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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遭受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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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9日】我是舒蘭市蓮花鄉大法弟子。2000年11月27日,我去北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廣場,我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喊出了我的心裏話「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我之所以走上天安門廣場,是在上訪無門的情況下,不得已才在天安門廣場向世人說一句真話,因為在不公的對待下,得允許人說話,這是人的基本權利。

我鄉派出所所長李月亮和村裏的郭久田、胡志文把我接回舒蘭市,關押在舒蘭市看守所十一號房間。房間的牆上都是冰,溫度升高就往下化水,床上潮濕,我們大家擠在一起,大家天天掏水。住了四十多天,後來我被送往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關押了一年。

在勞教所六大隊「新生班」,管教在利益驅使下迫害我們大法弟子,讓我們寫「五書」放棄修煉,特別是管教候,大隊長劉某、李某,這三個惡警滿嘴髒話,不講道理。

幫教們為了減期,助紂為虐,用拳頭往我臉上打,前胸打,還用腳踢。正月十五那天,他們為了「轉化」我,幾個惡警同時打我,用電棍電我。管教丁某拿電棍電我說:「我電你你還想躲?」往我脖子、臉、前胸電,把我都電倒了還電。這幾個惡警打累了,看著打罵對我不起作用,就對我採取了偽善的迫害手段。她們為了鑽我執著有漏的空子,她們也看書,然後用一些強詞奪理的話來欺騙我。幫教們被她們利用來迫害我,還搞了車輪戰術,不讓我睡覺。有的法輪功學員被她們打倒了撞到暖氣片上,把頭撞出了血,她們就歪曲事實說「法輪功要自殺」。

她們經常弄虛作假歪曲事實來欺騙世人,偽裝她們自己。比如省裏來人或電視台來採訪,她們就搞表面的弄虛作假,來改善一次生活,那一天不讓幹活了,上外面跳中老年人迪斯科舞,焦點謊談錄像幾個人在那裏吃雞蛋麵條,說是給法輪功學員過生日,用這個錄像向世人播放來欺騙世人。對堅定信仰、不寫「五書」(悔過書之類)的大法弟子,他們暗地裏迫害。記得有一次李世霞、李新佟等幾名大法弟子被惡警拳打腳踢,李世霞被打得不能走路。惡人們幹著傷天害理的事,迫害法輪功學員。

以上是我在勞教所遭受迫害的親身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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