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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法輪功學員杜文福親身經歷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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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30日】每天看著人們為了自己、親人、乃至社會的需要而忙碌著,在陸離多彩的人生舞台上,每個人都在盡力地扮演著自己的角色,很多人已無暇去思考人來此生的目地和意義。一如人們司空見慣的許多「事實」卻非是它的本來面目。

本著善意,我將自己親身經歷的許多坎坷的生活片段真誠地講給您,希望能引發您更多思考,喚醒您的道義,良知和善念。

一、疾病的痛苦

我叫杜文福,今年55歲,病退職工。1989年因公在一次野外作業中不慎將腰扭傷,引發了腰腿疼痛,麻木。三年不斷報藥,理療,醫治不癒,還導致右下肢肌肉萎縮。其間,偏頭麻木,查出:腦一側脈梗塞,腦供血不足,1、2、3節頸椎骨質增生。心絞痛,做心毫特查出:1、心勞損2、心基病3、心梗阻。

1993年身體浮腫,查出:乙型肝炎,膽囊炎。經醫治後肝系列查出:丁肝,治幾個療程後又做肝B超,查出:瀰漫性肝病,肝臟潰瘍糜爛。醫治四年浮腫不消。醫生懷疑脈管梗塞。做多善樂查出:兩主動脈嚴重鈣化。從90年至97年這段時間,我一直在盡力採取各種方式治療。尋求身體康復,擺脫疾病的折磨。八年花費了單位大量的醫藥費。後來單位經濟效益不好,無力支付職工的藥費開銷。家裏只得四處借錢,欠債4萬多元,單位還掛賬二萬多元。我再治療也無錢支付,而所患之病未見一絲好轉,卻越來越重,時刻威脅生命。面對現實,愛人流淚,親人憂愁,自己更是焦慮不安,吃不下飯,睡不著覺,徹夜失眠。我心想就是弄到錢治,也怕是人財兩空,還給單位、親人留下負擔。為此我決定放棄求生的希望,默默等待死亡的降臨。但是為了減少家人的痛苦和憂愁,還不能如實相告,只強打精神掩飾自己的痛苦,在絕望中度日如年。

二、絕處逢生

1998年在我對人生徹底絕望的危險時刻,有幸接觸並煉了「法輪大法」。當時的我已認定自己是個瀕臨死亡的人,能在此生此刻按「真、善、忍」做個好人也算人生的一個樂趣,別無所求,死而無憾。於是我改掉了賭博,打人,罵人等惡習,善待他人,笑對人生。了解我的人都說我變了,真的變成了一個好人,加上堅持煉功,一個月後奇蹟出現了,我所患的病症全部消失,身體得到徹底恢復。為了生活和還債,我借了2千元錢買了一台人力三輪車維生,告別了醫治疾病的痛苦,開始了新的生活。從此我知道了人來在世上的真正價值就做好人,一心向善和要返本歸真的意義。從98年至現今我一直按「真、善、忍」標準做人,再沒罵過人,吵過架,賭過錢,沒做一點損人利已的事,更沒花一分藥錢。我的受益使我更加珍惜「真、善、忍」,更加一心向善做好人,珍惜我的重生。

三、信訪遭處罰

1999年7月,江××之流違背政府以往對氣功的「不扣帽子,不打棍子,不干涉」的承諾,和1999年6月14日中央兩辦的「不許干擾大型群眾煉功活動的電視通知」開始針對學煉法輪功的人抄家、抓人、打人,出於做人的良知和對政府的信任,對人民的負責,特別是我所見到那些煉功人都那麼善良地在做好人,已經給社會帶來好的影響,對人民國家有利,和我本人按「真、善、忍」做好人受益的真實體驗,出於善念,良知,道義,我履行了公民上訪的權利,於7月20日進京向信訪局反映真實情況,沒想到被抓遣返,又被郊區公安局非法處以15天拘留,接著單位又強迫我寫所謂的「悔過書」,否則停發工資,開除公職。在壓力下我妥協了,良心受到了自責,但做為一個好人來講,我的思想行為都沒錯,就是對以往曾信任的政府感到失望。

