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我沒有想到,江××出於狹隘的妒忌心理,不顧廣大人民的利益,竟悍然發動了一場文革式的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鑑於我在海外了解到的中國幾千萬的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迫害,我認為一個國家如此下去,將把文革的悲劇重演,給國家帶來災難。所以,我於1999年,2000年,先後三次從美國回中國和平上訪,向中國政府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希望政府內有良知的人,能站出來,阻止這場悲劇的繼續。可是,我上訪的結果卻是被關進了監獄。
被強制離開中國後,我因為護照於2001年7月29日到期(我的護照是1996年來美國留學時辦的),所以我於2001年1月16日左右,去舊金山中國領事館去申請護照延期。當我填好表,交上相關的申請材料後,領事館的簽證工作人員要我18日來取護照。
然而,當我18日去取護照的時候,領事館的工作人員卻說,不能給我護照延期。我問那個工作人員,為甚麼不給我延護照。他態度蠻橫地說,你知道為甚麼!我說,我不知道為甚麼,我是中國公民,為甚麼不可以延長自己的護照?難道是因為我煉法輪功嗎?那人回答說,你們天天到領事館來抗議,還想延期護照?我說,我們來抗議,是因為無辜的法輪功學員被關、被打、被折磨致死。如果沒有這樣的迫害,我們也不會來抗議的。
我注意到在他們還給我的護照上,領館已經將護照延期到2006年7月28日,並已加蓋了舊金山中國領事館的紅色公章。可是後來又加蓋了藍色的「註銷CANCELLED」字樣(見照片),顯然是他們後來發現我是煉法輪功的就又「註銷」了。
前後的經過,雖然事過幾年,尚記憶猶新。中國駐舊金山領事館的領事們藐視中國憲法,踐踏中國公民人權的作法,實在讓人失望。我把自己的經歷寫下來,希望能讓更多的人關心海外法輪功學員受到的迫害,更關心在中國大陸正在進行著的對幾千萬無辜的法輪功學員的血腥迫害,關心這場對我們中華民族的又一次浩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