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5月22日】常人中有句話叫“嫉人有、欺人無”,概括了妒嫉心的一些特點,既受不了別人比自己好,又看不起比自己落後、有缺點的人,認為自己最完美、最默默無聞,也就不能容忍別人的出眾,否則就認為別人在顯示,實際是別人的優點刺痛了自己的顯示心或弱點,從而生起妒嫉心。師父在《在2003年亞特蘭大法會上的講法》中講到“你要叫別人做好,你自己得先做好”的說法是歪理。我通過學習這段講法認識到,這種歪理是妒嫉心的變相表現。別人有不足,指出自己的錯誤,自己不去想別人的話有沒有道理,而是憤憤不平,覺得“你還不如我呢”,妒嫉不服。
現在中國人內鬥、打擊報復的心理很重,輕的是言語,重的就用暴力,它也是妒嫉心的作用。這是舊勢力有目地的安排出現的,中國特有的妒嫉心環境滋養了邪惡之首的出現,它就是為破壞大法來的。
妒嫉心的最大表現就是不寬容。比如別人要是自我肯定、自我表揚,那就受不了,“驕傲自滿”、“狂妄自大”等帽子馬上就扣上了。別人要是自我批評,那就成了“自我招供”或“自作謙虛”,卻不認為自己傷害了別人的真誠。批評別人時捉住了一個缺點,就否定十個優點。別人批評自己時,卻以“你就沒錯嗎”等指責對方。
我們有些同修可能不願相信自己有妒嫉心沒修盡,這種“不願”本身就是情的表現。有執著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正視它。修煉中最大的障礙並不是別人,而是自己(假我)!是後天的觀念、人心、私慾,只有把它們(假我)徹底修盡,自己真正的生命才能覺醒。
願我們都能去掉更多的執著,符合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標準!
以上僅是個人認識,不足之處請指出。以一首詩表達心得:
正
嫉心除滅慈悲正
尊賢助弱共錦程
情迷私慾非真己
漏盡神醒復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