四、被非法勞教

1999年9月15日晚,單位保衛科長閆寶玉,松江鄉610的李明到我家,強迫我在一張打印好的「保證不煉功」的甚麼書上簽字,對我這個死裏逃生的人真是壓力很大,我是按「真、善、忍」做人,又不能欺騙他們和政府,就善心的把八年疾病折磨醫治不癒,在痛苦等死的絕望中的悲慘遭遇和按「真、善、忍」做好人,一心向善,改掉惡習,煉功後身體得到康復,給國家省了錢,一心做好人,所帶來的快樂幸福實事求是的講給他們。他們不但不聽,還以權威逼我簽字。我只好退一步與他們交涉。並說:「我的事分局,單位都做完處理了,再這樣反覆刁難我,毫無道理。要是非得執意這樣做,那麼你們得對我身體健康和家中生活負責。一是:把我因治病單位托欠掛賬的醫藥費錢付給我,我好還債。二是:以後如果舊病復發,所花銷一切費用你們負責。達成協議,咱們雙方簽字」。他們聽後說我不講理,我據理力爭,我說:「病得要死時無錢治你們怎麼不管我呢?現在我按「真、善、忍」做,改了壞習,做好人,利用業餘時間煉功,沒傷害任何人的利益,相反給國家,給自己又帶來益處,對人民對社會是有利的。怎麼政府不顧這些事實,不管人死活,踐踏憲法和侵犯人權,健康權,信仰自由。究竟是誰在不講道理。不明是非。他們在理屈詞窮的情況下說我「頑固」、「對抗」政府,「對錯是上面的事,我們只執行公務」。他們強行把我帶走並非法預定拘留15天。

可在看守所非法關押48天時,即1999年11月3日,又被武警將我與其他16名法輪大法學員五花大綁,非法押到市文化宮開了所謂的「公審」大會。將我以夥同他人進京,干擾社會秩序等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兩年勞教,投入佳木斯勞教所。我從小到大,參軍,工作在社會上從沒做過任何對不起人民的事。只因患病醫治不癒在等死的絕望中,學了法輪大法按「真、善、忍」標準去做,改了惡習,做了好人,一心向善,沒傷害任何人,幾年來都沒有罵人一句,卻成了罪人,真想不通。

五、身遭迫害

佳木斯勞教所戒備森嚴,在那裏尤其是對法輪功學員毫無人權可言。我多次遭到打罵 體罰,虐待。每天的伙食是:黑麵發糕,有時半生不熟,牙磣。發糕加上鹽水凍菜湯。沒吃過一次大米飯。節假日有點炒菜屈指可數,沒發一分洗理費,生活受虐待,人身失去自由。

2000年2月12日那天,晚上6點多鐘,大法學員吳春龍,石孟昌利用業餘時間煉功,被幹警申岩得知後,在施工場地對他們進行了毒打,收工後扒光他們的上衣又在辦公室毒打他們之後,把他們弄到零下20度的室外做彎腰90度的體罰,邊打邊罵,這時中隊60多人去方便時目睹此情,又見申岩往他們身上澆涼水,二人面色青白,抖成一團慘不忍睹。我流下淚剛想上前制止。被監班幹警以叫上廁所為由驅散圍觀學員,等我方便回來時不見他們。這時派我去食堂打病號飯,又見二人還光著身子被申岩當著兩個中隊一百多學員的面打罵欺辱。大法學員見他們凍成那樣就脫下棉衣給他們穿,卻遭其訓斥。由此引起眾大法學員找申岩和隊領導說理。以致劉俊華,劉喜群,張普賀,杜長吉,魏慶祥等人為此進行絕食抗議。

但勞教所對幹警行惡不加以制止,反而對我們嚴管。並對已絕食三天的學員強行灌濃鹽水迫害。後檢察院追查此事,他們非但不引以為戒,反而在事過20多天後對我們進行了報復性迫害。劉喜祥,張普賀、杜長吉,石孟昌,吳春民,還有我被叫到辦公室進行毒打並用電棍電,這群惡人邊打邊說「我們就打罵你們啦,你們能告就告去。 劉俊華被人摁著90度彎腰,一惡人穿著皮鞋狠狠的往他面部踢,臉被踢變形,嘴唇被踢豁了,只剩表皮連著,不停地淌著血。張普賀遭毒打和電棍電,其場面至今回憶起來還令人不寒而慄。如若不是親遭其害無法想像人民警察怎麼會如此邪惡。對外宣傳教育,感化,挽救的招牌欺騙世人,實質上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的是一整套見不得人的迫害手段。在江氏流氓政治集團唆使慫恿下,喪失人性的肆意摧殘,目地是逼大法徒放棄「真、善、忍」,搞所謂的「轉化」,實施如不寫「悔過書」勞教一個月加期半個月,累計加期一年的政策。並到期不放,大法弟子賈永發期滿不放,致使他和其他11名大法弟子被逼無奈於2000年11月3日晚衝出勞教所,賈永發因患小兒麻痺,腿腳殘疾行走不便。被他們抓回後無理加期一年,加重迫害。他和齊雙運,孫兆海在一次絕食中插管誤插到肺部後至醫院檢查後釋放回家後,鶴北林業局610又把他抓到了當地看守所繼續迫害。5天後被抬回家含冤去世。我就是在這人間地獄的惡劣環境中苦苦煎熬了730個日日夜夜。才期滿被釋放回家。

