
「依法還回《憲法》賦予法輪功修煉者的合法權益。」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

李洪志先生傳出的以「真、善、忍」為原則的法輪功,是叫人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做不違反任何一條法律法規的人,思想境界高尚、道德水平不斷提高、給社會和他人身體健康都帶來了好處。這樣好的功法和修煉大法的人,何罪之有?

在此,我們法輪功修煉者,向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們呼籲:「喚醒良知,行使您的天職,為中華民族的未來,拿起正義之劍,向一切違法犯罪行為宣戰,結束這曠日已久的非法迫害!」

控告被告江澤民的犯罪事實:

從1999年7月20日至上告之日,已知姓名住址的,被非法迫害致死的法輪功修煉者有上千人。
下面是他(她)們中一小部份的名字:

徐金芝:女,56歲,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人。2002年被非法抓捕,判刑3年。2004年5月25日被迫害致死。
王傳平:男,53歲,黑龍江省大慶市人。99年7月20日迫害後,兩次被抓。2001年5月回到紹興老家,再次被抓,判刑8年,在紹興監獄受到殘酷迫害。於2004年4月末含冤離世。
張勝起:男,35歲,吉林省白山市人。2001年2月10日,被露水河鎮公安綁架毒打,分別關押在白山市勞教所,長春朝陽溝。2002年3月保外就醫。2004年2月26日離開人世。
楊金英:女,53歲,安徽省亳州農民。2002年4月在家裏幹活,「6.10」辦公室人員和官堂派出所的幹警闖入家中,強行抓人。在非法關押的一年零八個月中,受盡了折磨,全身癱瘓。還被非法判刑三年,在保外就醫後,含冤離世。
張佰成:男,66歲,吉林省梅河口市人。在勞教所被折磨得渾身長滿了疥瘡,腿上的肉已腐爛,露出骨頭。於2002年2月19日 早晨5點離開人世。
趙小平:女,62歲,新疆烏魯木齊市退休教師。2000年12月28日到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2001年元月4日被非法刑訊,臉被打變了形,不能說話。元月5日被抬去醫院,7日離開人世。
韓俊清:男,47歲,北京市房山人。因煉法輪功兩次被抓,關在房山看守所,已於2004年6月初被迫害致死。
荊淑花:女,56歲,吉林省延吉市人。2004年4月29日上午被龍井公安局綁架並抄家。5月25日放回家時已經是奄奄一息,家人立即送醫院進行搶救。於5月27日凌晨去世。
汪亞萍:女,47歲,河南省承德市人。因煉法輪功曾兩次被抓到保定高陽勞教所。第二次勞教半年,被迫害的下身癱瘓,大小便失禁。於2004年5月9日含冤去世。
李岩松:女,57歲,遼寧省大連市人。2000年9月去北京上訪,在大連汽車站被抓,被非法送到教養院迫害。於2003年11月去世。
史月琴:女,30歲,海南省文昌市人。1997年開始學煉法輪功。1999年9月12日,警察將她從家裏非法抓到公安局連續審訊三天三夜,並施以酷刑,被送到海南省精神病院--安寧醫院,注射大量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造成她精神失常。於2003年3月6日早上跳樓身亡。
韓振巨:男,53歲,河北省廊坊市永清縣人。1999年10月因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在永清縣看守所。2000年底被非法判刑兩年,在高陽勞教所受到非人折磨。2003年3月23日早,被永清縣公安局政保一科張振清等強行從家中劫持到唐山開平勞教所,後送至保定高陽勞教所,被迫害的奄奄一息後送回唐山開平勞教所。於2004年5月15日被迫害致死。
閆立有:男,50歲,原海南省華藝實業發展公司總經理,因堅信真善忍。2002年1月被抓,被酷刑折磨。2002年9月底回家,於2004年4月12日含冤去世。
田禮福:男,50歲,湖北省武漢市人。以前身體不好,1997年修煉法輪功後,身體非常好。於2000年在武漢青菱看守所遭迫害,於2001年11月含冤去世。
周玉芹:女,59歲,河北省唐山市人。修煉法輪功前,患癌症,失去勞動能力。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康復,能幹活了,家裏人非常高興。2001年6月9日,周玉芹被開平派出所幹警張志強等從家中綁架到開平洗腦班,在身體和精神雙重殘酷摧殘下,於2001年9月1日含冤而死。
劉付梅輝:女,57歲,廣東省茂名市人。原體弱多病,1998年修煉法輪功後,身體恢復健康。2000年4月去北京上訪被抓,送到當地派出所非法拘留二十天後,送化州看守一所迫害,於2001年正月去世。
高金玲:女,46歲,遼寧省遼陽市人。1997年3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一身病全好了。1999年10月8日去北京上訪被抓,判勞教一年半,延期六個月後放回。一年後再遭綁架,遭到毒打,直接送瀋陽馬三家子女子勞教所,因身體檢查不合格,監獄不收,惡警無奈只好把他送回家中,不久便含冤離世。
王愛媛:女,52歲,遼寧省瀋陽市人。2002年向本地公安局和正陽街道辦事處政法科寫信,闡述民眾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的實際情況,在家中被惡警綁架,被非法判勞教兩年,關押在瀋陽龍山勞教所,被折磨的生命垂危,被釋放一週後,於2004年4月27日離開人世。
魏新華:男,66歲,甘肅省武威市人。連續多次被抓,關在甘肅第一勞教所四大隊 ,在獄中被打傷。因不放棄法輪功修煉。於2003年春,再次被綁架後判刑,先關押在蘭州大沙坪監獄,後被轉至武威少管所。2004年4月被迫害致死。
孫蘭成,女,41歲,河北省威縣人。因非法禁止法輪功一事到北京上訪,多次被惡警綁架、關押、抄家並巨額罰款。2002年12月再次被綁架,身體被迫害的極度虛弱,於2003年1月含冤去世。
張財厚:男,70歲,甘肅省武威市人。2000年初因煉法輪功被抓,連續迫害六小時造成嚴重傷害,家人接回,於2000年5月27日在家中去世。
王書軍:男,36歲,河北省邯鄲地區成安縣人。被非法監禁三年,被釋放後仍被當地6.10辦公室歹徒劫持迫害,於2004年6月20日被迫害致死。
劉小東:男36歲,黑龍江省海倫市人。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兩次被警察綁架到海倫市拘留所迫害。2003年10月身體極度虛弱的劉小東被法院非法判刑兩年,並強行送到北安市監獄。2004年3月8日被迫害致死。大連的鄒文志;貴陽的周榮;北京的趙昕;山東的陳子秀;四川的王桂菊;內蒙古的趙留春;
廣東的王國躍;江蘇的曹亞麗;秦皇島的王茹新;朝陽市的於秀玲;鞍山市的張莉;湖北省的曾憲娥;本溪市的邱志岩;瀋陽市的於純海;德州市的李德善;阜新市的楊紅豔;莊河市的高仕萍等等等等……

還有河北遷安看守所代號L25的年輕大法弟子被惡警拔掉睫毛,捻掉趾甲,打火機燒焦鼻子。像這樣被迫害的還不知有多少……

依據上述被迫害事實,我們被非法迫害的法輪功修煉者,向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要求依法作出公正的判決。

原告人 全體被非法迫害的法輪功修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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