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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教養院的超強度奴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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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6日】大連教養院位於周水子鋁材廠710公交汽車終點站附近。

2000年建成的大連教養院是專門關押、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窩,也是大連市政府、610特務組織及市司法局副局長郝寶昆,教養院郝文帥追隨江××鎮壓法輪功的見證。

2001年3月-6月,短短四個月,大法弟子於立新、王秋霞在這裏被邪惡害死。

教養院樓正門崗由女子大隊政委兼大隊長韓延旻及萬亞琳、苑齡月、譚立平挑選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最邪惡之徒把守。

正門東大廳是法輪功二、三、四中隊勞動現場。郝文帥、韓延旻、萬亞琳弄虛作假,在電視上欺騙大連及全國百姓,自知有罪而心虛,買來窗簾遮醜。早晨去現場幹活不准拉開窗簾。甚麼時間拉開,各中隊班長(後來改稱「紀律委員」)都得嚴格聽從隊長旨意。

在這裏的大法弟子2001年就開始被強制勞動。幹過床單抽絲、勒花、穿各式花樣珠串(從外貿攬活出口墓葬用)、縫大衣縫、釘扣、勾手機套、織貝雷帽。

2002年這裏的法輪功學員幹過包裝棉籤、女用罩衣釘扣、包裝咖啡棒、揀豆子、繫海帶結、撕海裙菜,給「四方木業」 (郊區辛寨附近一家日本企業)包筷子。

海帶一筐約八十斤左右,任務按室分派,大多數人完不成任務,因此就加點延長時間。一次孫波(在嚴管期間專門迫害大法學員的打手,她發明了「踢倒搧」、「給女大法弟子上吊掛」)所在室把活幹完了,去請示隊長。因為隊長說過誰幹完誰上樓休息,結果隊長劉玉嬋說:「你以為真叫你上去!你長腦子也不想想,可能嗎?!」

撕海裙菜要求站著幹,從早到晚。那時晚上9點半以後甚至更晚才收工。人日均40-60斤,還必須是幹的,不准帶水。當時,大法學員李玉榮、王麗君都被加延勞動時間重點迫害。2003年,大宗活是揀豆子,各種豆出口不同國家。

直徑在7-9毫米的豆子,一般殘豆率較高,要求15-19%,實際揀到24-25%。人日均只能揀一袋多點(100斤/袋),但定額卻在2.5-3袋/人日均。豆子種類有:大粒黃、奶花芸豆、扁紅芸豆、英國紅、大粒黑皮綠瓤豆(出口歐洲)、大白豆(出口到中東和古巴)。這種大粒豆進貨量一個品種就是一千七、八百噸,有時一天進600噸,需要三個大長集裝箱,外加普通拖斗大貨車。

搶任務裝箱上船,是邪惡慣用的迫害學員的超強度勞動的招術。活要是幹不出來,一是從大隊到中隊至各室,從心理和精神上強迫人重視起來,開會強調,責罵;二是從睡眠、吃飯、午休中擠時間。幾乎是各種豆都要攆任務。

直徑4、5、6毫米的豆子種類有中粒黃豆、黑皮豆、青皮豆、黑皮綠瓤豆、小紅豆。

直徑2-3毫米的豆子,主要用作發芽豆,如小粒黃豆(有三個品種),小綠豆等,一般出口南韓。

上述兩大直徑類別的豆,成品為每包70斤和每包50斤,人日均4-6包。警察明知道定額高,幹不出來的,還要對每個中隊施加壓力。同時還利用了刑事犯急功近利、減期減刑的心理,加重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勞動現場辱罵聲像炸鍋了一樣,不絕於耳。學員被定額壓得透不過氣,精神、心理在極度緊張,幾近崩潰的狀態下,度過每一天。

由於進、出貨急,各中隊中午不停工,輪流卸車拖包,午飯挪到過午吃。

進貨包重有25kg/包、50kg/包、65kg/包、90kg/包不等。從編織袋到大小麻袋包各不一樣。

2002年5、6月間,拖大麻袋,很多人累得受不了。大法學員李桂宏吐血了,壞人怕出人命,後來製作兩爪鐵鉤子拖。

質量要求嚴,一經質檢確認不合格,就得倒包重檢,把豆倒地上。凡是反工的,都被班長彌紅(吸毒犯,管二中隊,各中隊都一樣)辱罵,還被踹。

小粒黃豆比芝麻粒大點,要求揀出蟲口、蟲眼、病斑、異色粒等。

凡被反工,包夾小組或三個人,或四個人都得下去反工,蹲著腿發麻,臉貼到豆子上。眼神差些的,不但被班長罵,包夾的也都責怪她,埋怨她。一個人反工,影響其他人不能揀豆子。那種心理承受不比站小號、上刑強多少。

關於勞動時間,有一次苑齡月規定:早晨4︰20起床,4︰40下去幹活,6點上樓吃飯。這個規定實行了很長一段時間,後來改為早6︰20到中午11點半左右,等到排隊上樓還要互檢。重點是檢大法弟子,凡有可能被懷疑藏匿的地方都要翻,那是針對大法弟子手中的經文來的。各室長上了樓梯就喊上了:仔細地檢,徹底地檢,看誰沒脫鞋。上下樓互檢、吃飯、收拾飯缽,共計不到20分鐘,有時剛端起飯缽就打鈴了。