六、無處申訴

我恢復自由後,回想自己的經歷和遭遇,一切都是莫須有的罪名。我被勞教是冤枉的,在勞教所申訴多次無人管。為了維護人權,健康權和信仰自由,對我被勞教一案寫了申訴書,到610辦公室一負責人接待了我。看了申訴後,問:「你講的屬實嗎」我說「如不屬實願負法律責任。他又看了一遍申訴說:「你上市檢察院投訴吧。他們專管執法的事。到市檢察院,他們叫我找勞教委,到勞教委又讓我找辦案單位,到松江鄉政府,他們又推說人是他們抓的,但案子不是他們辦的。讓我找市公安局政保大隊,我又到了市政保大隊,他們只是留下了申訴書和電話號碼,讓回去等通知,從此杳無音信。他們就這樣互相推委,誰都不管。作為受害人,我真的嘗受到了甚麼叫「權大於法」的滋味。

七、再遭迫害

2002年4月,為了維持生活,盡孝父母和還債。我又開始蹬人力三輪車。沒想到還沒幹上一個月,就在2002年5月4日晚8點多鐘,郊區松江刑警610,派出所,氣勢洶洶地抄了我的家,抄走了一本《轉法輪》和煉功磁帶。因此又非法判我二年勞教。

在佳木斯勞教所裏,我又遭到慘無人道的摧殘與迫害。2002年夏季,勞教所安排了四名號稱「四大殺手」的惡人,在接待學員用的同居室專門迫害大法弟子。李景峰,李少鐵,侯志強,隋天龍,劉延常等許多大法弟子都遭受了嚴重的迫害。其中李景峰被折磨摧殘了11個日夜不讓睡覺,最後人昏死過去20多分鐘才醒過來。隋天龍的兩臂和前胸被打成青紫色,雙臂不能回彎活動,血壓高得嚇人,很長時間吃啥吐啥,進不了食,最後因此被保外就醫。

2002年11月9日,勞教所對大法弟子開始進行了慘無人道的迫害。每天從早4點至晚10點,逼坐不足20公分寬的小凳子,強制將雙手放在膝蓋上,全身一動都不准動,否則將遭到惡警暴徒的打罵。當晚11點多鐘,幹警將我叫到辦公室,指著一些名單說:「你白天違紀了,身體動了,明天能不能守紀不動?」我說:「18個小時坐那一動不動你們誰能做到我就能做到。有人說:說啥也沒用對他進行束縛(束縛是一種將人綁上用手銬銬在因定物上的刑罰),接著上來兩人將我拖到7號監舍,到那裏我見到大法弟子郭玉珠左邊臉、眼睛都被打成青紫色,腫得眼睛都睜不開了,臉上還有兩塊一分硬幣大小的外傷,躺在床上一動不動。

