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律師:被告的個人罪行不可因其過去的官職而被豁免
在長達40分鐘的庭辯中,法輪功學員的委託律師Terry Marsh以充份的理由說明,原地方法院以國家元首豁免權終止此案是錯誤的。她在陳述詞中說,豁免不等於無罪。一個國家元首所犯下的、非官方的、並不代表政府的個人罪行,不可以因為是元首而免於起訴。美國行政部門給地方法院提出的江澤民是國家元首並享有豁免權的建議是無效的,因為江澤民退位後就不再是國家元首了,也不再享有豁免權。
起訴江澤民的訴狀列舉了大量的虐待人權的行徑,包括酷刑、群體滅絕和任意監禁等。訴狀稱一些在美國居住的法輪功學員受到了這樣的虐待。針對發生在中國的犯罪行為,主要依據的是諸如美國的《外國民事侵權索賠法》。Terry Marsh律師說,如果撤銷這個案子,將會解體整個紐倫堡的體制。
* 原告律師強調法治的重要
此案另一爭議焦點是,美國行政部門迫於中國的壓力和政治原因,擔心如果中共領導人在美被起訴,那美國總統是否也會在他國遇到同樣的情況。
Marsh律師表示:對於這一點,在法庭上她也向法官進行了陳述,她引用了布什總統的父親、老布什總統的話。老布什曾說過,當他簽署了酷刑受害者保護法的時候,他就意識到他也在這個法律之中。但是他又說,如果你看到這一個個案子最終的目標,你就會發現讓這些案子進行下去的重要性。Marsh律師說:特別是在當今,美國花費了上千億美元,試圖幫助亞洲國家建立完善的民主法律機制。因此,在全世界以嚴格的法律程序來達到保護人權的目的就極為重要。
* 司法部代表承認中國對法輪功的人權迫害,但強調外交考量
庭辯上,美國司法部代表當庭承認在中國存在對法輪功人權的嚴重摧殘和大量的迫害事實,表示美國政府對這種殘害人權的現象提出了強烈的批評。但是對於這樁訴訟案,他們卻有更多的外交和政治上的考量。
原告中國事務顧問張而平表示:「我們首先歡迎司法部代表重申美國政府強烈譴責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的人權迫害並認同此迫害的嚴重性和廣泛性,但任何外交和政治的因素不能超越法律的原則。在民主社會,法治原則高於行政、政治及外交上的考慮。如果說行政部門使任何一個國家元首都享有豁免權自由的來到美國這個國家,那麼,我想反問一下,如果希特勒還在世,今天行政部門會讓他自由的來到美國嗎?」
「在法律案例上,豁免不等於免除法律責任和制裁。在外國控告前國家首腦並不是沒有先例,菲律賓總統馬科斯便是在夏威夷被起訴的,智利首相皮諾切特是在歐洲被起訴的。不論是在美國還是其它的甚麼地方,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觸犯了法律,都應受到相應的法律的制裁。如出於外交的考慮來代替法律,那就很可悲了。」
* 原告顧問:除法律意義之外,訴江案也在衛護人類基本道德
張而平說:「法律賦予行政部門有一定的權力,但這個權力一定是在憲法規定允許的範圍內並服從於憲法,這就是法治;否則就是像大陸的人制──法律就變成了行政部門的政策工具。法輪功針對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的這個申訴案,不論從美國法律、道義上還是從國際法包括中國憲法上,都是成立的,因為連中國自己的憲法都規定人有信仰及表達信仰的自由。那麼在今天的美國法庭上,我們的人權律師很嚴謹的根據美國的法律對前國家領導人江澤民提出訴訟,所有提出的法律依據,提供的證據、證人從任何角度上來講都是充份的和依法辦事的。今天的法輪功訴江案,不僅在法律和維護法治上有很重大的意義,而且也是衛護人類的基本道德。」
* 第七巡迴上訴庭尚未得出結論
上午的庭辯結束之後,法官表示將在對今天上庭雙方律師的話進行商討之後做出決定。(案件編號03-3989)
* 江氏小集團繼續施加壓力
有心人注意到,連日來,法輪功學員講真象現場的周圍中方暗探活動明顯增加。
法輪功學員代表楊森表示,全球法輪功學員將繼續並更廣泛、深入的講清迫害真象和法輪功真象,以慈悲祥和的心態及強大的正念看待訴江案。
據來自中國大陸的內部消息來源報導,今日的上訴庭辯令江氏緊張至極,江澤民小集團竟以攻打台灣為要挾對美國施加壓力。另外,面對海外訴江案的浪潮和其子無度貪污、化巨額國產為私產的內情日益廣為人知,江澤民的抓權保權也越來越引人注目與非議。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6/1/487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