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級傷殘者學法十天能自理 說真話講真象遭迫害


【明慧網2004年5月16日】河北秦皇島鐵路車務段職工李欣,在1998年4月上班途中因車禍,致傷頭頸部、氣管挫裂、頸椎骨折、聲帶麻痺,語音量減小,甚至別人根本就聽不見。先後輾轉到北戴河281醫院、北京301醫院(因患者多,無法立即手術又轉回地方醫院)、唐山骨科醫院、唐山煤炭醫院,治療半年,花了數萬元。李欣家人想請北京專家到唐山做手術,可是手術費、專家費、住院費要花上一大筆錢,經濟上無力承受。1999年1月由於經濟原因,手術沒做,李欣回家,到秦皇島市中醫院進行保守治療。為了緩解肌肉萎縮,李欣每天紮半個小時的針灸,醫生說只能維持,不能根治。那時的李欣雖三十多歲,可面黃肌瘦,因壓迫脊髓,脖子都支不住自己的腦袋,除了睡覺休息外,脖子上一直戴著用硬板和海綿做的頸托,走路必須有人攙扶,站立無力,而且一會兒不如一會。李欣的丈夫整天伺候她,無法上班,孩子被送到奶奶家。家裏的錢全用光了,親戚朋友都不肯再借錢了,生活上走投無路,家不像家,李欣幾次想:活著幹啥,死了算了。

1999年4月,在家養病的她看到樓下有煉功的,是法輪功。因在唐山住院期間,一位病人的親戚對李欣和丈夫說過:煉法輪功對小李的身體會有好處。那人還送李欣一本《轉法輪》。李欣和丈夫聽說是很寶貴的書,便好好保存,但那時小李一點也沒想起看。這時見樓下有煉功點,也想去煉。在家人攙扶下下樓,煉功人見她身體支持不住,就告訴她:你就自己在家煉吧,能煉多少就煉多少。由於身體狀況,她煉不全整套功法。

1999年5月,秦皇島公安醫院給小李做傷殘鑑定,因車禍導致的聲帶麻痺、頸椎骨折、脊髓損傷、四肢肌肉萎縮、勞動能力喪失,構成四級傷殘。

1999年6月,樓下的煉功人對小李說:你還不知道法輪功的做人要求和講的一些道理,你看一看《轉法輪》,再煉吧。小李這時才找出一直保存的《轉法輪》。看過書後,小李明白了:要做個身心健康的好人,就要時時處處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個先他後我、無私無我的道德高尚的人。小李想:這麼好的功法一定要煉。學法十天左右的一個中午,吃過飯後,她兩臂支在床邊,低頭在發愁,發愁煉不全功法,忽然感覺好像有人在她脖子後面猛的推拿了一下,當時小李驚訝的動了動脖子,脖子竟能自由活動了,兩掌心也熱呼呼的,渾身也有了力氣,生活能自理了。小李知道是慈悲的師父幫她調整了身體。她也不用去扎針灸了,一個月後,她開始幹一些家務了。法輪功使小李恢復了健康,又充滿了對生活的勇氣,家裏又有了往日的歡樂。

1999年7月,江氏憑借編造假新聞,一意孤行的對煉功人進行殘酷的鎮壓。法輪功使無數人道德回升、身心健康、家庭和睦的事實,使小李深深的知道:法輪大法好!做好人、鍛煉身體也不是參與政治。雖然得法才一個月,面對風雲突變,小李依然堅定的走在修煉的路上。

2001年6月,小李重新走上工作崗位,準備用好的身體和好的心靈服務於國家、社會、他人。上班後,為了使人們免受江氏謊言的毒害,她將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講給領導、同事。2001年10月,因信仰法輪大法,秦皇島車務段領導將她調離北戴河車站(因是中央領導避暑之地),讓她到比較偏僻的撫寧火車站工作。2002年5月,因她向世人講真象,秦皇島車務段領導讓她母親和丈夫看住她,還沒收了她的大法書籍,強迫她寫「決裂書」。她母親和丈夫因害怕,替她寫了「決裂書」。2002年9月,小李找秦皇島車務段領導要書,他們沒有給書,還穩住小李,然後同秦皇島610的人及撫寧站站警,強行將小李送往設在昌黎縣的洗腦班。

昌黎洗腦班利用各種辦法強制學員放棄自己的信仰,一是放高音喇叭播誣蔑大法的假新聞和假氣功、假善等東西,「熬鷹」不讓睡覺;二採用一個人一間屋,在屋內安放監視器,觀察學員的神情、表現,找機會下手轉化。

小李絕食,要見秦皇島車務段的主要領導。洗腦班的人給她灌食,還騙她說:你吃飯,領導就見你。結果一年也沒見過主要領導。

洗腦班還採用罰站、關禁閉等方式,逼大法學員放棄信仰。聲稱:不轉化別回家,誰不轉化也不行;不轉化別睡覺,直到轉化為止。李欣和另一名學員李嵐找洗腦班的人講理,洗腦班的人卻以擾亂工作秩序為由,將兩人送往昌黎看守所,行政拘留15天。然後又送回洗腦班,繼續迫害。李欣在昌黎洗腦班被非法關押了一年。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秦皇島車務段領導按待崗標準發給李欣生活費。李欣丈夫挺過了妻子出車禍的創傷,可是承受不住江氏發動的這場從經濟、精神、肉體加株連的殘酷迫害,與李欣分手了。

只因堅持自己向善的信仰,就被剝奪人身自由,無理關押迫害,給多少善良的煉功人及家庭帶來了巨大的創傷,江氏及其追隨者必須對這一切負責。同時希望更多的世人不要受謊言的毒害,記住「法輪大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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