曾身患腦偏癱的大法弟子惠躍新渾身沾滿泥土被銬在一張光板床上。還有其他人都在躺著睡覺。我被強迫雙手背後坐帶稜的塑料小凳上並用手銬銬在郭玉珠的床頭上,他們讓一個人看著我。後來得知這人就是凶殘迫害大法弟子的打手之一梁金貴。他邊動手解我的衣扣邊說:聽說你有心臟病,我專治心臟病。正當他要對我下狠手時,門開了,幹警押著大法弟子鞠在斌進來將他銬在惠躍新的床頭上就走了,梁轉而對鞠在斌行兇:聽說你是發電廠的,還是個大學生,我專治大學生。說著對他拳打腳踢,鞠在斌被踢打得倒臥在地。我就大聲喊:不許打人。這一正義之聲招來了劉洪光,郭剛等四名幹警,他們逼問誰喊的,梁指著我說:是他喊的。他們下令用膠帶封住我和鞠在斌的嘴,接著對著我的頭,面部一陣猛打,我頓時頭暈目眩,他們邊打邊說:叫你喊,叫你喊。打完我後他們就把鞠在斌押走了。在這時上鋪坐起一個人來,他是被惡警惡徒打落了五顆牙的大法弟子靖廣林,看了我一眼又躺下了。因勞教所禁止大法弟子之間說話,有監控和犯人看著。接著下鋪又坐起一個十六、七歲的小孩,下地到便桶那小便,兩眼愣愣地看著我,身子不由自主的在發抖。回到床上圍上被子抖動著身子還愣著看我。(後來得知他叫王強,是調來迫害大法弟子的刑事犯,因看到大法弟子遭毒打迫害的恐怖場面他被嚇出精神病,還因此保外就醫了)這時惡警又進來將我押入11號監舍,見鞠在斌被雙手背後銬在床的一頭,他們將我銬在床的另一頭。又毒打我一頓,才叫人將封嘴的膠帶打開。我吐出了一大口血。即使這樣,他們還安排惡徒看著我,不准動,不准閉眼睛,更不準睡覺。這些惡徒在他們唆使下,不時打罵我,用煙頭燒我的鼻孔,往我脖子裏放冰塊等形式進行摧殘。惡徒王宏偉說:打死你們白打死,上面有指標,但打死你們不是目地,把你們大法弟子都弄成精神病才是目地。

11日深夜11點多鐘,我不由自主地閉了一下眼睛,立即遭到四大殺手之一的惡徒王宏偉的毒打。他的拳頭雨點般落到我的頭上,突然他住手了,原來我已被打得嘴角流血,他叫人給我擦血。這時我睜眼看見大法弟子姜國勝流著眼淚懇求他:求求你們別打了,他都那麼大歲數啦。他們根本不聽,擦完血後又繼續打。我昏死了過去。後來被交班幹警張海林叫醒。12日上午,我被押到幹警辦公室。一名從老山前線轉業叫方立華的幹警對我說:我受大隊委託做你的思想工作,只要你寫不煉法輪功幾個字,我們立即解除對你的束縛。我說:我不是小孩甚麼都不懂,法輪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重德行善,利國利民,我的親身經歷是足以證實大法的美好。可少數當權者卻把這麼好的功法定為邪教,進行打壓,不顧我的死活和家人的痛苦,把我勞教,截斷我的工資,還逼我轉化,放棄「真、善、忍」。你們不去轉化那些幹壞事的人棄惡從善,專害好人,還美其名曰挽救,將我「束縛」,唆使惡徒打人,一喊不讓他們打人,他們不指責打人惡徒,反而把我嘴封上打,幾天幾夜不讓人睡覺,弄得大腦神經錯亂,把好人整成精神病,再去欺騙不明真象的人。昨天晚上都把我打昏過去了,這哪裏是挽救,分明是害人。好壞我分得清,決不寫甚麼不煉功的保證。他說:我這是工作,寫不寫由你,但看在我們都曾參過軍,你還是個老兵為國扛過槍的情份上,我不忍心看你受苦,再勸你幾句,你也是文革過來的人,應該知道甚麼是政治運動。好漢不吃眼前虧,寫幾個字就自由了,不受苦了,又何必那麼認真。我誠懇地說:大法救了我的命,人得講良心,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我師父並不要我回報他甚麼,只是要我們真正的按「真、善、忍」做好人,福益世人和社會。我不能恩將仇報,對社會和人民不負責任,去欺騙別人,損害自己。他見我執意不寫,就無奈地上領導那彙報去了。回來後說隊上意見是繼續「束縛」我。到了晚上我的神態出現錯亂症狀,看甚麼都轉,心慌,身體哆嗦,雙臂失去知覺,腰腿麻木,手腳腫脹。3日的晚上才解除對我的束縛。因長時間不讓睡覺,導致眼睛不斷地淌著辣水,睡不著覺。兩天後症狀才稍稍緩解。這次迫害給我的身心帶來極大的傷害。其實遭受迫害的又何止我一個人。大法弟子高連舉被逼撞講台櫃,遭毒打、電棍電,劉友被逼撞暖氣,縫了好幾針。每天都聽得到惡徒惡警的打罵聲。郭風海被迫害9個日夜,劉延常被迫害7個日夜。頭被打破出血,直說胡話。張長明被迫害得最嚴重。每次他被監舍押入小號迫害時都聽到他高喊:「法輪大法好」。後來他被迫害得精神失常,有時發出的驚叫聲全走廊都能聽見。聽看他的刑事犯李祥說:「張長明真有勁,他說不知甚麼時候突然起來大喊大叫亂鬧,有一次我們兩個人都沒弄住他,鬧得太厲害啦,叫來大夫給他打了一針才安靜下來」。好端端一個人被他們害成這個樣子,還說他「裝顛」。聽同他一個監舍的同修郭玉珠講:「一次他被迫害後回到監舍,同修侯志強幫他洗腳時發現他的腳心被利器刺了許多眼子」。他還對郭玉珠說:「我的內臟已被他們打成重傷,沒有多長時間活頭了」。事隔不久,在2003年2月27日夜裏12點到次日凌晨2點之間,我被他所在監舍的喊叫聲驚醒了,聽到張長明高呼「法輪大法好」喊聲不斷,又聽見許多人拖著他捂著他的嘴從走廊門口經過,後來又傳來兩聲「打人啦,打人啦」的喊叫聲之後,再也聽不到喊叫聲了。從此他再沒回來。後來聽說他就在那天他被迫害死了。那天當班的是中隊長楊建濤,後來被撤職調轉了工作。可接任他的郭剛並未引以為戒,一上任就於2003年4月23日對我們大法弟子又進行一輪迫害。從早4點至晚9-12點甚至延續到次日凌晨1-2點,坐小凳(像以前那種方式迫害)。如此被迫害兩週多。