2003年上半年,二中隊由吸毒犯李靜當班長。晚上11點才收工,還要用開會來折磨大法弟子(此時大法弟子全被集中在二中隊進行嚴管,近60人),會上她向大法弟子發難,誰若要辯駁一句,馬上遭眾刑事犯圍攻,每室-共設五個寢室,都安插經過訓練,在小號中幹過折磨大法學員的2-3名刑事犯。

吸毒犯李靜在發難時,沒了人性一樣、瘋了般歇斯底里地叫罵。她如此發洩、發瘋的目地是逼著大家按照她的意思,揀豆時,袋底扒拉不用揀,袋上面揀淨,能通過檢查驗收就行。可她不直說,叫你領會去這樣幹。殘豆率達不到,把好豆裝進殘豆袋,袋口裝上殘豆。為了多減期,她對大法弟子越狠越能得到隊長的嘉許,她就越加不擇手段的迫害大法學員。吸毒犯李靜提前解教。

額外勞動就是白天現場勞動結束後,上樓,晚點名後,再勞動。一般幹到9點、10點,最長到12點,幹不完不許睡覺。額外勞動都是以攆任務為由,幹的活有:牙籤、筷子、棉籤、雪糕棍、摺疊廣告紙冊、撕尿不濕(這種東西有毒,腫手,手沒洗淨,拿東西吃有苦味)。

這些活都是在各自寢室地板上幹。將東西倒地上,也不管衛生不衛生。刑事犯都說:這下可知道了方便筷子有多髒了,出去可別用了。

有一段時間穿珠串,人均60根。規定哪室幹完哪室睡覺。有的室12點多幹完,有的室幹到下半夜2點半。所有的額外勞動都按人頭定額,也是很難完成的。

在白天揀豆過程中,突然來筷子了,又得去搬筷子。一般是往覆載原料往上扛,成品往下搬。年輕的扛,年老的兩人搬。法輪功學員在四、五樓。往復四、五個來回,有時得扛六個來回,冬天都是一身汗的。當時,各樓層都有刑事犯站崗監視,隊長在大廳監視,或上下蹓崗。偶有使眼色、說話、做手勢動作的,被發現,馬上揪出來。

雖然扛扛搬搬用去了時間,揀豆子任務,必須照樣完成,還得把耽誤的時間補回來。隊長、班長就這樣擠壓。怎麼叫野蠻?怎麼叫邪惡?

懲罰方式:
1、勞動現場、勞動質量、殘豆率、按點交任務,是主要的評優點。大隊部在總結「管理經驗」中積累了很多方法,如在各中隊設「先進榮譽獎」;在各寢室設「流動紅旗」獎。獎甚麼呢?就是接見啦,打電話啦,揀豆子啦(如一個新品種,讓好的中隊先試驗幹,然後再擴到其它中隊去幹)可以優先。因此,刑事犯爭先恐後表現自己,對法輪功學員告狀說黑話更來勁了。邪惡的「管理經驗」都是變著法害人的。
2、誰違反了以上哪一條,晚點名,幹完額外勞動後,還加罰包筷子等活,都是幹到11、12點,甚至凌晨1點。
3、假如沒活幹,就罰站,站到12點、1點。
4、罰一個月不准家人接見和加餐。
5、背豆子上樓揀,早晨再背下去。
6、頂嘴的被處極刑,拖上小號上刑。

二中隊隊長楊生生狡詐,陰毒。還有趙陽、劉玉嬋、王世晴、段慧賢、徐麗麗、曹志、黃 娟,都是被公認的這一類惡警。她們在操縱、利用人折磨大法弟子,都是各有毒招。

楊生生,明面不打人,她拽你胳膊就是擰你的肉。許多人都知道她陰狠,面皮上既不咬牙,也不切齒。一次她拽法輪功學員劉雅琴領口,從寢室拖到走廊門口,劉雅琴由於心臟病發作,躺在地上不能動,她還是聲色俱厲,不依不饒,說是裝的。她還在寢室裏懲罰大法學員,不准睡覺,不准去廁所,一宿不讓睡覺,因為不背「五讓」。

沒有隊長特許,即使身體有病,都必須執行勞動定額。

現場勞動有許多禁忌:
①不許說話。即使是問豆怎麼揀也不行;
②不許笑。一次,耿彩(非修煉人)在搬筷子過程中被鄭隊長發現,說她在笑,就逼問,非得讓說出原因,為甚麼笑。其實她就是一種習慣的表情。
③不許東張西望。特別是法輪功學員,不許往窗外望,不許盯看某一目標(大法弟子都被安排2-3個包夾,也叫「聯防小組」)。若有人張望,這些包夾人員會馬上向隊長報告。
④幹活中間不許上廁所。嚴管的二中隊執行得最苛刻。
⑤不准帶水杯。天熱出汗,非常渴。

以上所寫是我知道的情況,很難概全,從教養院出來的同修們可以給補充。

﹝編者註﹕大法弟子遭野蠻折磨和奴役的惡性事件反映了勞教所惡警的邪惡。同時作為大法弟子,我們應該拒絕邪惡的任何命令和指使,按照師父新經文《正念制止行惡》指出的那樣,用修煉人的正念制止惡徒行惡,制止人對修煉人犯罪,而不是像常人一樣無可奈何地接受和配合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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