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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口市大法弟子楊玉芳被害的更多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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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16日】法輪功修煉者楊玉芳,女,49歲,河北省張家口市橋西區大境門外東窯子鄉東窯子村人。因不放棄信仰「真、善、忍」,於2003年6月16日被張家口市橋東分局、橋東刑警隊惡警迫害致死。(明慧網曾報導)

家人在2003年6月16日中午接到楊玉芳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在修煉前,楊玉芳患有腰椎盤突出病、壓迫神經導致小便失禁等全身疾病,有可能導致癱瘓。楊玉芳1998年修煉了法輪功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她的身體就完全恢復了健康。修煉前曾拿著棍子在村裏追打自己丈夫的她,經過修煉法輪功,使家庭和睦了。村裏了解她的人都說:「楊玉芳煉法輪功簡直變了一個人……」

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開始了對法輪功的迫害。楊玉芳是法輪大法的真正受益者。她為了說一句公道話「法輪大法好」,於2000年10月24日以放鴿子的和平方式到北京證實大法。10月25日早上,被北京市警察非法攔截並抓捕,後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市東城區看守所49天。在這期間,東窯子派出所的警察經常到她家騷擾。楊玉芳在12月13日被無條件釋放後,只好到老家暫住。

2001年4月9日,也就是楊玉芳剛從老家回家的第四天,她被自己的丈夫反鎖在家中。東窯子派出所的警察從她家的門縫看到她的鞋後,由所長王春利帶領警察王志剛、小陸等多人撬門而入。強行將楊玉芳綁架到東窯子派出所,後送宣化看守所非法關押40多天。家人交了一萬元(包括飯費)後才放人。楊玉芳聽說被非法罰款一萬元時,沒有回家照直到東窯子派出所講真象。副所長李彥軍氣急敗壞的咆哮:再把她送回去!這一萬元對於一個沒有固定收入的4口人的農村家庭來說,真是雪上加霜。楊玉芳只好以做小買賣和縫紉維持生活。

她為了救度世人,經常到周邊的農村邊賣秋衣秋褲等邊講法輪大法真象,還經常深夜到農村撒傳單。2002年中秋節的第二天晚上9點多,東窯子派出所副所長李彥軍帶領崇禮縣公安局副局長及多名警察到楊玉芳家敲門,讓她到派出所說有事找,她推辭說,已經睡覺了明早再去。她半夜趁機走脫,她丈夫在第二天早5點看到自家的房前房後有穿棉大衣的警察和一輛警車。從此楊玉芳被逼迫流離失所。

2003年5月17日傍晚,楊玉芳在橋東寧遠堡住處被寧遠堡堡治保會人帶領老鴉莊派出所、橋東刑警三大隊數名警察綁架到橋東刑警三大隊。非法逼供審訊。第三天,刑警隊的陳建賓親自找楊玉芳的丈夫兩次,在刑警三大隊,警察欺騙她丈夫說:楊玉芳和資料點有關係,她是頭,是經濟保管,從她住處搜出20多台電腦,還有20多個聯繫電話號碼,此案是全國最大的,中央也掛號了……。逼問和誰聯繫,誰去過家裏等,並錄了口供,讓家屬配合,給家屬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壓力和身心傷害。