5月8日,他們又將我關進一個屋子裏單獨迫害。進屋後惡人於海洋,孫志松強行扒去我的上衣,坐帶稜的塑料小凳,雙手背後銬在床頭上,開門凍我。中隊長郭剛並不制止這野蠻行為,反而說:棉褲別扒了,他年紀大,1-4點讓他睡點覺,好好照顧他一下。說完就離開了,於海洋20歲,此人很邪惡。他指著斷成了三節的拖布把對我說:看見這個了吧,這是打郭鳳海打斷的,我們扒光他的衣褲,逼他坐鐵椅子(叫舒服椅又叫考慮凳),坐帶稜小塑料凳。開門凍他兩週。他昏過去了,再用小細棍捅他耳朵(後郭鳳海證實是那樣,兩耳朵都流血了),醒來還禍害他,他不在保證書上簽字了嗎?大隊有令,叫你們死不起活不起,不寫,不放過,這不是嚇唬你,你也嘗試過,就別等我下手啦。我說:邪惡之徒他們沒有人性,甚麼壞事都幹,你年紀輕輕得學好,不能助紂為虐,得為自己未來著想,珍惜大法和「真、善、忍」,善待大法弟子對你有福報。他說:我知道這樣做不對,是幹壞事,可政府(指勞教所)讓我這樣做,還給我好處,又能減刑期早回家。你叫我做好人,你們給我啥好處啊?你說,你們多傻,想按「真、善、忍」做好人,可共產黨不讓你們做好人,你們也得坐牢,圖個啥,你看我,十幾歲就偷,偷來錢吃喝玩樂,享受著了,坐牢也值得。我說:你的想法不對,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現在坐牢是天理對你警示,是現世現報,目地是叫你向善做好人走正路。他說:動嘴講不過你。接著拉開鬆緊帶打我的嘴,嘴抽腫了,抽鼻子,臉,眼睛都被抽腫了,當抽眼睛時我不由得閉眼,他還說:真好玩。他還用拳頭打我喉嚨。用木棍拍打我雙腿。他不停地迫害我,他還說:將公安局打他的招數都用在我身上了。這就是當今中國勞教所培養教育改造出來的青年人。(後來他得到減期,解教不到兩個月,又因幹壞事,被判刑五年,遭報應)在這種慘無人道的迫害下,我的人心和後天觀念返出來了,擔心像張長明那樣,被迫害成精神病或死亡,傷害債主又怕親人承受不住,於是違心地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

在我被非法勞教期間,四年停發工資,債主的討債,家人生活十分艱苦。尤其是得知我被迫害昏死過去一事,更令他們憂慮不安。我年邁的父母為此憂愁成疾,先後相距52天雙雙離開了人世,至死也未能見上我一面,妻子、兒女整日為我提心吊膽不得安寧。這場針對法輪大法弟子的迫害,遭不幸的家不僅僅是我一家,不知有多少大法弟子家破人亡,遭到不幸,有待人去揭露。

我本著善心將自己親身經歷的迫害片段講給您,希望能喚醒您的良知,明辨是非,分清善惡,為自己和親人做出清醒,理智的選擇。

﹝編者注﹞署名的嚴正聲明將分類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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