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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生活:波莫納學生走訪聯合國人權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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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17日】(明慧記者張穎編譯)加州波莫納(Pomona)大學校報「學生生活」4月16日發表署名莎拉-庫克(Sarah Cook)的文章。作者講述了她出席日內瓦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被會上發言的法輪功學員打破沉默揭露迫害的舉動所鼓舞。全文如下:

上個星期,受非政府組織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nternational Educational Development)的邀請,我出席了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在日內瓦舉行的年會。

我見到來自不同國家的代表,出席由聯合國人權專家主持的討論會,並在來自世界各地的非政府組織的代表面前發言。給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們當中許多人為確保在這個星球上的每一個人,不論其性別,民族或種族,都享有一定的基本權利的真正承諾。但是,

大約在1年至1年半以前,一名警察來到陳纓在中國的家,並讓她跟著到派出所走一趟,因為這位警察的上司有些問題想問她。這位警察保證問話不會超過20分鐘,於是,陳纓同意了。但是,相反的是,當陳纓到了派出所,她被判了1年勞教。

陳纓沒有辯護律師,沒有經過審判,沒有上訴的機會,甚至給家人打電話告訴他們她身處何處的機會都沒有。她為甚麼被送入勞教所?因為警察發現她煉法輪功,法輪功是一個中國的身心打坐和精神修煉功法。

這套功法在中國遭到禁止,至今已經快5年了。前黨主席江澤民發動了一場殘酷的運動,以根除這一功法。

陳纓到勞教所後,立即被帶入一個房間銬在窗戶上,並被注射不明藥物。這之後,她不能清醒的思考,並且感到左半邊身體麻木。而後,她被強迫每日工作18個小時以上,包裝出口的筷子。她上廁所必須得到許可,並只有3分鐘的時間。在早晨,每個人只給5分鐘洗漱時間。在晚上,法輪功學員常常不許睡覺,相反的,她們被強制參加洗腦班。在洗腦班上,管教強迫她們放棄她們的信仰。

一年之後,陳纓終於被釋放。幾個月前,感謝她所申請的一所在巴黎的服裝學院,她得以離開中國,來到法國。在法國看到了其他人在中國遭受迫害的故事之後,這使她想起了發生在她身上的遭遇。到今天為止,她仍感到身體上的疼痛,由於被注射的不明藥物,她左側身體時常感到一陣陣的痙攣。

令我感到驚訝的是陳纓從她痛苦經歷中恢復的堅強意志,以使她能夠向人們講述她的遭遇,並希望以此能夠幫助千百萬被關押在中國勞教所中的基督徒,西藏人士,民間愛滋病關愛人士,網絡異議人士或是法輪功學員,他們仍在勞教所中遭受著痛苦。

任何人都不能想到,這位衣著得體,冷靜而善良的女士就在數月前被關押在勞教所。很顯然,對於她來說,講述她的痛苦經歷是件困難的事。她的眼睛時常充滿淚水,有時候,她不得不停下來重新整理一下她的思緒以繼續她的發言。但是,她始終堅持著講下去。

當我想到最近在學校裏的幾次活動,以及關於在憎恨和排擠面前不再沉默的討論,陳纓打破沉默的舉動鼓舞著我。反對憎恨和排擠而大膽執言不應該在學校停止。我們應該在任何傳播憎恨的地方,大聲呼籲反對它。從不同角度說,這也正是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會議的主旨所在。

在我花了一個星期傾聽類似陳纓的故事之後,我意識到的另一件事就是,我們能夠暢所欲言,能夠公開公平的討論,不用擔心政府在竊聽,也不用擔心警察會隨時闖入將我們抓捕,這一切是何等的幸運。我希望我們用這一自由,不僅僅是讓我們的社區更加安全,而且,幫助世界其它地區的人們在自己的家中都感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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