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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監獄城第二監獄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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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6月17日】2003年10月以前,大法弟子崔德軍、黃剛、胡衛東、趙吉元、甄士傑、宋萬首、婁新華、李延曾因煉功被押入獨居小號迫害2至6個月不等。許多大法弟子都遭受過這種非人的痛苦折磨,有的因為煉功,有的因為學經文,有的因為立掌發正念。

小號也是監獄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場所,是一個不足4平方米的小黑屋,每天還得在冰涼的板鋪上伸腿坐16個小時,飯也吃不飽,惡警不讓洗臉,上廁所限定次數,惡警還讓犯人看管大法弟子,隨意打罵。在十二監區惡警利用一些殺人犯看管大法弟子。規定了許多違法規定,如不服從就進行迫害,如果犯人看到大法弟子有看經文的就上去搶。

2003年10月22日,部份大法弟子站出來發正念,有發正念的動作,堅定做了十天。

2003年11月3日,惡警把大法弟子們分開了,有十名大法弟子被分到別的大隊隔離關押。11月1日晚上9點半,十二監區李教導員喝醉酒來到監區問,有沒有與他談話的,陳秀說要與其談話,結果被叫到辦公室毆打了40分鐘,還用電棍電,其中有兩名犯人幫忙。陳秀的臉上和身上的其它部份被打腫了。而且有的犯人還打罵大法弟子。

瀋陽監獄城迫害大法弟子的手段非常殘忍,以上這些只是我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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