楊玉芳為了抵制迫害,爭取自由,採取了絕食,遭到野蠻灌食,5月23日左右楊玉芳被非法關押到十三里拘留所,15天後,被用褥子抬著又轉到看守所繼續迫害。當時她已被迫害的身體極度虛弱,尿血,手指蓋、腳趾蓋不同程度變黑,不能自理、不能行走。在看守所裏,楊玉芳每天早上7點被抬到放風場陰處凍著,下午2點抬到太陽地曬著,惡徒還不讓蓋被子,獄醫劉淑萍說「不吃飯就凍著」下雨天也是照樣,有一個刑事犯實在不忍心,就把自己的被子給楊玉芳蓋上怕雨淋著。不但被子給拽了,這個刑事犯還遭到了同室刑事犯的一頓打。楊玉芳在看守所裏受盡了煎熬。白天雨淋著,晚上蓋著濕被子。有時刑事犯還往地上潑水、往她身上潑水。楊玉芳絕食20多天,瘦的皮包骨,每天由兩名同被劫持在那裏的煉功人幫著解手,生命垂危。沒有人性的獄醫劉淑萍卻說:「你們都說這個不行了,那個不行了,只要收下就行。死活都是自找的。」劉淑萍還指使刑事犯用牙刷把撬嘴給楊玉芳野蠻灌食,把嘴角都撬破流了血。神智不清的楊玉芳因影響了別人睡覺,在6月14日早遭到了同屋刑事犯用鞋底子毒打和潑冷水。中午11點左右,楊玉芳被抬出監室。6月16日12點40分,楊玉芳的小兒子接到陳建賓的電話,讓家屬到橋東分局刑警隊有事找,下午2點陳建賓開車到張家口市城鄉信用聯社(五一路)接上正在幹活的楊玉芳的丈夫,說只需2小時,就能回來。到了刑警隊有姓喬、王等三人(其中有一女的)等候。楊的丈夫又一次受到威脅:楊玉芳案子在省裏、中央都掛號了,她們資料點是全國最大的,她是頭,從資料點拉走4大汽車東西,有20多台電腦等價值20多萬元……後又偽善的說:楊玉芳在看守所得了急病得了糖尿病,14號送到市第五醫院搶救,每天都有人照顧,精心照顧了三天(女的說的),16號中午12點05分死了,給買了新秋褲、新鞋穿上,已送火葬場。楊的丈夫對這突如其來的消息根本不敢相信。剛才還說:「哪能死呀」怎麼一轉臉又說:「得糖尿病死了」,她根本也沒有得過糖尿病呀,那麼健壯的人怎能不到一個月就死了?!他當時沒有接《死亡證明》。就這樣一個好端端的完整的家庭被橋東分局、橋東刑警隊的警察執行江澤民「從經濟上截斷、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的政策,真正的徹底的拆散了。家中只留下了丈夫和25歲、17歲的兩個兒子。

當天下午6點,楊玉芳的丈夫帶著兒子、姐姐、弟弟等人到橋東分局刑警隊要求見遺體。第二天上午,家人在火葬場見到遺體時,只見渾身上下只穿四件:舊秋衣、背心和他們給買的新秋褲和沒有著過地的黑色鬆緊口布鞋。楊玉芳的遺體左耳、右嘴角、右鼻孔均有淡血水;右半邊臉黑青;右臂內側,右手腕外側有雞蛋大的黑青;右膝蓋,右腳腕處有黑青;後背右半部至臀部大面積發紫淤血等。秋褲內有大量大便,渾身浮腫。家人無一不感到震驚!誰也不敢想像這就是被它們「精心照顧」了三天的人,為甚麼在人病危時不通知家人?也就是當病人最需要家人時為甚麼不通知家人?人為甚麼急忙送火葬場?為甚麼給家人的《死亡證明》(呼吸系統衰竭)與刑警隊送火葬場的《死亡證明》的死因不一?兩個《死亡證明》又與刑警隊交代家屬的不一樣?當家人請律師準備上訴時,得到的回答是「法輪功問題是國家定的,我們無法接。」這就是江澤民宣稱的中國人權最佳時期橋東分局等不法人員的為所欲為和一名堅持信仰「真、善、忍」普通百姓的死亡遭遇。

根據以上橋東分局,橋東分局刑警隊,刑警三大隊,十三里拘留所,看守所和東窯子派出所迫害楊玉芳致死的所有參與人的犯罪事實,已觸犯了刑法239條綁架罪,238條非法拘禁罪,243條誣告陷害罪,245條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234條故意傷害罪,246條侮辱罪,誹謗罪,247條刑訊逼供罪,274條勒索罪。

迫害主要責任人:

張家口市橋東分局局長: 閻志有 電話 :0313-2012333 轉 閻志有
張家口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 馬福維 電話 :0313-8681234 轉 馬福維
張家口市橋東分局副政委: 喬玉寬
張家口市橋東分局第三刑警隊: 陳建賓 電話 :0313-8866000
張家口市橋東分局國保大隊: 張晉紅
張家口市老鴉莊派出所所長: 皮政斌 電話 :0313-4061233
張家口市老鴉莊派出所副所長: 石平 電話 :0313-4061233
張家口市老鴉莊派出所幹警: 楊水 電話 :0313-4061233
張家口市老鴉莊派出所幹警: 余術文 電話 :0313-4061233
張家口市十三里看守所所長; 崔衛東 電話 :0313-4021937 0313-4021947
張家口市十三里看守所獄醫: 劉淑萍 電話 :0313-4021937 0313-4021947
張家口市東窯子派出所所長: 王春利 電話 :0313-8021287
張家口市東窯子派出所副所長: 李彥軍 電話 :0313-8021287
張家口市寧遠堡治保: 王光
張家口市殯葬管理處處長室: 電話 :0313-4063225
張家口市殯葬管理處行政辦公室: 電話 :0313-406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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