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揭陽市黃秀卿再次被綁架


【明慧網2004年3月11日】廣東省揭陽市大法弟子黃秀卿因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屢遭綁架勒索。近日再次被綁架,目前被廣州洗腦班劫持迫害。

黃秀卿,女,60歲,廣東省揭陽市東山區新河村人,1998年8月得法。99年10月份進京上訪被抓,其親人被恐嚇交一萬五千元錢領人。因經濟能力原因最後上交五千元,所交錢款沒有任何憑證收據。後被遣送回揭陽市東山區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原定的罰款又從原先村裏每年發放的口糧款中扣除,截止今日仍在繼續,每年所扣口糧款憑證尚有保存。

黃秀卿自2000年起曾被多次非法關押、迫害和多次罰款,多則三四千元,少則一兩千元,每次罰款均無票據,2001年又被非法綁架至揭陽市梅雲戒毒所洗腦班迫害,後因絕食生命垂危才被釋放。

2003年9月26日前後惡警又到家裏抓人,因她到親戚家串親,610沒有找到人,就帶當地刑警及派出所和村裏治安到親人那裏恐嚇說「兩天內如不交人,抓到就判3至5年,如國慶前不交人抓到人就槍斃。」因此自打那時起黃秀卿就流離在外,現剛回家不久又被綁架。

2004年2月29日下午16時許,大法學員黃秀卿在家裏被當地惡警非法綁架,並於當晚被送往廣州法制教育學習班(實為洗腦班)進行迫害。

參與迫害部門:
1、廣東省揭陽市東山區東升派出所。(電話:0663-8237835)
2、廣東省揭陽市東山區司法所所長。
3、廣東省揭陽市東山區新河治保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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