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告高陽勞教所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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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3日】

高陽勞教所的警察們:

我再一次在網上看到你們某些人的惡行,我替你們難過。雖然你們是那樣邪惡和殘酷的迫害我的同修(法輪大法的修煉弟子);但是那樣傷害的不僅僅是大法弟子,同時也在傷害著你自己。如果不改過,你們將為你們的行為付出沉重代價並殃及親人。那個江××,他是踏著六四的鮮血做上了總書記,執政期間禍國殃民,迫害法輪功更讓他臭名昭著。

1)謊言

江××發動迫害的一切「罪證」都是建立在謊言基礎上的;經不起推敲。王進東兩腿間高溫下完好無損的雪碧瓶;劉思影氣管切開後清脆的歌聲,已成為人們茶餘飯後的笑料;當舊的謊言再也騙不了人時,江又編出更大的謊言:「傅怡彬殺人案」,「陳福兆投毒案」。與之相比,在中國受到迫害的法輪功在國外卻受到一千多項褒獎;並迅速傳遍六十多個國家;並且沒有一例自殺殺人的。國內國外如此不同,這難道不值得你們深思嗎?

2)非法

其實法律你們比我懂得多,公民的言論及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一個人只要說一句「法輪大法好」,就被投進看守所、勞教所,並對其進行滅絕人性的殘酷迫害,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中國的法律,同時也違背了國際法(詳情請見憲法。刑法的有關章節)。

3)國際認識

2002年10月,江××到美國訪問期間,在芝加哥被告上法庭;2003年1月20日,「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成立;2003年9月30日,來自歐、美、亞、澳四大洲的近一百個團體和個人宣布共同發起成立「全球公審江××大聯盟」;到目前為止已有六個國家先後起訴江××。讓我們看一段律師菲理浦-格朗先生2003年3月19日在第59屆聯合國人權會議的發言:江××必須明白,自今日起,他那場無理血腥鎮壓的受害者們不會讓他無憂無慮地逃脫法律之外。鑑於對於這類國際犯罪的起訴沒有法律追訴時效限制,只要他還沒有死,他就可能會在中國、海外被追蹤到;並且還說:最後,也是要強調的重要一點,許多聽從命令和積極參與這場巨大鎮壓運動的人今天也必須知道,他們的犯罪行徑不僅觸犯了中國法律,也觸犯了國際法和國際慣例。他們確實違背了國際社會規定的和有責任執行的法律規則。中國或者中共從最高層到最低層,凡是計劃和執行恐怖計劃,並侵犯法輪功學員人權的人必須知道,他們將會為他們的刑事犯罪行為承擔責任,包括在國際法庭上。全球審判已經在進行中,終有一天將會把一個或更多對迫害法輪功負有責任的人們送入監獄。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江××遲早要為他的行為負責。當我在網上看到你們把大法弟子活埋、恫嚇、電擊時,不由得想起發生在納粹集中營裏的虐待、酷刑和屠殺。你們是人民警察,本應維護正義和善良;可你們卻對善良的大法弟子實施酷刑;你們的行為不僅僅傷害了大法弟子和觸犯法律,同時也傷害了你們自己。也許你們不以為然;覺得自己執行的是上級的命令可以不負責任;讓我們看看歷史上的獨裁者及獨裁追隨者的命運;看看因在中國文革期間迫害高幹而被秘密處決的警察,難道歷史還不足以讓你們驚醒嗎?現在海外有一個網站叫天網恢恢;裏面記錄著你們對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壞事,當中國真的走向法治誰為你們的行為負責?決不會是江××。這是你們要承擔的後果。

讓我們看看其他地區你們的同行及其他參與滅絕行為的惡人們:

蘇境,曾是一次拿五萬元的獎金,可她並沒有因為拿的獎金多而過上幸福生活,與此相反她的丈夫及女兒卻遠離了她;她只能孤寂的接受良心和國際道義的譴責。河北灤縣樊各莊鄉派出所民警解增輝,才35歲,且身強體壯突患肝腹水、肝癌死去;還有石家莊勞教所五大隊的徐X四十歲身體健康卻突發心臟病暴死;2003年11月28日,河北省張家口市橋符法院對三名大法弟子的非法審判失敗後,動用110惡警在警車上安上高音喇叭,滿街亂竄,散布謊言。12月17日,110惡警遭遇車禍,指導員賈萬昌當場死亡。

也許你認為是偶然,不相信天理的存在;也許你認為是上級下的命令,會成為你逃脫懲罰的藉口,但是我告訴你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你們迫害大法弟子時,除了能給你帶來物質上的滿足還能給你帶來甚麼?當死神再一次向你靠近時你能用錢向神行賄嗎?你們也是血肉之軀,也有家庭;本來也有美好未來。為了你和你的家人我們再一次呼喚你──清醒吧!未來是你們自己選擇的。

保定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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