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華:製藥四廠化驗員,於2001年9月在資料點被綁架,被非法判三年勞教,2004年被改判10年徒刑。
閆春玲,哈爾濱南崗區,2003年5月份在資料點被綁架,被非法判了9年徒刑。閆春玲判刑後監獄不收。在哈爾濱第二看守所(鴨子圈)被強迫蹲小號,被戴重型手銬、腳鐐。
趙紅,哈爾濱市理工大學工程師(姐姐趙昕已被迫害致死),2002年9月行走在路上被綁架,抄家。2004年3月初被判7年,所謂的罪名是,趙紅遵照姐姐趙昕的遺囑把法輪功功友資助趙昕的3萬元人民幣交給一位功友。
張傳鐸,哈爾濱市人,2003年5月在資料點被綁架非法判刑15年。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4/19/47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