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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政府官員來信關注中國人權發展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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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5日】荷蘭法輪功學員12月10日寫信給鮑肯因得總理,康普部長(國防部)和伯特部長(外交部),要求荷蘭政府關注在中國持續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人權迫害。亞洲及大洋洲司主任羅伯-密爾德斯先生2004年1月28日代總理及部長們回覆了學員的信件。

信中說「中國迫害人權的問題還是很嚴重的,例如酷刑折磨,監獄裏的惡劣的待遇,強迫認罪,任意逮捕等。此外,中國政府還嚴重地限制言論及集會自由,及勞工權利等問題。同時在處理有關異見、少數民族及宗教信仰與精神團體-如法輪功等,以及處理許多一般性的社會犯罪時都處以極刑。荷蘭政府對此情況會密切關注的。

在歐盟中,荷蘭政府也致力於提出這些主題。如死刑、宗教自由、集會與結社、對關在監獄中的一些人犯,非正式團體的成員或被禁止的團體-如法輪功等的不人道的待遇,是經常被列入歐盟與中國人權對話議題中的。」

信中還表示:「荷蘭政府極度尊崇國際人權,各國政府不論他們的國民屬於任何的團體、組織,都應該對其人權方面要盡到保護的責任。」

密爾德斯先生在信的最後向學員確認「荷蘭政府會一直敦促中國改善其人權狀況。其中包括其對法輪功學員的處理方式。並會在歐盟及聯合國會議中,適時地利用各種機會提出我們對中國人權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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