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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市大法弟子常淑華被迫害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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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29日】我叫常淑華, 98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沒修煉前有心臟病、腦動脈硬化、頸椎病,植物神經紊亂等很多種病。丈夫因得腦血栓,全身癱瘓,生活不能自理,經常吃藥、打針、住院。一家人非常苦惱,花了幾萬元錢,病也沒治好。自從98年我們開始學法煉功後,我的病全都好了,我丈夫看《轉法輪》也不用吃藥了,不住院了,還能自己吃飯了,使我們身心受益,這是法輪大法的神奇。是偉大的師父給我們一家人帶來了最大的幸福。

可是,自從99年的7月20日,江澤民這伙政治流氓、卑鄙小人,開始破壞大法,攻擊我們偉大的師父。開始鎮壓法輪功,抓、打大法弟子,不讓我們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對大法弟子進行殘酷迫害。

所以我們2000年就去北京和平上訪,向世人講真象,打出了橫幅,喊出了「法輪大法好」,「還我們的師父清白」,被天安門廣場的惡警拳打腳踢,把我們抓上警車,綁架到一個地下室,老老少少全都關進鐵籠子裏,在天黑後用警車把我們押送到北京的西城看守所,後又轉到北京二龍路派出所,開始不讓喝水,不讓吃飯,連廁所也不讓去,還罵我們的師父,於是我們就跟惡警、保安人員說:「你們沒有權利罵我師父,我們不是犯人。」後來惡警才讓我們大小便。三天後又把我們押送北京西城看守所,在辦公室女惡警登記時把我們僅有的二百元錢沒收,女惡警讓犯人把我們的衣服全扒光,讓犯人用鉗子夾我們的肉,進到監室後,犯人中的坐班把我們的新毛巾和牙具、新棉被全都沒收,不讓我們用,我們全擠在一起。

在西城看守所惡警提審時還打我臉一拳,把我們同一監室的法輪功學員綁在椅子上,用大槓子壓大腿,拿鞋底子打臉,臉都打腫了,一同修正來例假,惡警從頭上往下澆了六桶涼水,還用電烤,還把我們一起去的男同修用三根電棍電,也是用鞋底子打他臉,都打破了,提審回來我們不喊報告,惡徒就罰我給犯人站四個小時班。我們廠領導、黨委書記劉英林、紀委書記陸朋、付成義、公安處長於凱湖、於二(別名)、張芬等人去北京接我時,還勒索我們每人2000元錢,於二還給我們戴手銬子,他們用我們的錢吃喝玩樂,回來把我們押送第二看守所關押30天,還叫犯人打我們,逼我們寫保證書,阿城市的610還讓我們交1000元保證金,收款人是法制科科長奚景龍。

2001年的元旦交界派出所所長王忠偉、指導員張恆領著惡警到我們廠找我們,給我們照相、剪頭髮、逼按黑手印,讓我們寫轉化書,如不寫就送勞教,問我煉不煉了,我堅定地說「煉」,他就要把我抓走,當時我丈夫癱瘓在床,直哭,我正看著三歲的孫子。可我廠公安分處的職員姜大偉卻不顧我們家人的死活,去找我的親屬,親屬說:「我們不管」,他們一看帶走不行,就罰我200元錢,以後交界派出所經常來我家騷擾。

在2001年我和同修去老山頭村講真象,被村民李起來的愛人和一個男青年給舉報到110,大株家的治安主任王連友把我們兩個綁架到交界派出所,後又帶到山城派出所,副所長劉家俊把我們關在派出所提審一宿,第二天領著惡警孫寶東、霍金成、張學卓、孫永憲抄走師父的法像、《轉法輪》、《精進要旨》和大法磁帶,把我們押送到阿城拘留所,正趕上過中秋節;一兩個節日,山城派出所李群還闖到關押我的監室逼我簽字「轉刑拘」,我拒不簽字仍被轉刑拘,我沒配合邪惡,卻被他們超期非法關押對我進行迫害,我的心臟病、精神紊亂、癲癇病全發作,血壓高得連大夫都說不行了,可給山城派出所打電話讓接我,王景與劉家俊他們說不管,死就死,省得給他們添麻煩,就這樣我被超期非法關押37天。當地「610」組織勒索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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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註﹕以上是法輪功學員常淑華被迫害事實。可迫害並沒有結束,常淑華於2004年4月15日下午到阿城市交界鎮勤儉村發資料被一村民舉報,送到交界派出所,後又被轉到711派出所。送到阿城市第二看守所,現已被非法關押40多天,心臟出現異常現象,然而當地政府職能部門不但不放人,而且又把她非法判勞教,正打算5月27日發走。在此呼籲所有正義之士,共同制止這場迫害。

譚順:阿城市公安局副局長 辦公室電話:53732999 宅電:53766799 手機:13804616000
王忠偉:辦公室電話:53815110,宅電:53726937 手機:13903668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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