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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蘆島大法弟子張海民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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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6月28日】2004年,張海民在去借三輪車時遭惡人舉報,被綁架到葫蘆島市連山區派出所。在派出所因他不妥協而遭到一不法警察的拳打腳踢並被按倒在地。不法警察不顧當時張海民身體的異常狀況,未送醫院檢查直接把他送進了葫蘆島市看守所。

張海民在看守所絕食抗議對他的迫害,在虛弱得走路都困難的情況下被所長張×惡狠狠打了一個耳光。另一次,張海民「坐板」時因虛弱暈倒在床上,惡警們卻說他是「裝的」、一擁而上踩肚子、掰手腕,後來所長張×怕出事才制止了他們。警察帶張海民去醫院檢查透視,發現了他身體的異常,卻不放人。張海民從醫院回到看守所時被保安大隊大隊長劉立軍狠狠踢了一腳。

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派出所所長讓張海民在教養書上簽字,遭拒絕後他們仍將他送到了葫蘆島教養院。

張海民2001年時曾因被迫害得患有乙肝被葫蘆島教養院放回家中,所以這次教養院拒收他,僵持兩個多小時後警察只好又把他帶回派出所。然後派出所警察四處拉關係終於在下午3點半把張海民送進了教養院。

到教養院的第三天張海民就因給科長楊××講真象而挨了他一個兇狠的耳光。兩天後經檢查確認張海民患有乙肝,但教養院警察仍舊不負責任的把他和十多名犯人關在一起,一個月後才把他調到二樓另外3個病人的屋中、與其他人隔開。

又過了半個月,獄方發現張海民身體實在不行,再次給他檢查,檢查結果是「乙肝大三陽」(乙肝傳染開放期)。一星期後「保外就醫」從省廳批回。惡警劉國華要求張海民準備5000元錢作為所謂「押金」才能放他回家。遭張海民拒絕。劉國華又追問張海民怎麼跟他家聯繫,張海民回答說「沒法聯繫」。劉國華連問6遍「你死了誰給你收屍?」

「保外」批回的第三天,獄方仍沒有放人的意思,張海民於是絕食抗議,絕食的第三天,獄方害怕出人命才將張海民70多歲的老母親和13歲的兒子找去,讓他們做擔保人將張海民放回家。

就這樣,張海民共受了92天的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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