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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慶安縣惡警王至龍、崔海龍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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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20日】自從1999年7.20以來,慶安縣公安局副局長王至龍直接指揮公安、幹警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瘋狂的迫害,導致慶安縣已有兩名法輪功學員劉岩、楊景雲被迫害致死,劉忠琴,劉忠傑流離失所,40餘名法輪功學員曾被非法關押過,其中被非法勞教12人,被非法罰款、收取保證金、勒索錢款20餘人次,累計金額達16萬餘元。

崔海龍,男,30歲左右,現於黑龍江省慶安縣國保大隊內任職,自1999年7.20以後,緊跟江氏犯罪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非法跳大門入民宅、抓人、抄家、搶東西。

1999年(約9、10月份),三名大法弟子進京上訪,遭非法關押、刑訊逼供,同時,王至龍指令眾興派出所所長常士軍帶人非法抓捕劉岩等人並非法關押72天。

2000年8月,王至龍命令惡警關正剛等四人闖入大法弟子趙洪家,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將趙洪綁架、逼迫說出其他學員,遭到趙洪的拒絕,王至龍就與另一公安惡警隊長劉學傑,將趙洪送拘留所,進行長期關押,同時對多次找他要人的家屬進行侮辱、謾罵、調唆其父母和妻子、孩子痛恨法輪功,歪曲事實的說:這都是法輪功造成的,與我無關……。

2000年11月,王至龍夥同看守所所長周天恩、縣610官員,來到看守所。王至龍用手指著被長期非法關押的2名大法弟子趙洪、孫磊軍,用極其惡毒下流的語言破口大罵法輪功創始人李老師,並要求2人學他的話語學罵,揚言不照罵休想回家!如罵人可以釋放!並說:這是給你們的最後機會。而這次所謂的「機會」是趙、孫二人的父母和孩子多次去王至龍辦公室下跪,苦苦哀求所得來的。在這裏尊嚴被踐踏、法律為兒戲,罵即放,不罵即關押,全憑一句話,做為一個公安幹部,素質如此低下,不知是不懂法,還是執法犯法,或是上級的授意?

2000年11末,慶安縣非法無限期關押的6名大法弟子絕食絕水抗議長期的非法關押,絕食到第4天,王至龍帶領葉桂林、馬江、610辦公室人員,親自動手,把劉岩等大法弟子五花大綁在椅子上強行灌食或灌水,遭抵制。(劉岩被強制灌濃鹽水,嗆到肺,導致後來的肺積水,肺囊腫,最終被迫害致死。)絕食第5天,他們給劉岩、林秀蘭、劉忠傑等大法弟子注射不明藥物針劑以致幾名大法弟子身心受到嚴重的摧殘;有人耳膜滲血、吐血、一耳失聰;有人便出墨汁樣黑水;劉岩便血;劉忠傑月經為墨綠色,絕食第八天時,劉渾身抽搐,幾名大法弟子身體出現嚴重病態反應。

王至龍、崔海龍犯罪事實如下:

1、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勞教、拘留、送看守所。
2、謾罵侮辱大法學員(無論年歲老少,污言穢語不堪入耳)。
3、強迫被關押某些學員罵大法師父。從而造成巨大精神痛苦。
4、拳打腳踢大法學員,連續打20多個耳光、用皮鞋後跟打大法學員臉,致使大法學員滿身傷痕,臉部腫脹變形。
5、給大法學員「開飛機」、「用臉盆接汗水」。
6、逼迫大法學員謾罵、燒毀法輪功創始人法像。
7、給部份抗議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強行灌食,注射不明針劑,造成了嚴重後果。
8、指使惡警抄家、監控、蹲坑、逼寫不修煉保證書
9、曾經不讓被關押的某大法學員睡覺。
10、威脅、恐嚇、大法學員及其家人
11、非法罰款、勒索法輪功學員財物。(高達數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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