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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新津縣大法弟子何騰秀被非法判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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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10日】何騰秀,大法弟子,四川省新津縣鄧雙鄉紅石村的村民,現年61歲。因堅持修煉法輪功,於2003年8月被非法判刑3年,現被非法關押在四川成都龍泉監獄。

2004年4月21日,三位法輪功學員到四川成都龍泉監獄中探望何騰秀,看到她的牙齒被打掉一顆,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在獄中被迫害詳情待查明補充。

何騰秀未得大法之前,體弱多病,自從1997年幸得大法,身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從此便下定決心,堅修大法。

2000年為了證實大法到北京上訪,途經石家莊時被當地的公安人員非法綁架至四川駐京辦事處。隨後被新津公安局工作人員羈押回新津,非法拘留45天。事隔一天,何騰秀被迫送到洗腦班進行洗腦。由於同修的正念正行支持,何騰秀堅決沒有配合邪惡,5天之後被放回家。此後,每逢節慶假日,公安人員就把凡是到北京上訪過的學員,都關押起來。

2001年12月26日,何騰秀又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她未配合邪惡勢力,被拖了十幾里路,衣服全被磨破,隨後被新津縣公安人員再一次押回新津關押8個月。

2002年5月,何騰秀到邛崍市講清真象,又被當地公安關押2個月後,送回新津又被關押8個月。

2003年7月,何騰秀出門貼真象資料,又再一次被拘留14天。在拘留期間,何騰秀被用手銬吊在樹上,只有一隻腳的腳尖沾地,被整整吊了一天,雙腿都被吊腫了。公安又給她外地的兒子打電話,謊稱:「法輪大法不好,你媽媽腳都腫了。」她兒子趕回家後,詳細了解事發經過,發現與公安所說不一致,便同路到城西派出所詢問事情真相,並用攝像機拍攝。當時,公安人員要求他交出錄像帶,最後被迫交出。

回家後,何騰秀在自己家中播放講法錄音,被惡人舉報。城西派出所到她家後,對她說:「我們正在找你,退你被繳的書。」又對同行的公安說:「你們明天早晨8點,把東西給她帶過來!」

第二天,何騰秀按時到了檢察院就被綁架到看守所關押了一個多月,後又被送到成都市龍泉區非法判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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