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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煙台大學化院教師杜芳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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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15日】山東煙台大學(以下簡稱「煙大」)化院教師杜芳(碩士),於3月6日被煙台市公安局惡警綁架。

杜芳是煙大煉功點最早開始煉功的學員,99年7.20後是煙大被重點迫害對像之一。近5年來,杜芳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黨內除名;被煙大公安處非法關押近7個月;被非法拘留兩次;被非法罰款2萬餘元;被迫離家出走半年;被非法勞教一年;被迫長期無法照看自己年幼的孩子;被迫與丈夫離婚 ……

99年7月28日半夜,煙大不法之徒將杜芳與其他三位修煉法輪功的教師非法關押在學生宿舍樓,逼他們放棄修煉,直至第二天中午。

99年8月底,煙大公安處將杜芳與另外三名修煉法輪功的師生長期非法關押在煙大公安處二樓辦公室及教工住宅樓達7個月。在煙大許多法輪功學員持續呼籲停止非法關押立即釋放法輪功學員的壓力下,於2000年3月中旬被釋放。

杜芳被非法關押期間,那時她年幼的孩子還不能自己獨立行走。一次,杜芳的婆婆領著孩子在校園玩,一功友碰見,問孩子想不想媽媽。聽到此話,正在地上玩土的孩子起來扯著奶奶的手,直奔公安處二樓非法關押他媽媽的地方。煙大長期對杜芳的非法關押迫害,給孩子幼小的心靈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2000年3月,杜芳被釋放後,並未得到人身自由。煙大仍對其採取監視居住、監聽電話、罰款等形式進行迫害,杜芳被迫於2000年下半年離家出走。期間,杜芳的丈夫(煙大教師)因她煉法輪功,學校不允許他出國留學。

2001年春節期間,杜芳在江西九江被綁架,關押在江西某武警學校遭受迫害。後由煙大接回送入山東王村女子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一年。2002年春回校。回校後仍遭學校的繼續迫害。為不耽誤她丈夫出國深造的機會,杜芳被迫離婚。

據悉,3月6日下午,杜芳和同修符運然被煙台市公安局惡警綁架,資料點被破壞。後來學校公安處派人在杜芳老師家蹲坑。杜芳的丈夫在新加坡留學,家裏有一個不到5歲的兒子,已被孩子的乾媽帶走。希望看到此消息的煙台大法弟子積極營救。有條件的大法弟子打電話營救。

自99年4.25後,煙大不法官員追隨江氏賣力迫害法輪功學員。4.25後不久,就取消了煙大師生的集體學法點並每天早晨組織人員到煉功點干擾煉功,找煉功的師生談話,逼迫不准公開煉法輪功。7.20後,對教工採取收繳法輪功書籍、開會揭批法輪功、體罰、戴手銬、吊銬、不讓睡覺、動手打人、罰款、抄家、關押、拘留、勞教、監聽電話、監視居住、跟蹤、黨內除名、免除行政職務、不漲工資、扣發補發的工資及其他正常的福利等手段進行迫害。對學生採取關押、不允許上課、拘留、休學、不發畢業證等手段迫害。

迫害煙大法輪功學員的直接責任人:

煙大黨辦主任 李建九;
公安處長 方寶民;
副處長 王憲明;
公安處大隊長 魏兆明;
公安處 武建祥、倪樹林;
煙台公安局萊山分局 王副局長;綜合科長 王鳳瑞;
政保科惡警 史大緒

有關信息公布如下:

煙台市公安局辦公室0535-6297125
煙台市拘留所電話:0535-6013785
610辦公室 劉國堯 電話 :0535-6162903

山東煙台大學校長:郭明瑞 辦公室電話:0535-6902060
副校長:於文書 辦公室電話:0535-6902311
副校長:崔名德 辦公室電話:0535-6903022
山東煙台大學書記 韓鄉利 辦公室電話:0535-6902010
副書記 段其勝 辦公室電話:0535-6902488
山東煙台大學學生處處長:何世新 宅電 0535-6902619
副處長:張時真 辦公室電話: 0535-6902774
山東煙台大學公安處:處長 方寶民 辦公室電話:0535-6902635 宅電 0535-6902632
副處長 王憲明 宅電 0535-6903091
山東煙台大學公安處大隊長 魏兆明 宅電 0535-6902022
山東煙台大學公安處校衛隊辦公室電話:0535-6903342轉8011
山東煙台大學公安處110值班室電話:0535-6903342轉8013
山東煙台大學公安處戶籍室:0535-6903342轉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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