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河南中醫學院教職員工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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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5日】

親愛的中醫學院全體教職員工:

當你們與家人團聚,共享天倫之樂的時候,可曾想到有這樣一群人他們因為信仰「真、善、忍」,說真話、做好人就受到無理迫害,失去了自由。他們就是法輪大法修煉者。你們學院的退休幹部劉志璞、退休教師王鶴琴就是其中的兩位。

劉志璞,女,68歲,不滿15歲入黨,退休前是院機關黨總支副書記,老伴王鶴琴,71歲,退休前是學院針灸系副教授,副主任醫師。她(他)們未退休前疾病纏身,得法後體健身輕,老伴退休後還被聘到一家醫院應診。

1999年7月20日,江××開始鎮壓、誣陷法輪功,大法弟子劉志璞作為一名老黨員,抱著一顆誠實、善良的心,向黨和政府反映真實情況、說句真話。誰能想到她(他)們卻為之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先是遭到非法拘捕,此後,2000年10月被院領導非法拘禁至今(失去人身自由已經三年多了)。

三年來,劉家每天24小時由兩名保安看守,保安用躺椅頂著門睡覺,未經批准不得外出,連親戚朋友也不能相見(親家母來看也遭拒絕);上街買菜由幾名保安跟著不准與任何人講話,不准向院領導反映情況。一次劉志璞找黨委書記要求解除非法拘禁,被其攆出辦公室,自此對劉的監管更嚴了,並對下面交待不准劉到辦公室找他,不准接劉的電話。老伴王鶴琴因失去自由,失去治病救人的權利,精神鬱悶,原來已痊癒的病重新出現。因失去自由,生病得不到及時治療,病情越來越嚴重,以至不能站立,生活不能自理,就是這樣一位老人,也被保安看著,不給人身自由。

學院是教書育人的地方,不是司法機關,有甚麼權利剝奪公民人身自由?!這種以權代法的做法是真正的在犯法。憲法賦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利。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做好人,這有甚麼錯?

也許有人會說,這是「上級」的指使,但是上級也有錯的時候。在中國歷史上這樣的教訓還少嗎?反右、文革最後不都平反了嗎?更何況鎮壓法輪功根本不是國家的意志,更不是人民的意願,而是暴君江××的一意孤行(他出於個人妒忌,迫害了成千上萬的只為做好人的人)。

中國有句俗話「善惡有報」,他的惡行已遭到國內外有良知的人民和主持正義的政府的譴責,目前已被多國起訴到海外國際法庭,等待他的將是國際法庭的嚴懲。在此奉勸院領導在對待法輪功的問題上認真想一想,不要再給江××當槍使,解除對劉志璞夫婦的「軟禁」,恢復兩位老人的自由。我們師父教導我們弟子要善待別人,要有博大的胸懷,我們不會記恨任何人,我們誠心地期待著學院領導的猛醒,並祝你們都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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