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多倫多法輪功學員喬-契普卡(Joel Chipkar)先生控告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誹謗罪一案作缺席審判,判決潘新春犯有誹謗,同時判給原告喬-契普卡所要求的1,000加幣賠償金以及潘新春需承擔訴訟案的法律費用10,000加幣。這是以法輪功學員名義成功起訴中國外交官在海外迫害法輪功的首件案例,也是中國外交官由於散布對法輪功的仇恨而被西方法庭判處有罪的首件案例。契普卡表示:在加拿大,任何參與迫害和誹謗法輪功的人,不管他是甚麼身份,都必須對其罪行負責!
前來參加活動的學員們表示,在中國江氏集團鎮壓法輪功的四年多的時間裏,其海外幫兇在海外造事以協助發生在中國國內的鎮壓。他們或利用外交身份四處散發誣蔑法輪功資料,或利用和控制海外喉舌媒體造謠惑眾、煽動仇恨,或收買打手威脅騷擾法輪功學員,企圖挑起海外華人和外國政府官員對法輪功的仇恨,把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延伸到海外,然後又把海外媒體的污衊造謠再「出口轉內銷」,「支持」國內對法輪功的迫害。
就在今年的2月1日,世界日報等媒體報導了一則在全世界造成強烈震撼的新聞:法國警察在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訪問巴黎時,無故拘禁和粗暴對待包括來自美國、德國、丹麥和台灣等國家的數十名法輪功學員。這是中國輸出迫害的又一例證。
最後學員們呼籲加拿大媒體和人民不要再輕信來自中國官方詆毀法輪功的報導,不要被他們的謊言所欺騙,也不要被其經濟利益所誘惑,共同維護人權、制止這場虐殺。實際上,全世界的人們都知道,法輪功是基於「真善忍」為原則的個人修煉,法輪功學員的活動一直以和平、理性廣受讚譽。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及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不僅是對中國大陸人權的踐踏,而且也是對人類信仰和良知的迫害。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2/9/449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