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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臨沂針織廠惡徒凶殘迫害本單位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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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18日】我是山東省臨沂市真情集團(原臨沂針織廠)的一名職工,修煉法輪大法之前,有點消極厭世,修煉大法之後,變得活潑起來,身心發生了徹底的變化,知道了人活著的目的是返本歸真。

在1999年7月20日江××開始取締打壓法輪功後,我就進京上訪,說明法輪大法福益身心的事實,回來後被針織廠非法關押一個星期。

1999年10月9日我再次進京上訪,被非法扣留在臨沂公安駐北京辦事處。單位派人(邵明建)上北京強行接回後,單位書記申淑霞在泰安站把我帶回臨沂,在臨沂市大嶺派出所非法拘留17天。後來惡人問我還去北京嗎?我說還去。惡徒就把我送到了看守所加大迫害。

在看守所裏我因煉功被戴手銬腳鐐,手和腳戴在一塊,睡覺、上廁所都不能獨立完成,也叫」抱鐐「。我父親看到後,哭得很厲害,就連提審的人也落了淚。在我絕食抗議3天後,手和腳才被分開戴,手和腳全都腫成圓的。因我不背監規,惡徒就逼我躺在地上(手和腳還是戴著銬子),抽打了我十皮帶。一直到二十五天後,共被非法勒索扣壓5000元錢,才放我回老家去。廠裏惡徒不讓我上班,停發工資,我在老家呆了約半年。

2000年5月份,我被廠子非法綁架到廠裏辦的非法轉化洗腦班。在此期間,蘭山公安分局610邪惡之徒邢永農把我帶到西郊派出所,逼迫審問我和誰去的北京。我拒絕回答。邢永農就用書本抽打我的臉,把兩邊臉都打得又紅又腫,然後逼迫我蹲下,他用手猛摁我的食指,當時我被迫害得冒了一頭冷汗。

洗腦班實行二十四小時監控,白天四人看著,晚上兩人看著。白天強迫看誣陷材料、污衊音像製品等等;如不從就罰站,不讓吃飯,從早八點一直站到晚上十一點半以後,有一次我差點昏倒。洗腦班惡徒還我和大法弟子孫明星站在廠裏,在太陽下曝曬。這樣折磨了接近兩個月。

到了7月5號,為了加大進一步的強行迫害,惡徒把我關進了廠子西大門警衛室的後邊的小黑屋裏,沒有床,只有水泥地,睡不能睡,坐不能坐,裏面如蒸籠般,溫度達40℃以上。如果下雨就在水裏泡著,又潮又濕,不讓洗澡,不讓吃飯,天天有蚊子、蒼蠅叮咬,這樣艱難的度過了十五天。

7月22號,惡徒們為了更進一步加大迫害,在申淑霞、胡平順、季來康、邵明建、王兆軍、曹紀東、邵衛紅、焦峰帶領下,針織廠男女大約二十餘人,將我及其他幾位大法弟子霍德蘭、韓開英、主父國玲、孫明星、許增恆轉到羅莊民兵訓練基地進行暴力迫害。邵澤英在被送進精神病院迫害。

針織廠這些惡人勾結羅莊武裝部幾個人,對六個大法弟子進行所謂的軍事化訓練,而且每個大法弟子親屬必須被叫來一個陪著受罪,在烈日下讓我們曝曬,跑步、齊步、站軍姿、練匍匐爬行等各種訓練,不讓上廁所、不讓洗衣、不讓洗澡。大法弟子的人身自由受到極大限制,晚上不讓睡覺,面對牆站著。由於七天七夜不讓睡覺,白天對我精神和身體的同時迫害,我晚上摔倒在地。

在此期間,廠裏副書記胡平順問我法輪功好不好,我正言回答道」好「。胡平順還問」你現在還練嗎?「,我表示煉。惡徒胡平順接著叫來針織廠的打手--漢得倫,把我領到一邊,說是所謂的操練,實際上是殘忍惡毒地用穿著皮鞋的腳猛踢一通,把我的屁股、腿都踢腫了。

到了第八天晚上,針織廠惡徒們實行了又一輪毒險的迫害手段:一開始讓我、孫明星、許增恆等站著一隻腳著地,一隻腳不著地。如果站立不穩,就用條子抽打我們的腳、腿,當時是惡徒焦峰和許海燕打的。大法弟子許增恆被打得慘叫,惡徒焦峰用條子抽許增恆時,把條子、棍子抽得粉碎。然後把主父國玲、許增恆、孫明星、我單獨一個個地弄到操場上,惡徒們十多個人圍著我打,用棍子、條子、石頭等,用拳打腳踢,把我打倒在地,鞋子滿天飛,然後拽起來再打,這樣折騰了半宿。有個女的還問說我還喘不喘氣,一摸我的嘴說還能呼吸,接著再繼續打,直到打得不能動為止。

到快接近晚上十二點時,惡徒們把我拖進屋裏,叫來醫生量心臟還跳不跳,我被毒打得站不能站,坐不能坐,蹲又蹲不得,躺也不行,滿身一道道血紅,一道道青紫,腳、腿全都腫起來了。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廠裏惡徒向我哥非法勒索200元錢,向我姑父非法勒索100元錢。

針織廠裏打我們的邪惡之徒有:漢得倫、焦峰(女)、劉豔玲(女)、徐海燕(女)等等。針織廠的邪惡之首是:書記申淑霞(女)、副書記胡平順(男)、紀來康(男)、王兆軍(男)、邵明健(男)、曹繼東(男)、邵衛紅(女)、焦峰(女)。

2001年4月份,廠子裏這些惡徒們弄了一個騙局,欺騙我父親說讓我回廠上班,結果把我劫持到洗腦轉化班,把我非法關押在廠保衛科(大門口)的一個禁閉室裏,讓男的保衛人員看著我,屋裏潮濕夾雜著異味,沒有床,只有水泥地,還有老鼠,並且不讓我上廁所,不讓洗衣,不讓洗澡,不讓接見外人。我的人身自由受到極大摧殘,這樣艱難度過了20天,最後我安全跑出了針織廠的邪惡黑屋。在此間,針織廠非法勒索扣押我的股金7500元錢。

2001年11月份,我在臨沂莒南縣發真相材料,被邪惡之徒綁架到莒南縣看守所。由於我拒絕報自己的姓名、地址,絕食抗議,被犯人強行灌食。在我絕食的第五天,針織廠的邪惡之徒去認人,非法逼問和我一塊發真相的人是誰。我拒絕回答,邪惡之徒惡語說到我姑和姑父的名字,問你知道王玉環和孫述讓是誰吧?我說明知故問。惡徒而後辱罵我,還說我帶著銀鐲子(我當時戴著的手銬)。

我在莒南看守所關押了28天後,被非法送往王村勞動教養三年,在那裏十天十夜不讓睡覺,強迫坐硬板凳。我的腿、腳、手全都腫了。到了第九天,惡徒用100℃的熱開水燙我的眼睛,勞教所裏用各種殘酷的手段折磨人。由於身體的極度虛弱,兩個月後哥哥把我接出了勞教所。

由於我堅持自己的信仰,廠子裏至今不讓我上班,停發工資。

最後我希望和呼籲全世界善良的人民,共同把以江氏為首的流氓集團、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邪惡之徒繩之以法,早日結束這場迫害信仰自由及人權的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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