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女兒說:「工作固然重要,但我不能出賣自己的良心」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4月2日】2003年8月份,我們局決定照顧職工子女內部招工,要求條件是大專畢業生。我女兒今年剛剛從大專學校畢業,已被本局錄取,在上班的前幾天,人事局負責人找我女兒去局裏談話說:「你的條件都很好,只是有一個問題,你的媽媽是煉法輪功的,你就對其談一下看法。」我女兒很坦誠地說:「我媽媽原來是一個直腸癌危重病人,吃藥、化療都不見效,自從96年煉了法輪功後,我媽媽的身體煉好了,這你們是知道的,我親眼所見,7年來媽媽沒有花一分錢看病,而且我也受了益,我不能昧著良心說假話,所以我支持法輪功。」

幾天後,職工的子女都上班了,而我女兒的工作一直不予安排。事後我和女兒一起去找局領導,局長說:「黨委開會決定,凡有法輪功傾向的我們不收。」於是我們又多次找局總經理談,最後總經理說:「你媽媽煉功是她的事,唯一要求是你寫一份對法輪功的認識,否則免談。」事後我女兒寫了一份對天安門自焚事件的分析(就事論事),領導們看了後還傳給其它各部門工作人員看說:「這份材料是在為法輪功說話,她有法輪功思想。」當時我說:「局長,法輪功是在教人做好人,按照真、善、忍做一個真正的好人,沒有錯,不能聽電視的一面之詞。」一個純潔青年在踏上工作崗位上的第一天就要學會說假話,不能說實話,否則就要付出代價,沒有飯碗。

這件事對親朋好友、職工、院內家屬都影響很大,有的說:單位怎麼這樣對待一個孩子!也有的人說:你們怎麼這麼苕(傻)呢,說幾句違心話不就進了單位嗎?今年招工是一個難得的機會,再說你媽媽被關押幾年了(快3年),現在你有一份穩定的工作不容易,有一個好的單位,一切都有了。女兒平靜地說:「工作固然重要,但我不能出賣自己的良心」。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